长沙市天心区人民医院急诊科安全管理制度
急诊科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一、严格执行患者识别制度,对就诊患者施行唯一标识(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
编号、身份证号码、诊疗号等)管理。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
三、健全与完善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在采血、给药、检查、输液、输血及实施各种有创诊疗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的方法,禁止仅以房间号或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四、建立“腕带”识别标识制度,将“腕带”作为辨识清创、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的手段。
五、危重症患者右手腕上戴上红色腕带,注明患者姓名、性别、临床诊断。普诊患者佩戴蓝色腕带,留观患者佩戴黄色腕带。
六、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家属)沟通,确保对患
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七、在急诊病人转接等关键流程中,均要有对患者准确性识
别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急诊科患者身份识别腕带管理规定
一、对意识不清、交流障碍、儿童、无自主能力的急危重症患者必须使用“腕带”,作
为检查前、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医务人员辨识患者身份的一种必备手段,注意观察腕带处皮肤有无发红、破损,询问病人的自主感觉。
二、对于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需要在“腕带”上注明“无名氏”+“住
院号”作为身份识别的信息,进行诊疗活动时,需要双人核对。
三、急危重症、普诊收住院、留观输液的患者要佩戴腕带。住院期间必须佩戴“腕带”,
出院时由护士为其剪断、取下,同医疗垃圾处理。
四、护士应用正楷字体认真、清晰、完整填写腕带内容,便于患者身份的准确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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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留观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名进行核对。
2.在抢救危重病人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需要复述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安瓿。抢救结束后医生及时补全医嘱,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时间。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十对:对姓名、床号、性别、药名、剂量、浓度、用药时间、用法及药品批号、
有效期。
2.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有无变质、混浊、沉淀、絮状物等,检查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外观、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摆药后必须经过第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5.对易导致过敏的药,给药前需要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空安瓿;静脉用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松动、裂缝。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6.发药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无误后并向患者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生联系。
7.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对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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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输血查对制度
1.根据医嘱,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单,需经二人核对患者姓名、诊疗号、血型(RH因子)、肝功,并与患者核实后方可抽血配型。
2.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裂。
3.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含RH因子)及含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4.输血前需要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诊疗号及血型(含RH因子),无误后方可输入。 5.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24小时,以备及时送检。 6.输血单应保留在病历中。
(四)急症清创患者核对制度
1.术前准备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诊断、清创手术部位(左右)。 2. 查对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卡灭菌效果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五)建立使用“腕带”作为标识制度
1.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应使用“腕带”作为患者的识别标志,例如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患者。
2.“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要更换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
(六)查对要求
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应至少要求同时使用两种查对方法(不包括仅以房间号、床号作为查对的依据),并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七)与患者沟通
在实施任何介入或其他有创高危诊疗活动前,操作者都要以主动与患者沟通的方式,作为最后查对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八)完善关键流程查对措施
即在各关键的流程中,均有改善患者查对准确性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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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患者转接与登记制度
1.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特别是转接病人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等两个项目核对患者身份,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并做好准确的信息登记。
2.检查患者、病情危重、意识障碍、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等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
3.护士在为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腕带”记载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等。
4.护士在给患者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识时,必须经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换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5.介入治疗或有创治疗活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前,医护人员应
6.在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必须亲自与患者或其家属进行沟通,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核对床头卡和腕带,确认患者身份。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保证对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7. 急诊、病房、手术室、之间患者识别,必须有患者身份识别的如下具体措施: (1)急诊科危重患者转科:由医务人员护送,确保搬运安全;出示患者在急诊就诊的复写病例、入院病例;认真与科室护士交接,内容包括患者一般资料、病情、臵管情况、特殊情况等,并填写急诊科危重患者转接记录单,并做好登记,无误后方可离开。
(2)门诊急诊患者与手术室、病房转接患者:由医务人员护送,确保搬运安全;出示患者在急诊就诊的复写病例、入院病例;认真与科室护士交接,内容包括患者自然情况、生命体征、意识状况、皮肤完整情况、出血情况、引流情况等,填写急诊患者与手术室、病房转接记录单,并做好准确登记无误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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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病人与手术室、病房的转接制度
一、急诊科与手术室的转接
(一)转接制度
1、需由急诊科直接送手术室急症手术的病人,手术科室医师评估后先电话通知手术室做好准备,简单介绍病人病情及注意要点。
2、手术室护士接到电话通知后立即通知麻醉师并做好抢救及手术的准备工作,必要时
通知二线值班。
3、病人转出前,急诊科值班护士评估病人的一般情况、生命体征等,查对医嘱执行情况,检查输液通道是否通畅,协助病人做好各种必要的检查并收集好结果,按照要求完善记录。
4、对病情危重或无陪护的病人,由急诊科根据病人的病情选派医生及护士共同护送病
人至手术室。
5、急诊科护士与手术室护士转接好病人的门急诊病历及相关资料,并由医生或急诊科护士简单口述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简要病史及病情,包括神志、瞳孔、T、P、R、BP、抢救经过、所做检查及结果,目前用药情况、同时做好转接记录。 6、手术室护士要认真听取、接、查急诊科医生或急诊科护士所交内容,并在转接记录本上双方签字,急诊护士将治疗用物整理带回急诊科。病人伤情复杂需要多科室会诊抢救时,应立即通知相关科室医生到达手术室抢救病人。
(二)转接流程
急诊科接诊需紧急手术病人—>急诊科电话通知手术室—>简单介绍病情—>同时手术室做好抢救及手术准备—>手术医师和急诊护士评估病情完善术前准备和护理相关记录—>手术科室选派医生和急诊科护士护送病人入手术室—>严格转接并记录—>施行手术
二、急诊科与病房的转接 (一)转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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