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以上,农村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等又占25%。
2、潜伏期长。各种矛盾从产生到发展直到成为恶性事件,一般都有一个很长的潜伏期,并非突然出现。事件所表现出的突发性,原因在于我们基层工作的疏漏。如果在事件刚出现苗头时,就采取相应的经济和社会措施,整个矛盾是不会完成它的全过程的。而一旦演变成为群体性事件,不仅损失巨大,而且处理起来也是十分困难的。
3、成因复杂。引发当前社会矛盾的因素复杂多变,加大了处理难度。有些事件往往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促成的,有国家战略的调整,有政府产业政策的转变,有市场竞争的压力以及企业自身的行为;它又涉及到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及职工等不同的利益主体,内在关系十分复杂,处理起来十分棘手,需要各个利益主体进行艰难的协调和谈判。近年来国内出现了许多大型群体性事件,都具备这类复杂的背景和成因。
4、关联性强。在许多矛盾并存的情况下,处理起来难度大而且关联度强。往往是一个矛盾的处理牵涉到其他矛盾,某一事件处理不当、不及时,常常会引起周边地区、同类利益主体发生“共振”,引起更大范围的事端。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决策问题首先要考虑是不是平衡,会不会引起攀比。不然的话,这一边矛盾还没有完全解决,另一边又会“揭竿而起”。在全国很多地方,既有“军队转业干部”问题,又有“越南战场老兵”问题;有“美化环境、清理摩的”问题,又有“出租车数量控制问题”。在矛盾处理过程中,也常常是多数人的合理要求与少数人的无理要求相交织;多数人的过激行为与少数人的违法行为相联系,处理起来使人很难当机立断。一旦应对方法不得当,又容易使矛盾激化,导致事态迅速扩大。同时,境外一些敌对势力往往利用我们在发展中出现的暂时困难和工作中的某些失误挑拨是非,制造混乱,在宗教、民族、人权等问题上大做文章,煽动群众与党和政府搞对立,对矛盾的激化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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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第二个问题:科学认识当前的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 三、协调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和利益矛盾,既是当前社会上的难点、焦点和热点问题,也是党和政府所面临的重大政治课题,需要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中不断探索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科学方法,共同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我们在这里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原则和思路。
(一)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六中全会《决定》强调了构建和谐社会要遵循的六条原则,也就是“六个必须”,第一条就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决策时首先考虑群众利益。我们这里讲的以人为本,主要是指以人民群众为本。有人提出以人为本不等于以人民为本,理由是以人为本是针对以物为本提出的。但我认为以人为本的核心是以人民为本。胡锦涛总书记在执政之初就提出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最近又提出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新三民主义)。由于每项政策、每项改革措施的出台实施,最终都将引起人们利益关系的深刻变化。因此在制定和执行各项政策时,必须清楚地知道,这项政策的成本将由谁承担,谁是主要受益人,群众的承受能力如何。要善于从政策取向上找准不同群众具体利益的结合点,既正确反映并妥善处理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关系,特别是着重维护和发展困难群体的利益,同时也要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要特别注意从源头上减少问题的发生, 在工作中切实做到“五个兼顾”( 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 兼顾发展能力强的群体和发展能力弱的群体, 兼顾改革中得益较多的群体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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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较少的群体,兼顾先富群体的利益和后富群体的利益,兼顾不同行业之间的利益);“五个更多考虑”( 更多地考虑下岗失业人员的利益, 更多地考虑广大农民特别是土地被征用的农民的利益, 更多地考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农民的利益, 更多地考虑鳏寡孤独、残疾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利益, 更多地考虑离退休老军人、老工人、老知识分子等历史上对革命建设做出过贡献的人群的利益)。
2、维护群众最基本的利益。党的性质和社会主义制度从根本上决定了我们提出的每一项政策、每一项改革措施,都必须把确保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基本出发点和归宿。在处理解决社会矛盾时必须做到,无论是小规模信访还是大规模冲突,都要注意了解问题的起因是不是涉及到生存问题、吃饭问题。如果是这样,就要首先解决这个基本问题。在解决了生存问题之后,再去解决是非问题。这是我们党的宗旨所决定的,也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如果连生存权利都不给,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无从谈起。
3、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决策,必须坚决纠正;凡是超过群众承受度的决策,必须暂缓出台。这实际上是一些基本原则,但现实生活中往往做不到。四川省的汉源事件就是一例。四川省汉源县在兴建瀑布沟电站过程中,由于没有解决好整个县城及几个乡数万群众的拆迁安置问题,引起了群众联名上访。然而汉源县政府不顾群众的强烈不满将电站提前截流。2004年10月27日,几万名群众走上街头,冲击县政府,给四川省委省政府极大震动(四川省委书记张学忠前去做群众工作,却被上访群众扣押。有关部门请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为救出省委领导,必要时可否开枪?周永康明确指示,不能开枪,书记万一牺牲了,我们追认其为烈士。另一方面,指示特警,一定要把人救出来,救不出来,提头来见。最后,特警化装成民工混进去,把省委书记也化装成民工救出来)。中央领导下达了重要指示,要求在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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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等问题解决之前电站决不复工。最后在中央工作组的干预下,事情才得以解决。当前要着重解决好分配、就业、贫困、“三农”、少数干部腐败等突出问题。针对当前企业改制、城市拆迁、农村征地、司法不公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抓紧制定措施,及时加以解决。在政策调整和一些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时要坚持 “五个不要实施”(不能使绝大多数群众受益,得不到绝大多数人理解和支持的不要实施;违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搞低水平重复建设的不要实施;脱离实际、贪大求洋、劳民伤财的不要实施;保护部门利益,与民争利的不要实施;准备工作不充分, 配套措施跟不上,有可能引发造成不稳定的不要实施)。
(二)坚持科学发展,认真贯彻“五个统筹”。
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最根本的是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五个统筹。六中全会《决定》“六个必须”的第二条就是“必须坚持科学发展”,抓好五个统筹。早在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就提出了五个统筹的要求。五个统筹作为一种新的发展观,不仅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强有力的体制保障,也是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和利益矛盾必须坚持的总原则。
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已经不是单纯的支农、建农问题,而是城乡统筹发展的问题,是城乡一体化下的问题,通俗讲,是如何把“农民”变成“市民”的问题。因此,统筹城乡发展,是新形势、新阶段的大思路,是符合世界经济发展潮流并可供解决城乡差别的大政策。没有这种城乡统筹,三农问题不可能真正解决,缩小城乡差别更无从谈起。2005年中央加大了对农业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达2975亿元,28个省区市全部免征了农业税。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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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今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达3397亿元,比上年增加422亿元。而且“今年在全国彻底取消农业税,标志着在我国实行了长达2600年的这个古老税种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农民得到了很大的实惠。六中全会《决定》进一步强调,“各级政府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为保证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的需要,从今年起,国家财政将每年安排支出1030多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每年将达到780多亿元,地方财政每年将安排支出250多亿元。”这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措施必将对缩小城乡差距起到重要作用。
统筹区域发展:就是要求政府加强对区域发展的协调和指导,全面部署和兼顾东中西各大区域的发展。《决定》强调要“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推动各地区共同发展。”借用五十年代著名的《论十大关系》中的思路,就是真要解决经济相对落后的西部,就要大力发展相对发达的东部;真要使东部上新台阶,就要大力把中西部搞上去,这就是辩证法,就是客观的现实。只有这样,才能缩小地区差距。
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求我们把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兼顾并重,使之共同发展。社会事业发展不能总落后于经济产业的发展水平,因此《决定》提出了“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群众文化需求”等措施,大力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当前,我国环境形势非常严峻,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不协调的矛盾相当突出,必须按照《决定》提出的“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的要求,保护环境、保护生态,为子孙万代造福。2006年两会时台湾人权新闻通讯社记者:温总理,我们今天的工业发展的再好,假如连民众吃的水都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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