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2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管理办法(4)

2019-08-30 23:19

(二)洗车槽旁必须设置多级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水可重复使用或排入市政管道,严禁未经过沉淀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三)车辆冲洗应填写台账,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 第五条 施工围挡

(一)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围挡做到坚固、严密,不得有泥浆外漏,且高度不得低于2.5米。

(二)围挡材质应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砖砌筑,围挡上安装喷淋装置,并符合郑州市、公司相关文件要求。

(三)围挡立面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时清理,公益广告粘贴合理。

(四)外脚手架应使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式安全网等进行垂直封闭,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 第六条 扬尘治理开复工验收管理

(一)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复工前对扬尘污染进行检查,确认工程符合《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

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等扬尘防治要求,并填写《工程扬尘治理开复工申报表》。

(二)对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发现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合格后,签认《工程扬尘治理开复工申报表》。

(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收到《工程扬尘治理开复工申报表》后,对符合开复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四)施工工地经过扬尘治理开复工验收合格后,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复工。

(五)扬尘治理开复工验收内容及程序严格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治理开复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施。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保通路建设管理

(一)占用城市道路进行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保通方案预留或建设保通道路,工期在六个月以上的工程,保通路建设标准不能低于城市道路的标准。

(二)保通路要充分考虑非机动车及行人通行,必须设置道路标线、警示灯、警示牌等交通设施,在具备条件的路段设置人车、机非隔离设施,保证人车、机非分离。

(三)设置保通道路时,要充分考虑交通组织和沿街单位出行需要,合理设置出入口。

(四)修建保通道路时,不准损毁原有雨污水、路灯设施,需迁改的,应征得产权单位同意,并保证原有功能正常发挥。

(五)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保通路建设工作的督导和验收,保通路未经验收的,主体工程不得进场施工。

(六)利用保通路或现有道路进行保通的路段,市政设施维护、洒水降尘和环卫保洁等工作应参照市政道路统一标准,由施工单位委托辖区专业市政管理养护单位组织实施。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保通道路的正常使用。

(七)工程施工需要车辆绕行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保通方案或交警部门要求在施工地段的起止点及各交叉路口,设置通行导向牌,标明通行线路或绕行方向;需要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

(八)道路封闭后,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保通方案或交警部门要求配备专人配合交通部门指挥和疏导交通,及时公示有关交通变动信息,并负责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九)工程结束后,按照工程设计和工程实施计划,确保正式道路和保通道路交通功能衔接正常。

(十)保通道路的导改、维修、养护严格按照《郑州市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保通路建设管理办法(暂行)》实施 第八条 扬尘污染防治费用

(一)施工单位合理使用扬尘污染防治费、专款专用。 (二)监理单位应按施工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情况。 第九条 其他要求

(一)依据在建施工项目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应编制扬尘污染防治施工方案,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方案必须经由监理工程师审批。

(二)做到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备案制。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要报送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建筑垃圾处置方案须经区市容

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三)做到夜间施工备案制。施工工地因工艺需要,确需夜间进行施工的,应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做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三员”现场监督到位。

(四) 各施工单位应成立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实施,不走形式,每日自查,及时整改,并保存检查记录和影像资料,积极配合相关部 门的检查。监理单位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审核施工单位防治方案,每日核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五)各施工工地进、出口应悬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三员’现场管理公示牌”,“扬尘污染治理责任标志牌”和“控制扬尘污染标准标志牌”,标明项目名称、施工现场负责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治理标准、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六)如有拆迁(拆除)工程,请按照《郑州市2017年扬尘污染防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施工。

(七)施工工地开工前应签订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承诺书,按要求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并确保达标排放。

(八)土方施工作业面(如钻孔、打桩、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可暂不覆盖,但应采取洒水等降尘等湿法作业措施,待当天施工完毕后,应按要求及时进行覆盖。

(九)正在使用或正在装卸的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可暂不覆盖,但应采取防尘措施。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2017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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