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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从速交货的责任。如果事故持续时间超过交货期限,采购人有权撤销合同,如不可抗拒事故影响采购人履约,则亦照此办理。 21.违约责任
21.1 如中标人推迟交货,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外,中标人应付采购人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货款0.1%计算,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货款5%。
21.2 上述违约金、滞纳金尚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21.3 合同有效期间,中标人如没有履行合同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时,采购人对履约保证金有追索权。
21.4 由于不可抗拒事故导致供需双方均不能按合同条款履约。可不执行违约责任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拒力的解释,归合同仲裁部门。
22.下列文件资料为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2.1 招标文件 22.2 投标文件 22.3 中标通知书
22.4 中标人与所采用的各分项设备和软件供应商签订的针对本次项目所签订的供货和维修协议原件。
22.5 特殊条款及评标过程中双方以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 22.6 商务谈判过程中双方以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 23.在不违背合同条款及双方利益的原则下,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并遵照“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有关内容协商解决。
24.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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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5.适用法律
本合同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二、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是通用条款的补充和完善,专用条款的具体内容将以招标文件为原则,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具体格式见附件1《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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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合 同 范 本
项 目 名 称: 合 同 编 号: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买方:(采购单位名称) 卖方:(供应商名称)
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准(项目批准书文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名称)委托,采用(采购方式)采购一批货物,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且遵循项目采购文件(编号:NZC2011- )和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之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资料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条款;
(二)投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条款、最终报价表等全部投标文件; (三)履约保证金;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的更正、澄清、说明、补正事项及无偿优惠;
(五)双方议定的补充条款或承诺; (六)中标通知书。 二、合同范围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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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内容相一致。 三、
供货一览表
编号 1 2 3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配置要求 技术参数详见附表1 技术参数详见附表2 技术参数详见附表3 数 量 供货时间 供货地点 备 注 … …… …… 附表1 (仪器设备名称)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
编号 1 2 3 4 5 6 7 技术指标名称 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 备注: 四、售后服务承诺
供应商对所提供货物的售后服务作如下承诺:
(一)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为原装正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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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规范要求。
(二)保证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情况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等于或优于合同技术参数指标条款规定的性能,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弥补这些货物本身不足和缺陷的相关费用。
(三)保修期及保修服务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合同文件规定,保证在货物验收后保修期内免费保修。
(四)保证用户对售后服务要求的及时响应,对需上门服务的情况,用户所在地之内的应在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用户所在地之外或需外地厂家协助的,应在4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若需返回厂家修理,应提供备用设备或提供保证不耽误工作的服务。
(五)对厂家提供的货物的硬件或软件的升级改进服务,有及时告知用户的义务,在用户同意接受这些服务的情况下提供便利条件。
(六)生产厂家到最终用户现场安装、调试合格后验收,现场为用户提供货物使用、维护等方面的技术培训。
(七)严格遵守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承诺以及双方议定的售后服务承诺。
(上述为共性条款,以下针对货物情况可填写具体售后服务承诺条款)
五、交货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交货时间: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日内一次全部交清。 (二)交货地点: (三)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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