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议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从数量上保证信息技术学科有一支相对稳定、专业对口的教师队伍;合理定位教师的工作量,尽量避免跨学科(行政工作)兼课的状况,保证教师的教学精力不至于过于分散而影响教学效果。
(五)倡导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定期进行教与学方式的调查(可作为一项任务),从而调整自身的教学方式,结合新课程倡导的理念,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信息技术素养。
(六)从区域或学校的实际出发,由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牵头,组织一定数量的教师开展某些热点、难点问题的课题研究,也可以通过项目研究的方式对某些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从而形成经验或成果,以促进教师、学生的信息素养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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