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同意----(账号----)的工资专用账户予以撤销,账户内的剩余资金划拨至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贵行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致函。
________项目部农民工维权工作组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
托管协议
(参考文本)
甲方(发 包 人):合肥市蜀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总承包人):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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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银 行):
蜀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基地A、B楼及研发中心工程项目。根据全市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的要求,为保证项目专户资金专款专用及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为本项目专户资金监管人,为项目专户资金提供管理,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等服务。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章 农民工工资专户开立及管理
第一条 农民工工资专户的开立
乙方须在丙方处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用于蜀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基地A、B楼及研发中心项目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第二条 农民工工资专户的管理
项目建设期间,丙方负责对农民工工资专户进行管理。丙方需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办理资金支付,不得擅自动用专户资金。
第二章 托管职责、期限
第三条 丙方作为受托银行,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保管托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二)及时向甲方、乙方披露受托资金的相关信息,每月12日前向甲、乙双方提供受托资金流向信息。
第四条 协议期限
丙方对专户内资金履行监督职责的期限自资金划入受托监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函?为止。
管账户之日起至收到项目部农民工维权工作组开具的?关于撤销
第三章 资金托管应提供的资料
第五条 乙方须向丙方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审核确定的每月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支付清单。
第四章 托管资金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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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受托资金存入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甲方(或乙方)每月将工资性工程款划入约定的托管账户,丙方确认资金到账后对账户资金履行管理职责。
第七条 受托资金拨付
乙方委托丙方代发农民工工资,被代发的农民工个人银行卡申请资料由乙方提供,其真实性由乙方负责。每月10日前,乙方负责将项目部农民工维权工作组确认后的农民工工资清单报丙方,由丙方从专户直接划拨至农民工的个人银行卡上。工资清单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农民工工资监管
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一旦发生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经工程所在地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机构核实后,出具相关证明,丙方直接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中划拨款项,用于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同时乙方不超过10个工作日内补足该部分工资款。
第五章 协议生效与终止
第九条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丙方全额解付该托管资金后,则该协议终止。
第六章 违约责任和免责条件
第十条 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办理资金支付而形成的直接损失,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未及时拨付工资性工程款,乙方挪用、套用资金的,按《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意见》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该方的责任。任何一方遭到不可抗力时,应及时通知其他方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到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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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力影响的证明,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其他方损失的扩大和保护资金的完整。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三条 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因本项目专户资金托管业务的需要和三方特别约定外,未经三方同意,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向外提供涉及三方商业秘密的资料。
第十四条 协议的变更。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中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为参考文本,在此基础上,协议三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补充。)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参考文本)
甲方:(总承包人)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劳务分包企业或专业分包企业)
蜀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基地A、B楼及研发中心项目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和《关于建设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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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事宜协议如下:
一、甲方承诺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劳务分包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被拖欠或施工质量缺陷等理由拒付农民工工资。
二、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农民工工资,承诺每月按时将施工班组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清单报项目部农民工维权工作组审核,农民工实名登记、工资金额、农民工个人银行卡申请资料等信息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三、农民工工资应按月支付,按月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作
为甲方每月劳务分包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并从中扣除。
四、农民工工资发放及考勤
1、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应将进驻人员信息(包括劳务公司与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上报甲方,甲方应及时核对,没有上报的视为未进入施工现场。
2、乙方要对进入项目施工现场的农民工进行登记造册,注明工种、所在班组、工资标准等。
3、甲方委派劳资专管员 每天进行农民工出勤统计,并会同乙方劳务负责人签字认可,乙方授权 、 为施工现场负责人代表其签字。出勤统计单未会签的,视为当日无农民工出勤。
四、违约责任
施工期间,如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按下列方式处理: 1、甲方未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其无条件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伪造出勤信息、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套取工资、高估冒算农民工工资的。由甲方先行支付所欠工人工资。经核实,高估冒算超出费用,甲方按 倍向乙方收回,从剩余劳务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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