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化碳传感器布置在巷道上方,并应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维护方便。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一氧化碳传感器应设在风流稳定、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与新鲜风流混合均匀的位置,如图11所示。一氧化碳传感器用于自然发火预测时,应以每天一氧化碳平均浓度的增量变化为依据。
图11一氧化碳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的设置 (2)、自然发火矿井应设置温度传感器
温度传感器除用作环境监测外(报警温度为30℃),还用于自然发火预测。温度传感器应布置在巷道的上方,并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维护方便,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温度传感器应设置在风流稳定的位置,如图11所示。温度传感器用于自然发火预测时,应以每天平均温度的增量变化为依据。
7.2.4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主机应实行双机或多机备份。24小时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能在5分钟内投入正常工作。中心站要双回路供电,并配各不小于2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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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在线式不间断电源,中心站设备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防雷装置。中心站要使用录音电话。井下分站能实现地面中心站遥控断电。
【条文解释】
1、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线和动力电缆等共用,主要是为了确保其本质安全防爆性能。当监控信号电缆发生故障时,还可通过调度电话及时了解井下甲烷浓度等信息。若监控信号与调度电话共用电缆,其本质安全防爆性能难以保证,当电缆发生故障时,监控设备和调度电话均无法正常工作,不能及时了解井下甲烷浓度等信息。
2、在监控系统中,对电缆的要求是有严格规定的。电缆的型号是由厂家在使用说明书给出的,用户不得擅自更改。因为电缆的分布参数直接与信号传输有关。监控系统要根据电缆的最大传输距离和相关的分布参数进行传输信号的本质安全性能试验。因此,用户在使用中,要严格执行产品使用说明书给出的电缆型号和参数。
3、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发生传感器、分站断线等故障时,必须在中心站手动切断该监控设备所控制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安全监控设备的故障闭锁功能主要是由软件来实现的。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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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超限并有可能波及其他区域时,中心站值班员应按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手动遥控切断瓦斯可能波及区域的电源。
4、为了实现当电网停电后,保证系统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h,监控系统的地面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8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井下分站内要有备用电池。
5、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必须双机或多机备份,2h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
6、机房必须配备双回路,双电源且能自动切换,机房必须安装防雷装置,并且接地灵敏阻值合乎防雷电要求,接地板要达到防雷的设计要求,满足监控室的防雷电要求。
7、中心站要配备录音电话,对所有电话进行录音,以备随时查询值班时发生的事故。
7.2.5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等下井时,或者井下单人进入无人区域作业时,要携带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或数字式甲烷监测报警矿灯。瓦斯检查工下井时要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有自然发火的矿井,按规定配备一氧化碳、氧气、温度等便携式检定仪。
【条文解释】规定了下井必须配带便携式瓦检仪的人员,所携带仪器的种类,一氧化碳、氧气、温度计等同时规定必须将便携式瓦检仪电源打开,保证仪器是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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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分站、传感器等装置在井下连续使用6-12个月必须升井全面检修,井下装置的完好率应为100%,装置的待修率不超过20%,并有检修记录
【条文解释】矿井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仪器,并应配备零备件材料和维修校正用的仪表,以替换升井检修仪器。所有升井检修的设备必须登记入册,详细记录检修情况,检修措施,检修问题,检修时间,问题处理,检修人等
7.3检测试验
7.3.7安全监测设备每月至少调试、校正-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10天应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进行调校,并有调校记录;每10天应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试验,并有试验签字记录;安全监测仪器仪表按规定定期进行校验、检定
【条文解释】
1、必须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定期调校,确保数据准确。新装备的按《通用技术要求》制造并取得新的煤矿安全标志的系统,接入系统的传感器稳定性大于15天,传感器调校期应为10天。在用系统已经进行改造并经市局验收合格后,传感器调校期可延长到10天;未经改造的在用系统的传感器稳定性只有7天,传感器必须每隔7天调校一次。在用甲烷传感器应在井下调校,调校的同时应测试瓦斯断电闭锁功能和数据安全监控设备虽然在生产制造过程中经过老化检验,但在使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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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不可避免地受环境因素和自然条件的影响而产生故障,特别是测量用传感器中的传感元件受检测原理的限制,其使用寿命随使用时间而衰减,其灵敏度也要下降。受以上因素的制约,安全监控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进行定期维护和标校。跟踪误差。
2、采用催化燃烧原理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甲烷检测报警矿灯等,每隔7d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调校时,应先在新鲜空气中或使用空气样调校零点,使仪器显示值为零,再通入浓度为1%~2%的甲烷校准气体,调整仪器的显示值与校准气体浓度一致,气样流量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3、安全监控设备中一般设备在安装完成后,应全面标校一次,以后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调校断电闭锁等重要功能每周进行一次试验。
4、传感器经过调校检测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必须立即更换;安全测控仪器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更换和故障处理期间必须采用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记录。
5、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经大于4%的甲烷冲击后,应及时进行调校或更换。
7.4监测装置
7.4.8安全系统监测装置运行正常,性能完好,系统中断或出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传感器不能正常显示或中断期间,该范围应停止作业;并有记录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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