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 民 委 员 会 制 度 建 设
一、工作制度 村民委员会例会制度 学习制度 值班制度 村民会议制度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会议制度 村民小组会议制度 村民委员会议事规则 “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村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村民委员会换届后的工作移交制度 二、民主监督制度 审计制度
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民主评议制度 村组干部勤政廉洁制度 村财务管理制度 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制度 村民委员会档案管理制度 村民代表联系农户制度
村务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和责令辞职制度 村务公开制度 财务公开制度 财务预决算制度 三、工作(岗位)职责
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 治安保卫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 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 村民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 村民委员会各委员的职责 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职责 村民委员会文书的工作职责 村民小组长的职责
一、会议制度
村民委员会例会制度
村民委员会的办公会议由村委会主任召集并主持,全体委员参加,主要是汇报、检查和研究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两次。
学习制度
每半月学习半天,主要学习党的农村现行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
值班制度
村民委员会实行轮流值日制度,保证每天都有一位成员在村民委员会办公场所值班,处理村务。
村民会议制度
1.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或每户派代表参加,村民会议由村委会召集并主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2.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及时召开村民会议。 3.会议的主要内容:选举、撤换、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本村重大经济开支,《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改。
4.村民会议的决定由全村村民或户的代表过半数通过,方能有效。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每10-15户左右推选1名村民代表,每届任期三年与村委会同时
换届选举,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的代表提议,应及时召开会议,村民代表有反映村民意见和要求的义务,有对村务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村民代表会议负责讨论决定村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村民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会议制度
各工作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传达、贯彻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意见,研究村委会布臵的任务和本职业务的落实方案。
村民小组会议制度
村民小组会议由村民小组长召集并主持,本组村民或农户派代表参加,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主要传达党和政府有关政策,落实村委会的各项工作。
村民委员会议事规则
1.议题的提出。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收集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建议,对合法、合情、合理的要求和村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整理后向村民委员会提出。
2.议案的提出。村民委员会收到议题后,根据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本村实际制定初步的解决方案,交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修改,再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修改完善,形成议案。
3.议案的表决通过。对需要表决的议案,提前三天通达应到会人员。表决通过实行“双过半”即: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同意的人数超过到会人数的一半,表决方为有效。
“两委”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