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平(2013)4号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三三三一” - 图文(3)

2019-09-01 00:01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要素 考 核 内 容 考核方式 评 分 办 法 主要回风巷的,1处扣2分;采区变电所没有独立通风系统的,1处扣1分。 未按规定进行通风阻力测定或主扇性能测定的,1项(台)扣1分;系统风量与风压不匹配的扣1分;进回风断面不够,出现风速超标的,1处扣0.5分。 通风设施设置不当、质量不达标的,1处扣0.5分。 测风站设置不全或测风周期、范围不符合要求的,1处扣0.5分。 矿井未按要求进行反风演习的,1次扣2分。 未按规定对反风设施或防爆盖进行检查的,1处扣1分。 工作面或硐室温度超过规定未按要求采取措施治理的,1处扣1分。 通风系统图、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矿井通风网络图不全、通风系统图每月未按标准图例及时补充上图、多煤层开采的矿井缺分煤层通风系统图的,1处扣1分。 矿井、矿井一翼、采区通风系统调整未按规定报批的,1处扣1分。 未按要求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的扣2分。 未建立瓦斯异常(含打钻异常)信息分析制度的扣2分;内容不完善或分析记录不全的,1项(处)扣1分。 瓦检员配备不足或应专职而未专职的,1项(处)扣2分;瓦斯检查地点、次数、方式不符合规定的,1处扣1分;出现空班漏检或假检的,1处扣2分。 风流中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的,1处扣2分。 瓦斯检查手册、井下瓦斯检查牌板、瓦斯检查日报不对照的,1处扣1分;瓦斯日报未按规定审阅、签字的,1处扣1分。 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未按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1处扣2分;措施审批手续不完善的,1处扣1分。 未按要求制定瓦斯防治措施的,1处扣2分;措施现场落实不到位的,1处扣1分。 停电、停风后恢复供电前,未制定通风及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的,1项(处)扣1分。 采掘工作面无瓦斯检查牌板的,1处扣1分;回风流机电设备处或其它地点无瓦斯检查小牌板的,1处扣0.5分。 瓦斯检测仪器未按要求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的,1台扣0.5分。 标准分 实得分 11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要素 考 核 内 容 考核方式 评 分 办 法 标准分 实得分 煤与瓦斯突出治理 1.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两个“四位一体”要求,区域和局部治理措施执行到位。 2.落实《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实施细则》,实现抽采达标。 3.完成团核定的安全达标煤量、区域瓦斯治理工程量、打钻量、瓦斯抽采量、瓦斯利用量五项指标月度计划。 4.落实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 5.严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情况下继续强行现场查区域和局部治理措施落实,至少1开掘工作面、1采煤工作面。 现场抽查抽采达标落实,至少1重点掘进工作面、1重点采煤工作面。 查五量月度计划完成记录。 现场查区域瓦斯治理工程进度。 12

开采容易自燃煤层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未编制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措施的,1项(处)扣2分;措施内容不完善、不符合规定的,1处扣1分。 矿井、工作面防灭火系统不完善的,1处扣2分。 火区管理不符合规程和集团规定的,1处扣2分。 未按措施要求开展预防性灌浆或注惰性气体、喷洒阻化剂的,1处扣1分;制订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不完善的,1处扣0.5分;考核记录不健全、不完善的,1处扣0.5分。 放顶煤工作面无防灭火专项设计或有自然发火威胁采掘工作面未制定防治自然发火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1处扣1分。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永久性封闭,或未对采空区、突出冒落孔洞等进行防火处理的,1处扣1分。 工作面、密闭区等未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和取样分析的,1处扣1分。 未按要求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的,1处扣1分。 未按要求设置消防材料库的,1处扣1分;未按规定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设置防火门、配备灭火器材的,1处扣0.5分。 未制订烧焊安全措施或措施不落实的,1处扣2分;烧焊措施审批不符合规定的,1处扣1分。 通风安全质量未达标的,1主要系统扣2分,1局部区域扣1分。 存在重大隐患继续强行生产的扣3分;存在较大隐患继续强行生产的扣2分;存在重大灾害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效果不达标仍冒险生产的扣3分。 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应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而未鉴定、鉴定突出煤层未进行区域划分,及鉴定、划分后未按突出危险管理的,1处(次)扣3分。 鉴定结果或区域划分未取得批复的,1处(次)扣2分。 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10分 未编制防突专项设计并取得批复的,1处(次)扣2分。 突出煤层未编制工作面消突评价报告,或消突评价报告未取得批复,或消突评价报告取得批复但实测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仍超标的,1处(次)扣3分。 未按规定及时进行突出危险性参数测定的,1处(次)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要素 考 核 内 容 生产,严禁存在重大灾害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效果不达标情况下仍冒险生产。 6.瓦斯区域治理工程按集团计划开工、施工、验收、投入使用。 考核方式 评 分 办 法 标准分 实得分 水害防治 扣2分。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的非突出煤层、高瓦斯矿井开采的煤层未按要求进行防突预警的,1处(采掘工作面)扣2分。 “三探一防”措施落实不到位的,1处(采掘工作面)扣3分。 区域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的,1处(采掘工作面)扣3分。 瓦斯预抽期、预抽率、煤的可解吸瓦斯量、吨煤钻孔量不达标而组织生产的,1处(次)扣3分。 未按规定安装抽放系统计量仪器的,1处(次)扣2分。 井下临时泵站抽放泵能力小,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1处(次)扣2分。 未按规定对打钻监管、考核、验收的,1处(次)扣2分。 未完成集团核定的五量指标月度计划的,1项扣3分。 五量指标考核弄虚作假的,1处(次)扣5分。 防突管理主要技术资料不完善的,1处(次)扣0.5分。 存在违反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的,1处(次)扣3分。 存在重大隐患继续强行生产的扣3分;存在较大隐患继续强行生产的扣2分;存在重大灾害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效果不达标仍冒险生产的扣3分。 瓦斯区域治理工程项目未按集团规定期限开工、施工、验收、投入使用,且未经程序调整、销号的,1项目扣3分。 1.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建立矿井防治矿井防治水基础资料不齐全的,1处矿0.5分。 水基础资料。 水害防治措施现场落实到位的,1处扣2分。 2.防隔水煤(岩)柱留设、防水设施、带压矿井水文动态观测系统不完善的扣2分。 开采、注浆堵水等水害防治措施现场落实到位。 矿井排水系统不完善的扣3分;采区排水系统不完善现场查措施落实,不3.矿井水文动态观测系统、矿井防排水系统的,1采区扣2分;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不完善的,1工作少于1开掘工作面、1采煤完善, 面扣1分。 工作面,或2开掘(采煤)4.采掘工作面落实物探或钻探安全技术措采掘工作面物探或钻探措施未落实的,1处扣2分。 10分 工作面。 施。 动态抽查工作面安全质量未达标的,1采掘工作面或1现场查治理工程进度5.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施工生产,主要系统扣2分,1施工作业处(点)扣0.5分。 及验收、移交记录。 现场做到安全、标准、整洁、实用,实现采掘工存在重大隐患继续强行生产的扣3分;存在较大隐患继作面、系统动态达标。 续强行生产的扣2分;存在重大灾害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或6.严禁存在重大隐患情况下继续强行生产,效果不达标仍冒险生产的扣3分。 严禁存在重大灾害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效果水害区域治理工程计划项目未按集团规定期限开工、施13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要素 考 核 内 容 不达标情况下仍冒险生产。 7.水害区域治理工程按集团计划开工、施工、验收、投入使用。 考核方式 评 分 办 法 工、验收、投入使用,且未经程序调整、销号的,1项目扣3分。 标准分 实得分 采掘及 爆破管理 1.采煤、开掘、巷修技术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施工生产,现场做到安全、标准、整洁、实用,实现采掘工作面、系统动态达标。 3.爆破管理制度符合集团要求,措施落实到根据井型,现场查1-2位。 个采面工作面,1-2个开掘4.按规定配备放炮员、库管员,且持证上岗。 (巷修)工作面。 5.火药库设计、安全设施、管理符合《煤矿抽查记录、台账。 安全规程》规定。 6.爆破作业规章制度、措施现场落实到位。 7.严禁存在重大隐患情况下继续强行生产,严禁存在重大灾害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效果不达标情况下仍冒险生产。 动态抽查工作面安全质量未达标的,1采掘工作面扣2分,1施工作业处(点)扣0.5分。 未做到“一工程一措施”的,1项扣1分。 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的,1处扣1分。 爆破管理规章制度缺失的,1项扣0.5分;不完善的,1项扣0.2分。 放炮员、库管员缺员的,1人次扣1分;无证上岗的,10分 1人次扣2分。 火药库设计、安全设施不符合规程规定要求的,1处扣0.5分;管理不到位的,1处扣0.5分。 爆破作业制度、措施现场落实不到位的,1处扣0.5分。 存在重大隐患继续强行生产的扣3分;存在较大隐患继续强行生产的扣2分;存在重大灾害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效果不达标仍冒险生产的扣3分。 机电运输管理 1.提升、运输、通风、压风、排水、供电、通讯、锅炉等设备的安全设施及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 2.落实矿用设备、钢丝绳、电缆等技术性能检测、试验制度,设备检修制度,设备准用制度,电气失爆安全检查等相关制度。 3.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4.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实现机电、运输质量标准的动态达标。 5.严禁存在重大隐患情况下继续强行生产,严禁存在重大灾害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效果不达标情况下仍冒险生产。 安全保护装置及设施不齐全或失效的,1项(处)扣2分。 现场查2-3条供电、未制定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1处(次)扣1提升、运输系统。 分;落实不到位的,1处(次)扣0.5分。 现场查提升、运输、未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各级机电安全管理规定的,1供电、排水、主扇、压风、处(次)扣2分;落实不到位的,1处(次)扣1分。 锅炉等关键设备。 安全质量标准未达标的,1主要系统扣2分,1硐室扣现场查规章制度建立1分,1主要设备扣0.5分。 完善及落实。 存在重大隐患继续强行生产的扣3分;存在较大隐患继续强行生产的扣2分;存在重大灾害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效果不达标仍冒险生产的扣3分。 10分 14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要素 考 核 内 容 考核方式 评 分 办 法 “六大系统”建设进度不符合集团要求的,1处(次)扣2分;质量不达标的,1处扣1分。 “六大系统”管理制度不完善或落实不到位的,1项扣1分。 系统运行不正常,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1项扣2分。 自救器未按规定标准、时间更换的,1人次扣0.1分。 人员定位系统未能覆盖井下全部工作地点的扣2分;入井人员不带定位卡的,1人次扣0.2分。 安全技术措施不符合集团规定的,1处(项)扣1分;作业规程、措施制订不完善、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的,1项(次)扣1分;未按要求审批的,1项(次)扣1分;未进行贯彻签字的,1项(次)扣2分。 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未能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的,1项(次)扣1分。 未制定年度科技攻关项目计划的扣1分;未组织实施的,1项扣1分;科研项目管理不到位的,1项扣0.5分。 安全管理信息化应用、职工“五小”技术应用等科技兴安效果明显,经集团组织推广应用的,申请一次性加分。 标准分 实得分 六大系统 1.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符合集团规定,进度、现场查自救器更换。 质量符合要求。 现场查施工进度。 2.“六大系统”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到位。 现场查各系统运行稳3.自救器按规定时间、标准更换。 定情况及管理制度落实情4.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符合集团规定。 况。 7分 科技兴安 1.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管理信息化。 2.开展职工“五小”技术革新活动。 3.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符合规定,有针对性,能有效地指导安全生产。 根据现场生产条件变化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时补充完善。 4.制定年度科技攻关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现场查安全管理信息化和“五小”技术革新成果活动应用。 查作业规程,至少1开掘工作面、1采煤工作面。 现场查科研攻关项目组织实施。 3分 合计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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