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六 名词解释
1. 本市区域:指成都市全部行政区域,面积为12390km2。
2. 中心城区域:指锦江区、成华区、金牛区、青羊区、武侯区、高新区及郊区(市)县伸入外环路外侧500米生态带以内的区域,面积为598 km2。
3. 道路中线:一般指道路路幅的中心线。规划道路断面的中心线称为道路规划中线。
4. 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边界线。 5. 旧城区:指成都市中心城三环路以内的区域。
6. 计算行车速度(设计车速):道路几何设计(包括平曲线半径、纵坡、视距等)所采用的行车速度。
7. 高速公路: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道,设有中央分隔带,全部立体交叉并全部控制出入的专供汽车高速行驶的公路。
8. 城市快速路: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的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以较高的速度行驶的道路。
9. 城市主干路:在城市道路网中起骨架作用的道路。
10. 城市次干路:城市道路网中的区域性干路,与主干路相连接,构成完整的城市干路系统。
11. 城市支路:城市道路网中干路以外联系次干路或供区域内部使用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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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中间分隔带:指沿道路纵向设置的分隔车行道用的带状设施,位于道路中线位置上。
13. 两侧分隔带:指沿道路纵向设置的分隔车行道用的带状设施,位于道路中线两侧即主车道与辅道之间或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
14. 路缘带:位于车行道两侧与车道相衔接的用标线或不同的路面颜色划分的带状部分,其作用是保障行车安全。
15. 路缘石:设在路面边缘的界石,简称缘石。
16. 平缘石:顶面与路面或人行道面平齐的路缘石。有标定道路红线宽度、路面范围、整齐路容、保护路面边缘的作用。
17. 车道宽度:道路上供一列车辆安全顺适行驶所需要的宽度,包括设计车辆的外廓宽度和错车、超车或并列行驶所必需的余宽等。
18. 人行道:道路中用路缘石或护栏及其它类似设施加以分隔的专供行人通行的部分。
19. 纵坡:路线纵断面上同一坡段两点间的高差与其水平距离之比,以百分率表示。
20. 最小纵坡:为纵向排水的需要,对排水不畅的路段所规定的纵坡最小值。
21. 变坡点:路线纵断面上两相邻坡度线的相交点。
22. 停车视距:汽车行驶时,驾驶人员自看到前方障碍物时起,至达到障碍物前安全停车止,所需要的最短行车距离。
23. 高压走廊: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和安全距离情况下,35kv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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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两边导线向外侧延伸一定距离所形成的两条平行线之间的专用通道。
24. 市政公共设施点位:为设置城市市政公共设施而专门预留的用地或建筑区域。
25. 管线综合:确定在道路范围内各种管线的布设位置与道路平面和竖向高程相协调的工作。
26. 综合管沟:指在不能反复开挖的路段或地方,为在一个较小的空间里敷设各种专业管线而预先埋设的管廊。
27. 最小管径:各种专业管线在规划、设计、施工时的管道最小内径。
28. 竖向规划:在城市规划建设区域内,为满足道路交通、地面排水、建筑布置和城市景观等方面的综合要求,对自然地形进行利用、改造,确定坡度、控制高程和平衡土石方等而进行的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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