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和废水排放量发生了很大变化。技改工程水量平衡详见图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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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NaOH带入水分 42 18 94 141 415 321 46 203 冷却水 12 冲地坪水 50 循环水排污 274 410 623 深井水 软化用水 394 16 394 锅炉用水 161 污水处理场还原废水处理单元 2 10 生活用水 10 26 76 直接外排 达标排放 单位:m3/d 还原冲洗用水 46 12 230 氧化工艺用水 275 206 136 36 还原工艺用水 239 120 污水处理场氧化440 废水处理单元 66 四效蒸发 NaSO4 .10H2O 工艺用水 509
图3-9 技改工程(3200t/a)水量平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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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污染物排放情况
3.2.7.1 污染源
技改工程污染源与现有工程相同,但由于技改工程使用复合锰催化剂,提高了料液比,还原废水回工艺中套用,减少了废水的产生量。技改工程新增生产线排污节点详见图3-10。
图3-10 技改工程(3200t/a)排污节点图
3.2.7.2 污染物的产生、防治及排放
一、废水污染物的产生、防治及排放
技改工程新上的生产线,由于采用新工艺,特别是氧化工段用新型复合锰催化剂替代原工艺催化剂硫酸锰,使料液比由原工艺的2.5%提高到了5.0%,相应的氧化废水产生量由原工艺的39.3m3/tDSD减少到了19.3m3/tDSD。日产生氧化废水206m3/d,折合6.18×104m3/a,全部进新建的污水处理站。
还原工序料液比也相应的提高,相应的还原废水产生量由原工艺的32.4 m3/tDSD减少到了22.4m3/tDSD。日产生还原废水239m3/d,折合7.17×104m3/a,该废水除氧化工段配料用掉10.4m3/tDSD,日用量为111.4吨,折合3.328×104m3/a,磺化后稀释用水2.3m3/tDSD,日用量为24.6m3/d,折合0.736×104m3/a外,剩余103m3/d,折合3.09×104m3/d进新建污水处理站。
技改工程新增生产线废水中主要污染物的产生量:COD :1926t/a;BOD:83t/a;SS:498t/a;NH3-N:19.5t/a;SO42-:7821t/a;cl-:264 t/a;Mn2+:7.1t/a;硝基苯:426t/a。
现有工程配套的污水处理站因不能适应当前环保的实际要求,该企业现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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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掉。技改工程拟建一座符合当前生产和环保实际要求的新污水处理站。该新污水处理是与技改后规模(6000t/a)相配套的工程,该污水处理站实行清污分流、分质处理。氧化废水采用蒸发——焚烧——吸收工艺,日处理氧化废水400m3/d。还原废水和杂用水采用中和——絮凝沉淀——氧化塘工艺,日处理废水350吨。
按设计要求,氧化废水进入多效蒸发器,蒸发浓缩,浓缩比为10:1,在浓缩过程中回收硫酸钠。由于技改工程生产工艺用硫酸钠代替氯化钠做盐析剂,这样回收的硫酸钠可做原料回生产工艺。经浓缩10倍后的氧化废水浓缩液进焚烧炉焚烧,实现了氧化废水的零排放。经分析测试,其有机物占浓缩液的20%左右,在焚烧过程中有机物全部转化为小分子的CO2、SO2和NOx,其热量得到充分利用,尾气经浓缩液一级吸收和中和后强碱性还原废水二级吸收后排入大气。
还原废水和冲地坪水等杂用水的处理用中和——絮凝沉淀工艺,因该股废水污染污染负荷较小,经该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
净化后外排废水中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COD :7.2t/a;BOD:1.4t/a;SS:9.7t/a;NH3-N:1.2t/a;SO42-:322t/a;Cl:264t/a;硝基苯:0.01t/a。
二、大气污染物的产生、防治及排放 1、燃煤锅炉烟气
技改工程为配套新增年产3200t/aDSD酸生产线,新增1台20t/h锅炉,配背压发电机组,实现热电联产。为新建废水处理站配套1台10t/h锅炉,保证蒸发氧化废水的需要。新建3台热媒炉,烘干DSD的湿品。锅炉房合用一座45米高的烟囱,烟气经麻石文丘里水膜除尘器净化后排入大气。热媒炉每台单配湿式除尘器。
技改工程燃煤量为20390t/a(含污水处理站1台10t/h锅炉的用煤),煤种为神府煤,其含硫分<0.36%,灰份<10.73%。
经计算及类比调查,烟气排放量2.09×108m3/a,净化后的烟尘浓度<250mg/m3,SO2浓度<1200mg/m3,林格曼黑度<1级。排放的污染物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年排放烟尘52.3t/a;年排放SO278.9t/a。
2、污水处理站焚烧炉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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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t/aDSD酸生产配套的污水处理站焚烧炉用重油做燃料,焚烧后的尾气经二级吸收净化后排入大气。
经计算,焚烧炉每天焚烧浓缩液为40m3。需重油约3t/d(不包括浓缩液中的有机物燃烧热值)。产生烟气量为3.6×104m3/d,折合1.08×107m3/d。SO2排放浓度为782mg/m3,产生量为28.15kg/d,折合8.4t/a;NOx排放浓度为713mg/m3,产生量为25.67kg/d,折合7.7t/a。
在蒸发浓缩后进焚烧炉的浓缩液中,有机物的含量约占20%,其中含有硫和氮元素的化合物在焚烧炉高温氧化分解,产生SOx和NOx。SO2和NOx产生量按已知反应产物为邻磺酸和二硝基酸各占50%计。其SO2排放浓度为305mg/m3,产生量为10.98kg/d,折合3.3t/a,NOx排放浓度为62mg/m3,产生量为2.23kg/d,折合0.67t/a。
焚烧炉的尾气经二级吸收后,其SO2净化率达90%以上。NOx净化率达60%以上。排入大气中的SO2浓度≤108mg/m3,排放量1.1t/a,NOx浓度≤310mg/m3,排放量3.3t/a。低于国家规定的焚烧炉排放标准(SO2≤300mg/m3,NOx≤500mg/m3)。
技改新增工程及污水处理站设备排放大气污染物详见表3-8。 表3-8 技改工程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烟气排放量 (Nm3/a) 浓度mg/Nm3 1×20t/h锅炉 1×10t/h锅炉 3台热媒炉 焚烧炉 合 计 1.37×108 6.85×107 3.62×106 3.6×104 2.092×108 375 375 486 108 1200(300) 注:“()”为焚烧炉标准。 三、固体废物的产生、防治及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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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2 总量t/a 51.4 25.7 1.8 1.1 80 烟尘 浓度mg/Nm3 ≤250 ≤250 ≤250 250 52.3 总量t/a 34.3 17.1 0.9 NOx 浓度mg/Nm3 310 250 总量t/a 3.3 3.3 排放浓度标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