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人员工作时,要扣紧衣扣和袖口,理好衣角,严禁戴手套作业;留长发的必需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
木工机械上的转动部分,要装设防护罩或防护板;工作中更换刨刀、锯片、钻头或刃具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转动后方可拆装;
使用铁夹钩吊运送木材时,应将铁夹钩钩牢,防止木材掉下。 2、圆盘锯
(1) 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锯片上方必须
安装安全挡板和滴水设施。锯片不得有连续断齿。
(2) 锯片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作业。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木料锯到
接近端头时,应由下手拉曳,上手不得用手推进。
(3) 作业过程中不得将木料抬高或左右扳动,必须紧贴。送料力量要均匀,不得用力过猛,
遇木节应减速。不得用木料挡刹锯片强制停车。调换锯片时,要等锯片自然停稳后方可进行。
(4) 长度不足50cm的短料,不得上锯。半成品、边角料应堆放整齐。 3、手电钻
(1) 作业前,应检查有无漏电现象,并应戴好绝缘手套,穿上胶鞋或脚踏在木板上进行操
作;
(2) 钻头必须卡紧,大型电钻必须用双手扶把,钻杆要垂直;钻孔接近完成时,应轻压电
钻,防止卡钻或扭断钻头;
(3) 由底部向上部钻孔时,应用手或杠杆顶托钻把,不得用肩扛顶托钻把;向下钻孔时,
不得用脚扶钻头,脚必须离钻头20cm以外;
(4) 电钻工作中,应用钻把调整对准孔位,不得手扶钻头对孔;
(5) 操作中发现异常声音,应停止使用;工作后应切断电源,收好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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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5挖掘机
(1) 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2) 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机应顶好支腿,车身方
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
(3) 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有石块的土方时,应将较大的石块和杂物除掉。如果土
体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方砸下。 (4) 对吊杆顶端的滑轮和钢丝绳进行保养、检修拆换时,应将铲斗和吊杆放落地面,
然后再进行维修。
(5) 严禁铲斗从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
止偏载或砸坏车厢。铲斗运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10.8.6装载机
(1) 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m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档行驶
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严禁铲斗载人。
(2) 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送距离不宜过大。铲
斗满载运送时,铲斗应保持在低位。
(3) 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可将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如推进阻
力过大,可稍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4) 向运输车辆上卸土时应缓慢,铲斗应处在合适的高度,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 (5) 应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异响应立即停车排除故障。当发动机不能运转需
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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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7汽车
1、载重汽车
(1)必须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超高,不得人货混载,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 (2)车辆装土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当用机械装土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闸,装载均匀,不得偏载;
(3)在陡坡、高坡、坑边或填方边坡处卸土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地面宜有反坡,与边缘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在危险地段卸土,应有专人指挥;
(4)街道、公路上行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时,应遵守有关规定,除必要的随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2、自卸汽车
除应遵守上述载重汽车的各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发动机启动后应检查起翻装置,确保良好;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操作,翻斗内严禁载人;
(2)当装载高度超过车厢拦板时,应平稳行驶,不得猛力加速,也不得紧急制动; (3)卸料起斗时,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刮断。
10.8.8压路机
1) 必须在压路机前后、左右无障碍物和人员时才能启动。
2) 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3) 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路时,
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4) 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在坡道上纵队行驶时,其间距
不得小于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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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振动压路机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1)起振和停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时进行;在坚硬路面行走,严禁振动; (2)碾压松软路基,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2遍,然后再振动碾压;
(3)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严禁在尚未起振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10.9隧道施工安全监理
10.9.1一般规定
⑴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对风、水、电、路等设施作出统一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⑵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好截水沟、排水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⑶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⑷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⑸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
⑹重庆渝中连接隧道暗洞爆破方案的实施,要结合2012年5月31日下午公安局爆破专家组的建议:玉龙寺段在安全防护距离不够的情况下,建议采用机械开挖的方法施工。 ⑺建立渝中连接隧道暗洞爆破施工专项风险等级标准、处理措施
①根据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等级,将风险等级分为四级:极高(Ⅳ级)、高度(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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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Ⅱ级)和低度(Ⅰ级)。
风险等级标准
后果等级 概率等级 很可能 可能 偶然 不太可能 4 3 2 1 一般 1 高度 中度 中度 低度 较大 2 高度 高度 中度 中度 重大 3 极高 高度 高度 中度 特大 4 极高 极高 高度 高度 ②风险接受准则与采取的风险处理措施
风险接受准则与采取的风险处理措施表 风险等级 低度 中度 高度 极高 接受准则 可忽略 可接受 不期望 不可接受 处理措施 此类风险较小,不需采取风险处理措施和监测。 此类风险次之,不需采取风险处理措施,但需予以监测。 此类风险较大,必须采取风险处理措施降低风险并加强监测,且满足降低风险的成本不高于风险发生后的损失。 此类风险最大,必须高度重视并规避,否则要不惜代价将风险至少降低到不期望的程度。
⑻建立隧道工程危险较大专项风险评估制度
制定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后,通过调查、评估小组讨论、专家咨询等方式,从人、机、
料、法、环等方面对可能导致事故的致险因子进行分析,分析评估单元中可能发生的典型事故类
型,并形成风险源清单、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风险评估报告。
序号 1 2 3 4 5
风险源 隧道开挖引起的地表沉降 判断依据 可能导致坍塌、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隧道开挖引起的建筑物、管线破坏 可能导致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大型机械、行吊作业 爆破作业 暗洞支护作业 可能导致机械伤害 可能导致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可能导致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