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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我项目实行施工班组复命制度,对于我项目安排的任何工
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90分钟之内向下达者回复,否则视问题轻重对当事人处以30~100元/次罚款。态度不好又不复命者罚款100~300元。
3.20
必须严格执行我项目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填报各种表格及
报表,否则视为管理混乱,对施工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次罚款。
3.21
任何施工现场布置必须有方案、有计划并经生产经理批准
后方可实施,否则视为无效,并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罚,进行材料索赔。
3.22
任何零星用工及协议外用工的发生,都必须在同时得到我
项目生产经理的批准和商务的确认书后方可实施(缺一不可),否则一律无效,后果自负。
3.23 3.24
无论任何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罚款50元/人.次。 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内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施工班组负
责人及其它施工班组骨干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组织并做事后处理。我项目只对施工班组负责人,不对任何其他人员。
第四章 CI现场管理规定
4.1 所有施工班组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必须统一着装,统一戴安全帽,佩戴胸卡。其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特殊工作必须有明显的区别,并予以保持:管理人员着白色安全帽,特殊工种着蓝色安全帽,其他人员着黄色安全帽(施工班长与工种一样戴本工种安全帽),否则对违反者处以50~100元/人罚款,班长处以200元罚款/次,出现5人以上对施工班组加罚100元/人。 4.2 项目现场内的布置是城建系统统一规定,施工班组操作牌、加工棚各种标牌等必须符合要求,严禁任何人乱写乱画,发现者处以100~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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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处理。
4.3 所有协作人员着装整洁头发理顺,不得留长发;注意举止行为;严禁在现场内大声喧哗、急跑(特别是在办公区内)。所违反者处以50~100元罚款。
4.4 所有施工班组对我项目的函件必须统一格式,正式打印(项目人员可配合)有统一编号,并且有施工班组负责人签字,否则我项目拒收。(打印收取纸张费用,每张0.30元)。
4.5 施工现场内严禁任何人使用明火或开小灶,不戴安全帽,随地大小便,乱扔垃圾、烟头、水果皮等一切违反规定者罚款50~200元/人.次。 4.6 施工人员必须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CI标牌等,违者每起罚款100元/人次,并负责赔偿损失。
4.7 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带有金钱性质的赌博、酗酒行为,严禁破坏生活区内任何设施,否则视情节轻重对施工班组处以200~500元/次,对个人处以50~100元/人次。严禁家属住在现场内,违者1000元/次处罚。
第五章 施工管理规定
5.1 任何一项施工都须具有经过我项目批准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进度计划、安全交底、材料限额领用单等;安全设施无隐患,施工班组管理人员及工人经过教育的,质量标准工艺标准清楚,否则不得施工,违者对施工班组罚款1000元,已施工的必须拆除,重按规定施工。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赔偿材料损失),拒不执行者,将施工班组责任人开除现场(在4小时内离开本项目)。
5.2 所有施工分项工程都必须按我项目规定标准进行,做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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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验收,并提供自检、互检及交接检,否则返工重做,一切损失自负,违反此条罚款100~5000元,并将负责人驱出现场。
5.3 所有施工质量、技术问题不经我项目批准不得直接与总包方或监理直接接触,否则每次罚款2000元,并将负责人驱出现场。
5.4 施工班组必须管理好自己的人员,不得随意向总包方、监理等人员透露有关施工管理情况信息,否则对施工班组罚500~1000元,并将施工班组责任人驱出现场。
5.5 由于施工班组自身原因造成生产要素配备不及时、不足,我项目将书面通知限时配足;超时未配者,我项目有权代为配置,并增加10%的购买费用,施工班组不得拒绝。施工班组完不成施工任务,我项目可另行找施工班组施工,并对施工班组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工期和经济),费用将加倍从施工班组的工程款中扣除,该费用的计算不受定额和协议价的限制。
5.6 因施工班组自身原因导致我项目必须修改方案和采取赶工技术措施所增加费用由施工班组支付(包括甲方对此项的全部罚款),所需生产要素协力施工班组及时配置。
5.7 施工班组在我项目的组织下进场施工,其施工过程自行完成,我项目部负责协调监督,解决非修改方案或技术问题。
5.8 协力施工班组必须积极配合我项目的其他施工班组的施工,不得无故刁难,不得无故不配合,否则罚款200~1000元,并赔偿该施工班组200%的实际发生费用,并将责任人驱出现场。
5.9 对于我项目临时安排的紧急工作必须积极、认真、按时、保证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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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无故拖延,否则罚款200~1000元,并对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5.10 我项目管理人员向施工班组发出的整改指令必须无条件立即执行,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并承担所造成的法律责任。
5.11 我项目施工班组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管理人员安排组织施工,禁止出现任何摩擦、打架斗殴,出现一次罚款1000~10000元。有事到项目办公室由项目经理部协调。解决情节特别严重者由公安部门依法解决,一切后果由施工班组承担。
第六章 施工班组函件处理规定
6.1 我项目技术人员统一负责对施工班组函件的收发工作。 6.2 协力施工班组必须重视我项目所发的正式函件及便函,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超时未复者,将视其藐视本项目,造成后果自负,并对施工班组负责人处以每次200元罚款。
6.3 我项目所发文函及便函收到后,必须立即落实实施,并在接到函件90分钟之内回复,以便我项目掌握情况,随时调整人员,否则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施工班组负担,并对该施工班组处以500~2000元罚款。 6.4 我项目要求施工班组增加投入,修改方案,计划减少协议内容,索赔额确认的函件,如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视为施工班组已接受,我项目不再另外发函要求确认。
6.5 施工班组所有关于图纸、方案、质疑、进度计划、结算单、扣款等都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报至我项目,否则一律无效,所造成损失自负。 6.6 施工班组必须制定函件——流通渠道畅通,因协力施工班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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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造成丢失的一切后果由施工班组自负。
第七章 安全生产管理
7.1 各施工班组必须按照北京市安全管理规定及总包方和我项目要求进行施工,否则按情节轻重处以50~3000元罚款。
7.2 施工班组安全应控制:轻伤在千分之二,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的发生,否则按施工班组协议执行,并追究相应责任。 7.3 日常的安全教育
7.3.1 施工班组的班前教育由施工班组管理人员执行,并做好班前活动记录,要求每个施工班组长签字,由施工班组安全员存档备查。施工前交底要针对当天所干的施工内容进行针对性交底。凡发现未进行班前教育上岗者,每人每次罚款20元。超过5人罚款每人每次50元,施工班组长罚款100元。
7.3.2 各施工班组对进场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就上岗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7.4 周一安全活动:每周中午12:30进行组织一周的安全例会,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组织,分施工班组、工种排列,队伍整齐,不迟到、不早退,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0~100元。
7.5 每周日由我项目组织一次现场综合大检查,管理人员、施工班组长必须参加,对拒不参加人员处以100元罚款,并带上正规笔记本随时记录。 7.6 项目经理部对各协力施工班组有下列违章的职工给予50~100元/次处罚:
高处作业未穿防滑胶鞋,高处施工作业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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