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矿产资源规划
2.3矿产资源市场供需和保证程度
(1)金属矿产
钼矿:青田县石平川钼矿是浙江省第一产钼基地,经过多年的开采,至2005年底,全县查明钼金属资源储量35437.34吨(矿石量676.1万吨,不含闭坑矿段),保有钼金属储量17770.12吨(矿石量492万吨),预测钼金属资源量27126.94吨。
“十一五”期间,预测全县年采矿石量30万吨,保有资源可以开采约16年。为发挥我县钼矿产优势,延长矿山服务年限,需要加强矿山周围地质勘查,寻找接替资源。为发展成为浙江省钼矿生产加工基地作储备。
铅锌矿:载至2005年底,全县保有矿石资源量28.8万吨,金属量17234吨。其中铅矿石资源量0.4万吨,金属量298吨;锌矿石资源量28.4万吨,金属量16936吨,主要分布在洪岩头矿区和贵岭矿区。矿山资源储量不足,按现有矿山年产3万吨矿石量预测,服务年限9年。“十一五”时期需要加强矿山地质勘查,增加资源储量,保障矿山正常生产。 (2)非金属矿产
叶蜡石:载至2005年底,全县保有叶蜡石资源量1798.678万吨(其中350万吨被滩坑水库淹没),主要为低铝矿石(高铝和雕刻叶蜡石资源储量严重不足)。分布在山口镇、北山镇、阜山乡岭头,仁庄镇有少部分。
根据现有叶蜡石矿山企业实际生产能力计算,“十一五”期间,预测全县年采矿石量30万吨左右,按每年30万吨生产规模计算可服务60年左右。为维持青田县优势矿业,继续推进优矿优用,加大工艺品、矿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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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量,同时加大对高铝和雕刻叶蜡石的地质勘查,寻找接替资源。
萤石:载至2005年底,全县保有矿石资源储量0.25万吨(矿物量1730吨),主要分布在万山乡乌岩下一带。根据目前矿山设计生产能力,矿山正常生产存在严重的资源危机,要加强矿区资源储量核实,加大矿区及外围的地质勘查力度,增加资源储备。
高岭土:载至2005年底,全县保有矿石资源储量76.72万吨。主要分布在章旦乡王母地。必须加强地质勘查,核实资源储量,为直接投放采矿权提供依据。预测全县年产高岭土3万吨左右,资源保证程度为25年。
伊利石:查明资源储量37万吨,保有资源储量36.6万吨,分布于东源镇下堡、朱庵。除对下堡矿区资源储量进行复查外,加强其它矿区的地质勘查,为投放采矿权提供依据。按年产1万吨矿石量预测,可保证开36年采。
建筑用砂(黄砂):全县建筑用砂资源主要分布于瓯江青田段及其支流河道内。载至2006年底,全县查明建筑用砂资源保有储量129.36万立方米,根据目前矿山采砂实际能力,可开采3年左右,资源形势十分紧张,禁止外售。
其它矿产:现有查明冶金用石英资源储量34.6万吨,预计“十一五”期间全县年产冶金用石英3万吨,可保证开采11年。全县建筑用石料、砖瓦用砂岩等资源丰富,分布广,根据“十五”时期矿山企业实际采矿能力和社会发展需求,完全可以满足我县“十一五”时期对建筑用石料、砖瓦用砂岩的开采需求。
“十一五”时期,青田县主要矿产资源需求和供应保障情况见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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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3.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为统领,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以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有效保护为主题;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根本出发点,以调整布局、优化结构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科学规划、统一部署,构筑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矿业;采用政府调控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引导商业性资金投资勘查,提高矿山资源储量储备;以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矿业走“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青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2基本原则
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利用与节约并举的原则。强化保护意识,以保护指导开发,以开发促进保护、节约。既通过加强地质勘查查明更多资源,又把节约保护放在首位,发展矿业循环经济,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的综合利用率。
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导向相结合的原则。强化《规划》在资源开发中的调控力度,把握采矿权的市场投放量,严格矿山准入条件,压缩矿山数量;营造有序规范市场环境,根据市场容量,引导矿山企业调节开采总量,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
坚持发展循环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原则。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高度,着力解决矿山废渣选厂尾砂的资源化和选矿废水的循环再利用。
依法治矿、依法办矿的原则。依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矿业权市场建设,整顿与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现有及新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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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的矿山,要按照有关法规和本规划,依法、科学、合理、有序地进行矿业开发。
3.3规划目标
3.3.1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上级矿产资源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构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的新局面,全面实现矿产资源规范化管理,矿业活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合理有序进行;形成与本县经济社会相适应的矿业经济新格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由损害环境型向环境协调型转变,由技术落后型向技术先进型转变。 3.3.2近期(2006-2010)目标
矿业经济目标:“十一五”期间全县矿石年开采总量150万吨,年矿
业总产值达到9亿元,矿业税费2.0亿元。
矿山规模结构与矿山布局目标:禁采区内无开采矿山;开采区内矿山按照“扶大并小,扶优并劣”的原则集聚,建立石平川钼矿、山口叶蜡石2个集中开采区。到2010年全县矿山总数控制在43家以内,平均开采规模有所提高,中型以上规模占20%左右。新建矿山最小规模进一步提高。矿山企业开采技术、装备水平逐步提升。
矿业权市场建设目标:全面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培育矿业权市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采矿权市场建设,探矿权市场逐步走向公开有偿,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增强服务意识与完善服务体系;通过落实矿业权储备制度,提高政府对重点、热点矿种的勘查和开发的调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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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能力。
矿产资源利用水平目标:硐采回采率平均达到75%以上,露采回采率达到95%以上,采选综合回收率达到70%以上。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目标:引导社会资本及区内矿山积极参与石平川钼矿、山口叶蜡石矿两个集中开采区的攻深找盲和探边摸底工作。对有一定远景资源量的矿种,总结成矿规律,降低商业性勘查风险。通过政策、经济等综合手段,由政府投资热点、重点矿种的勘查,增加高价值矿产资源储备。力争通过五年努力,新增钼金属资源储量1万吨,中高铝叶蜡石100万吨,铅锌金属量2万吨,萤石矿石量3万吨;新增萤石矿产地3处。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目标:落实新建、闭坑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要求。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收取面达100%。完成列入第一轮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规划的3处废弃矿山及石平川钼矿区废弃矿渣二期工程治理。推进山口叶蜡石矿产遗迹建设,开展1个“绿色矿山”试点。
“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见专栏3。 3.3.3远期目标(2011-2020)
(1)矿产资源年开采总量控制在150万吨以内,年矿业经济总产值10亿元,利税总额达2.5亿元。
(2)矿山企业全面实现规模化开采,集约化经营。建立钼、叶蜡石等矿产资源开发、加工基地。到2020年矿山总数控制在35家以内。
(3)全面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基本摸清矿产资源家底。 (4)进一步加强露天开采矿山边坡治理,落实边开采边治理目标,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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