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 - 35 -
格式十一:
十、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
(一)售后服务承诺
1.在 年的质保期内,投标人对所投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和零配件磨损问题,免费提供维修和更换服务。
2.质保期过后 年内,投标人将继续为 (设备名称) 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在此期间不收取维护费,如需更换零配件,只收取零配件的成本费。
3.质保期过后 年内,投标人将继续为 (设备名称) 提供维修服务,除收取交通费、住宿费和所更换部件的成本费外,不再收取任何维修费用。
4.投标人在接到用户维修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 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节假日照常服务)。
5.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投标人必须保证零部件的正常供应,对所有部件终身维修服务,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6.免费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技术支持。 7.定期进行用户回访,及时处理用户意见。 8.所有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二)技术培训 1.免费培训内容: 2.培训日期及地点:
(三)售后服务机构和服务体系
1. 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
2.本地化售后服务网点分布、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 售后服务人员及技术职称情况。 (以上内容可视具体情况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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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十二:
十一、各类证明材料
详见第三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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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合 同 条 款
一、通用条款(签订合同时不再另附)
供应商中标后(统称“中标人”)与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按照下列条款之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货物质量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货物的价格,按《中标通知书》中的价格执行。
2.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供应范围及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应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承诺内容的要求。 3.未经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书面同意,不允许中标人向第三方转让整个或部分合同(含对外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非本企业统一核算的所属各类公司,不含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外协件、外购件)。否则,将视为违约。 4.包装
4.1 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应适合于长距离运输,并具备防湿、防潮、防震、防锈,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 4.2 由于货物包装不良或采用不充分、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3 在每一件包装中,应有详细装箱清单。
5.中标人应在每件包装上标有引人注目的发货标记
5.1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合同号、地点、发站及发货单位。 5.2 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外形尺寸(长×宽×高)毛重/净重(吨)、装箱日期。
5.3 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需要,中标人应在包装箱上标明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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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读的字样。如“小心轻放”,“此端向上”,“保持干燥”及起吊标记等贸易运输标记。 6.装运条款
中标人应在发货前通知采购人,由采购人对发运货物进行确认。 7.中标人在办完货物运输手续,即将货物名称、件数、重量等通知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安排接收。
8.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后,采购人对货物凭现状验收,在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损情况下,采购人对货物的件数、外观进行初步验收。若原装、原封、原标记有明显损坏,采购人通知中标人派人处理。
9.凭现状验收发生短缺、损坏等问题时,采购人收到货物后10天内通知中标人,否则,视为采购人初步验收无误。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10天内答复处理。否则,视为中标人已默认采购人的通知。
10.中标人交货时,必须出具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证书,但不能解除中标人在货物质量保证期的责任。
11.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执行。
12.因采购人原因造成货物损伤、损坏,中标人要协助修复,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13.货物由中标人负责运输,装运过程发生的丢失、损坏等,由中标人承担其经济损失。
14.采购人自提的货物装运过程中发生的以上问题,由采购人负责。 15.根据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应及时派出售后服务人员,给予技术指导。对不合格的货物,属中标人问题的,应由中标人及时无偿更换;属于采购人问题的,中标人应积极协助解决,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对中标人派驻现场售后服务人员要提供方便,并积极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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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中标人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签订的合同价,在履行合同期间内有效,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
17.履约保证金:见投标须知。
18.付款条件: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9.索赔
19.1 中标人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采购人已于规定的检验、验收测试期和质量保证期限内提出索赔,中标人应按采购人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中标人同意采购人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采购人,中标人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采购人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3)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修理缺陷部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中标人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采购人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中标人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9.2 如果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中标人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中标人接受。若中标人未能在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的30天内或采购人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采购人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采购人将从预付款或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20.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中标人交货迟延或不能交货时,责任不在中标人,但中标人应立即将事故原因通知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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