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施工中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进行安全控制
各分项、分部工程及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序施工,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整改监管人的到位及安全防护用品自身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安全方案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着重审查:施工单位内部审核程序手续是否齐全;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主要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安全有效;在施工当中是否彻实可行。经监理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4)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
对工程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查其设备的选型是否恰当;审查承包单位提供的技术性能的报告中所表明的机械性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和适合现场条件;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机械设备合格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合格证书。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能使用。塔吊、升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必须经机械设备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
分包单位进场必须纳入总包的安全管理体系,并与总包签订安全协议。未经监理方审查认可和经查不能保证施工安全的分包单位,不得进场施工;督促、检查各分包单位建立安全保证体系。
6)做好对施工人员的安全交底工作
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施工人员不得上岗施工作业。并建立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卡。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记录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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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事中控制
1)协助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控制体系。把影响工程安全的因素都纳入管理状态。建立危险控制管理点,及时检查或审核施工单位每阶段提交的安全源分析资料和控制图表。
2)监理按安全计划目标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认真执行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使工程安全时刻处于受控状态;加强对不安全行为及安全状况的控制,对重大危险源工序施工进行旁站监理;加强中间检查,杜绝安全隐患。记好安全监理日记,对不符合安全标准和要求的应及时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口头整改意见或安全监理工作联系单,如整改不力或坚持不改,由总监理工程师直接向施工单位签发书面安全整改通知单。
3)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接到安全设施验收单后应及时做好验收工作(但应事先确保施工单位在提交验收单前已认真做好自检工作)。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安全设施或安全状况不符合规范和安全施工组织要求时,要求施工单位作出整改,必要时应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待其整改后重新进行验收,未经复验签证一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安全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深入施工现场,达到预控为主,及时发现,早期处理,防止出现安全死角。
5)行使安全监督权,下达停工令。如各分包单位违反合同条件施工,使工程安全得不到保证时,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各分包单位停工整改;
6)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及时分析、通报工程安全状况,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业务活动; 7)坚持记好安全监理日记。认真做好统计数据处理分析,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提出报告,加以处理。
9.3事后控制
1、 对发生的一般性安全事件根据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2、 整理工程项目有关安全文件资料,按要求编目、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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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隧道工程项目各专项安全监理
10.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
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人员在工程开工前,应组织全体人员对该项目的合同文件进行全面的了解和熟悉,了解现场的环境、人为障碍等因素,以便掌握障碍所在和不利环境影响的有关资料,及早提出防范措施。为了使建设工程顺利有序的进行,可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请施工承包单位的全体管理人员参加,使项目参建各方了解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同时工程开工前,应开展下列安全监理工作:
1) 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承包单位各职能部门的审批意见、会签、企业盖章等手续是否齐全。施工组织设计中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如:深基坑、临时用电、大型机械、井架、脚手架等)均要求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 对施工承包单位提供的特殊工种名册,包括安全员、电工、电焊工、架子工、龙门吊、起重指挥及司机、爆破工等进行备案;
3) 对于施工承包单位进场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如起重设备、垂直运输设备、开挖设备和桩基施工设备等),要求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施组设计组织施工,并进行相关的报验手续; 4) 对施工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检查其资质等级证书,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有效期限、企业性质等资料;
5) 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建设方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书约定,要求施工承包单位书面明确与施工安全管理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安全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职责;
6) 安全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总包单位在分包单位进场时,做好安全生产总交底,交底后履行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可保存相关交底记录。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各级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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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在主要路段、干道、景点、商业和居民密集区域工程项目建设现场,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现场围档封闭情况,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要求设置围档高度,并选用合适的围档砌筑材料,做好工程附近城市交通组织和转换;
8) 工程施工前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总包单位必须按设计提供的具有隧道纵、横断面的施工图纸认真核对,摸清地下管线的位置,走向并加强联系,采取相应技术保护措施,并核实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9) 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审核施工单位安全费用使用计划; 10)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做到预测、预警、预防。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演练和应急物资准备;
11) 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可以对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进行必要的了解和调查,以求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
10.2施工用电安全监理
1)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用电专项方案进行严格的审核; 2) 临时用电现场布置应按施组中用电平面图进行; 3) 高压线防护架按方案搭设;
4) 现场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持,不得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 5) 支线架设高度应确保电缆线高度大于2.5米、架空线高大于度4米; 6) 现场照明架设高度大于2.4米;危险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 7) 电箱应统一编号、放置高度下口高于60cm; 8) 动力开关电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9) 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装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10) 有爆炸危险的工作场所应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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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
或做穿管保护;
12) 用电设备、机械设备是否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13) 变配电装置符合规范要求;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变(配)电设备处设示警牌、灭火
器材、绝缘毯、绝缘手套等。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14) 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
施并派专人监护。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其安全距离为:l0kV以下不得小于0.7m,20~35kV不得小于lm,44kV不得小于1.2m,否则必须停电后方可操作。
10.3基坑施工安全监理
1) 基坑施工方案要有应按施组设计要求进行; 2) 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
3) 坑壁支护应按方案实施,按要求实施基坑环境监测,对建筑物进行沉降、倾斜观测,
基坑变形最大值和日变形量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值; 4) 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系统;
5) 坑边荷载、堆土、机械设备距坑边距离符合方案规定要求;
6) 开挖中,当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应立即停止施
工查明原因,并进行加固防护; 7) 上下基坑必须设置登高措施;
8) 进场施工机械已经验收、司机持证上岗、作业区设警戒线; 9) 基坑开挖需要爆破,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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