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 安全质量标准化一通三防专业解读 一、通风系统部分 1.1完善系统 1.1.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在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时(包括一翼或一个水平等)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审批;巷道贯通调整通风系统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井下爆炸材料库、充电硐室、采区变电所应有独立的通风系统;突出矿井严禁在井下安设辅助通风机。 【条文解释】 1、矿井有以下情况:改变主要通风机的风叶角度、转速、电机运转频率;增阻、降阻等等,都属于改变矿井通风系统。 2、贯通报告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应包括: (1)、组织机构。 (2)、基本概况:施工地点,施工区队,巷道名称及用途,技术要求,规格及工程量。 (3)、技术措施:为防止风流短路,贯通前通风设施建筑办法及实施工作量;为防止风流短路,贯通后通风设施实施办法及风量调整的相关数据。 (4)、安全措施。 (5)、贯通工程平面图(可兼做贯通通风示意图)。 要求:比例尺:米格纸按1:100,贯通前后的通风系统、风量、通风设施、标高点齐全。特殊地点的贯通需提交剖面图。 1
3、详细要求,请参考2010年6月24日公司下发的晋大矿技字【2010】45号《关于加强巷道贯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4、什么叫独立通风?它有哪些优点? 采区或采掘工作面的回风流直接进入回风巷而不进入其它采掘工作面或用风地点的通风系统,叫独立通风。它的优点是:风路短、阻力小、漏风少,各用风地点都能保持新鲜风流,作业环境好;当一个采区、工作面发生灾变时,不至于影响或波及其它地点,较为安全。 1.1.2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均压通风除外)。 【条文解释】 1、什么是分区通风? 井下各用风地点的回风直接进入采区回风巷或总回风巷的通风方式。 2、什么是扩散通风? 利用空气中分子的自然扩散运动,对局部地点进行通风的方式。 3、《煤矿安全规程》对扩散通风的规定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设在进风风流中。如果硐室深度不超过6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且无瓦斯涌出,可采用扩散通风。 2
1.1.3矿井、采区设置专用回风巷,进、回风巷应贯穿整个采区,不得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应有独立的回风系统,且回风侧不得设置调节设施。
【条文解释】
1、什么是专用回风巷?
在采区巷道中,专门用于回风,不得用于运料、安设电气设备的巷道。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区,专用回风巷内不得行人。
2、《煤矿安全规程》对专用回风巷是怎么规定的? 高瓦斯矿井、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矿井的每个采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至少一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一条专用回风巷。
1.1.4矿技术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通风系统审查、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反风设施检查;防爆门应符合规定,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演习计划应按规定审批,反风效果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条文解释】
1、此条款强制规定了矿井技术负责人要定期审查矿井的通风系统,定期组织检查主要通风机及附属设施。要求:(1)、应严格按照通风系统审查表格内容进行审查,(2)、编制反风设施、防爆门检查表,参加检查的人员要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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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生产矿井必须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演习前要制定反风演习的措施、方案,并报上级煤炭企业备案,反风结束后,要编制反风演习总结报告,反风演习方案、措施,反风演习总结报告的编写参考公司下发晋大矿技字【2011】6号《关于下发矿井反风演习有关规定的通知》。该文件详细规定了反风演习的有关程序,反风演习方案的主要内容,反风演习报告的主要内容。 1.2风量配置 1.2.5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应进行一次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条文解释】
1、主要通风机的性能测定,一般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来完成,作为煤矿企业的通风部门,应该要求测定单位提供测定的方案,矿井编制测定期间的通风安全技术措施,如果测定期间全矿井需要停风,还需要编制排放瓦斯的预案。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方法参考MT421-1996。
2、《煤矿安全规程》第119条规定: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1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3年至少进行1次。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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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一般委托由有资质的单位来完成,作为煤矿企业的通风部门,应该要求测定单位提供测定的方案,测定的参数主要有:风压、风速、大气物理参数、巷道断面及周长、测定间距、测点标高等,测定方法参考MT/T440-1995。
1.2.6矿井必须按规定进行通风能力核定,不能超过通风能力生产;采掘工作面、硐室和其他巷道的供风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条文解释】生产矿井每年进行一次通风能力核定,核定办法,请参考AQ1056-2008要求进行。
1.2.7矿井必须按月编制配风计划,按旬进行全面测风;井下通风系统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进行测风;全矿井有效分量率不低于87%。
【条文解释】
1、规定矿井每月上、中、下旬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并有原始记录可查,通过全面测定全矿井各用风地点风量,及时发现通风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系统。
2、矿井有效风量率的计算办法,请参照公司下发的晋大矿技字【2010】42号《关于下发矿井有效风量计算方法暂行规定的通知》。该文件详细解释了采煤工作面、备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硐室、其他巷道的有效风量计算方法。
1.2.8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回风巷道、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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