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春天充满了期待;但政策寒流袭来,瞬间冷却了市场中已接近沸点的血液。3月 1日晚,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此次实施细则的发文表明了中央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坚定决心。世联研究认为,“国五条”细则的推出,标志着新一轮房地产调新控拉开序幕,税收、信贷政策加码,将对楼市带来显著影响。如果后市房价还猛升,仍会有更加具体细致的配套调控政策出台。不难看出,2013年是政策过渡年,是治标向治本方向的过渡,这期间不论多长时间,宁可在市场低迷中向上走,也不愿从高潮往下走。
◎行业政策
★2月4日 住建部:住房信息联网城市6月达到500个 1、政策内容
2月2日,住建部在经国务院同意后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与住建部连网的城市在 2013年6月份达到500个。
2、政策解读
据悉,该通知内容已在 2012年 12月 25日住建部年度工作会上已告知了与会者。而住建部推进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始于 2010年 6月,受多方利益纠葛,至今进展缓慢。
★2月6日 国务院:逐步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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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内容
国务院 2月 3日批转、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从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强个人所得税调节、改革完善房地产税、促进中低收入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加强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健全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等方面落实和推动收入分配改革。《意见》指出,完善房产保有、交易等环节税收
制度,逐步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细化住房交易差别化税收政策,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 2、政策解读
通知的出台再次明确表明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的政策出台将进一步加快。事实上,近来全国房价的全面上涨极有可能成为房产税改革提速的加速器。数据显示,1月全国百城房价环比上涨 1%,是近两年来涨幅首次突破 1%,并且自 2012年 6月止跌后,已经连续第八个月环比上涨。房产税作为经济手段,被认为可以成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长效机制,更被认为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经济手段,还被寄望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途径。我国已具备开征房产税的大环境,房产税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的时机逐渐成熟。但上海和重庆已试点两年的房产税,至今却迟迟未再扩围,究其原因,有业内专家表示,当前房产税改革推进的难点在于,房产税关系国计民生与利益均衡,利益博弈十分复杂,房产税改革的推进受到既得利益集团的强力阻挠,同时,房产税的开征还涉及公务人员的财产公开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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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部署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2月 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本届政府最后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指出,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短期内热点城市和中心城市住房供求紧张格局难以根本改变,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严格执行并完善有关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健全房地产市场运行和监管机制,加快形成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全面落实 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 470万套、新开工 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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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套的任务。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五)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
2、政策解读
楼市上涨预期愈演愈烈,2月 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本届政府最后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五项政策措施,释放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力度不放松的强烈信号。会议中提出的五项政策(业内称之为“新国五条”)将房价控制目标放在首位,表明今年的调控依然是目标调控,以目标定政策,实际上是默认低于或同步当地经济增长和收入增长的房价增速。其次 ,重申限购政策是给市场以明确信号,至少短期内限购不会被取消,甚至可能“加码”,而扩大房产税试点的时间表、城市名单都悬而未决。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近日市场传言的二套房、公积金等政策收紧均为政府手中的“牌”,一旦有需要,将随时释出。传言中提及的所谓二套房政策收紧是指购买二套房的买方将要首付 7成、贷款利率上浮 1.3倍,而目前则是首付 6成、利率上浮 1.1倍,另外传言中的公积金政策收紧则是指放贷审批变缓,贷款条件趋严等。尽管只是市场传
言,但对楼市成交仍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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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 “国五条”细则发布 六大措施加码楼市调控 1、政策内容
中国政府网 3月 1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这是继 2月 20日国务院常务会员出台新“国五条”之后时隔 8天再度给楼市调控加码,被媒体和业界称为国五条实施细则。具体包括六个方面:一、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一季度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
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限购从严范围扩大、二套房首付比例及利率可提高、二手房交易转让按转让所得 20%征个税:1、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2、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3、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
格按转让所得的 20%计征。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原则上 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应不低于过去 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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