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因员工在外地出差需要别人代借款的,必须由部门经理/总监指定代理人,出纳将所借款项
通过网上银行汇往借款人(出差人)账号(代借款的第一责任人为借款人;第二责任人为部门经理/总监);
8、 办理借款时,借款人应在借(请)款单上注明预计的还款或冲销借款日期;
9、 员工离职或岗位调动前务必到财务部核销个人借款,员工离职会签时,因为签字人工作失
误导致借款没有清理的,相关签字人应负责赔偿欠款。
10、 备用金借款管理:个人因公司业务需频繁垫支资金的,可从财务部借支适当数额的资金
作为备用金;写明借款理由和用途,并按规定审批额度和流程办理;备用金额度不能超过3000元,要求专款专用,严禁将备用金挪做它用;员工离职、职位调动或个人经手业务停止前务必到财务部归还或冲销备用金,若接替者需要借支将备用金,应重新办理借款手续。
第二章 员工外出管理制度
1、 分外出、出差两种。外出指外出当日可往返,出差指外出当日无法返回;
2、 因公外出,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前必须在前台登记。因公出差,必须填写
《出差申请单》,并在前台登记;
3、 外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出差2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3日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4、 出差人员如需借款,必须提交经审批后《出差申请单》及经费使用申请报告,由所在部门
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详见《员工借款管理》;
5、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
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6、 原则上公司员工外出办事,可向公司申请派车,按车辆管理制度执行,公司在无车可派情
况下,交通公具应首选公交车,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事前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7、 交通费、膳食费、住宿费凭有效发票据实报销,超出标准,费用自理。公关费详见《公关
费用管理》,由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核定,凭据报销。员工旅费,应据实提供发票,不得虚报。如有虚报除将其虚报款项追回外,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三章 费用报销管理规定
1、 本规定所指的费用主要指企业为满足正常业务与管理需要而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包括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及劳务费用。具体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汽车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广告费、活动费、通讯费、房租、水电费、招聘费和经营费用等费用;
2、 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费用报销的实质性、合理性的一级审查;由财务经理
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进行二级审查;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核批准,待总经理签署同意的“费用报销单”后方能报销;
3、 报销人应及时将收集到的费用单据加以整理归类并规范粘贴;各种报销发票,必须为国家
统一发票,;
4、 公司的各种报销单据需经相关权责人员审核,并签字。未经权责人员审核、签字的单据,
不得报销。财务部费用报销时间为每周二、五上午9:00——12:00;公司对外付款时间原则上是每月6日/16日/26;
5、 差旅费报销规定;出差人员必须在返回公司3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据发生餐费单据,据
实限额报销。填制“费用报销单或差旅费报销单”,及时结清所借款项,无故逾期则不予报销;
6、 公司员工出差食宿标准见下表:
序号 级别 交通工具 住宿(元/天) 膳食(元/天) 省会(特区)城市每天30备注 (副)总经1 理级 飞机经济仓、火车软卧、轮标准间300 船一等舱 城市每天15元 飞机经济仓、火车硬卧、轮元,地级城市30元,县级超额部分自理,未用足的额度不结转、不退款 标准间200 同上 如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2 经理级 船经济仓 3 一般员工 火车硬卧、轮船经济仓 标准间150 同上 软卧需报总经理批准 7、 各驻地项目组成员因工作地点在项目本地,不属于出差伙食补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