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2)

2019-09-01 10:56

第17条 农业用地

通过合理归并自然村,可使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减少至162公顷,可节约235.27公顷建设用地。通过开发整理其它未利用土地,也可以增加基本农田面积,从而确保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保持总量平衡。

第18条 旅游用地

依托运漕镇特有的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条件,在镇域范围内主要形成三处旅游发展空间。一是以沿五里沟及裕溪河为主体的沿河景观游览区,着重协调镇政府新址所在的政务区、商业集中片区及沿五里沟一带的发展关系,促进裕溪河两侧开敞空间的建设。形成联合发展的整体。二是镇区南部的古镇文化游览区,借助运漕镇原有的历史风貌和文化底蕴,加以规划整治,形成运漕镇最具文化品位的旅游片区。三是以运漕镇村为主体的观光农业区,重点加强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的开发,以及相关配套设施与消费场所的建设。

第19条 生态空间

运漕镇水网密布,生态环境优越。在运漕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的时期,为了防止过度开发,有必要对其生态资源进行严格保护,划定保护区域。

本规划沿裕溪河、后河、五里沟等主要河道分别设置一定宽度的沿河绿带,在有河流的地方有选择性地设置一批小游园,严格控制工业污水、废气等有害物质的排放。

第三节 镇域产业发展与布局引导

第20条 第一产业发展与布局引导 1、第一产业的发展策略:

(1)结合农村居民点的拆迁合并、宅基地的复垦复种,积极稳妥地推进耕地向规模化集中。 (2)充分利用乡村地区的资源优势,加快推进农业多元化经营。

(3)加强特色农产品的开发,形成一村一品、各村各具特色的产业发展模式。 2、第一产业的布局引导:

主要分布在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块,分别形成经济农业区、服务农业区和高效农业区三大农业区的规模生产基地。

巢湖市含山县运漕镇人民政府 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经济农业区主要以水产养殖业、棉花、水稻为主。

(2)服务农业区依托运漕镇区发展,主要以花卉、果蔬、家禽、采摘为主的设施农业,主要为镇区居民服务。

(3)高效农业区主要发展以种职业为主的传统农业,并优化传统产业和产品,创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品牌。

第21条 第二产业发展与布局引导 1、第二产业的发展策略:

(1)坚持新增工业企业向工业集中区集中的总体原则,扩大工业集中区的规模。 (2)提高工业集中区的产业进入门槛,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3)择优产业门类,形成带动效应强的产业链。 2、第二产业的布局引导:

主要分布在镇区的东北区域和在西南沿河的港口区域。

(1)东北区域发展工业集中区,沿塔运路向北向东发展,以棉纺织业为传统特色的优势产业,带动机械制造、精细化工、服装服饰、家具生产、食品加工等其他产业的的引进和发展,并丰富产业类型,最终形成有一定规模的产业集群。

(2)西南港口区域向西发展,作为试点适当发展,合理控制规模,提高污染治理能力,配合发展一定规模的航运物流区,协调好创业点和集中居住点、沿河观光旅游区的关系。

第22条 第三产业发展与布局引导 1、第三产业的发展策略:

(1)重点发展镇区旅游业,开发古镇旅游线路和配套旅游设施,打造国内历史古镇旅游的知名品牌。

(2)利用运漕传统农业资源,开发农业体验旅游项目,与古镇文化旅游形成互动发展。 (3)加快发展住宿餐饮、交通运输、邮电通讯、金融保险、批发零售等传统服务业,积极发展娱乐休闲、房地产开发等新兴服务业。

2、第三产业的布局引导:

总体上形成集镇中心商贸区、古镇文化旅游区、农业观光体验区三片服务业集聚基地。 (1)集镇中心商贸区,以镇区集贸市场为中心,以芜湖路商业街为延伸,向周边扩散,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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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商贸金融、文化娱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

(2)古镇文化旅游区,充分利用镇区西大街以南的古镇区域,配套旅馆住宿、餐饮服务、陈列展示等设施,以历史文化旅游为核心,带动镇区滨河观光、水上游览、古迹参观多种旅游形式。

(3)农业观光体验区,与高效农业布局紧密结合,打造健康农业体验园。

第四节 镇域空间管制

第23条 适建区 1、范围

镇区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重要基础设施用地。 2、管制要求

镇区建设用地:完善镇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完善城镇功能、改善镇区环境;以特色经济和主导产业支撑城镇产业发展,促进用地向镇工业集中区集中,加快镇域人口、非农产业向镇区集聚;城镇用地紧凑拓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变传统的粗放式增长方式,注重发展质量。

村庄建设用地:全镇规划设置7处农村居民点。凡有新建、翻建、扩建要求的一律安排到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进行。规划拆并的农村居民点应进行严格控制,禁止新建、翻建和扩建。规划中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应加强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严格控制用地规模和建设开发强度,方便农民从事生产活动,保持地方特色,改善乡村生态环境。

重要基础设施用地:应长期预留,禁止其它建设,具体包括污水处理厂、变电所、交通设施、水利防洪设施等对城镇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建设项目。

第24条 限建区 1、范围

发展备用地、旅游发展用地、文物保护区、一般农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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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制要求

城镇远景发展备用地:远景发展用地为镇区未来拓展的主要发展空间,其范围内应当限制开发建设行为,除城镇发展所必须的道路交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的农村居民点外,不宜突破期限建设。

旅游发展用地:以休闲、度假、观光为主,适当发展旅游休闲、文化娱乐等设施,禁止城镇和工业建设,控制农村居民点的大规模集中新建,以小规模、适于发展旅游的方式新建。

文物保护区:所有建筑本体与环境均要按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进行保护。

一般农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使用,限制在本区域内进行各项与农业

生产无关的建设活动。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开发工作,保护较大河流、河塘的环境卫生,搞好多种经营;对零散、面积较小的塘、沟进行农田整治,充分发挥水域的效益。

第25条 禁建区 1、范围

基本农田、主要水系、生态敏感区等非建设用地。 2、管制要求

基本农田: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要求保护基本农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各项非农建设,禁止一切可能导致农业污染、土地环境破坏的经营活动。

主要水系:严格保护现状主要水系,满足防洪排涝、灌溉要求,体现古镇水乡特色,禁止各项建设占用水域。

规划的生态敏感区和生态绿地内逐步搬迁区内的农村居民点和乡村工业至指定的农村集中居住区和镇区工业集中区,保留的少量农村居民点应严格控制规模,体现地方特色;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人工种养植业不得超出自然资源再生能力,不得破坏动植物的生存环境。

第五节 区域协调发展规划

第26条 与区域的协调

与长三角及江淮城市群、含山县、东关镇、铜闸镇、林头镇、凤凰桥乡相互协调, 坚持运漕镇与含山县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保持一般性基础设施建设的适度超前,限制不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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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行为。建立正常的投资机制,坚持集中开发,配套建设,防止重复建设。

第四章 城镇性质与规模

第27条 城镇性质

安徽文化旅游第一古镇、合巢芜城镇带重要的商贸中心、含山南部新型工业强镇。 第28条 人口规模

1、近期(2015年):3万人, 2、远期(2020年):5万人。 第29条 用地规模 1、近期(2015年)

镇区建设用地面积382.1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27平方米/人。 2、远期(2020年)

镇区建设用地面积600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20平方米/人。

第五章 镇区用地布局规划

第一节 总体布局

第30条 规划用地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西以塘湾村为界;东至塔运路以东,与黄墩乡相接;南以裕溪河为界;北至所规划的外环路。规划范围总面积为600公顷。

第31条 空间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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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 优 势 劣 势 1、 地形平坦,用地比较完整,与建成区结合比较紧密。 向东 2、 裕溪河大桥的建设能很好的带动东五里沟对镇区向东发展造成空间上部区域发展。 的阻碍。 3、 特别有利于工业园在现有基础上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向南 ---- ---- 镇区西南地区靠近港口,拥有丰富的岸向西 线资源,有利于镇区码头的建设,及配西南地区与镇区中部的地势高差较套仓储用地的发展。 大,填补高差的工程量较大。 1、地形平坦,用地比较完整。 向北 2、可以更充分的利用塔运路,与外界紧1、需要对部分村庄拆迁。 密联系。 2、离老镇区较远,受到的带动力较弱。 3、镇政府向北搬迁带动北部区域发展。 综合上表分析,镇区建设用地发展方向:主要是在现有基础上的完善,向东、北延伸,西部地区主要做备用地。

第32条 空间发展结构

根据现状发展条件以及空间发展态势,规划运漕镇区未来形成“一主两副三片四轴六中心”的总体空间结构。

一主:指在镇区中心的商贸活动区。由芜湖路、五里街和塔运路围合而成,是镇区主要的商贸

服务中心。

两副:是指镇区的两个生活次中心。一是塔运路北边的行政中心,集中布置行政办公、商贸服务等用地;一是指老镇区,以保护历史街区风貌为主,在保持原有居住功能的基础上,配套接待、餐饮、购物、休闲娱乐等功能设施, 以发展传统文化旅游为主的区域。

三片:是指城镇中部的生活商贸片区、北部的产业集中片区和西部沿河的港口工业片区。生活商贸片区以建设生活性公共服务设施为主;产业集中片区以发展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基础设施为主;港口工业片区以发展港口运输,物流、工业,和发展沿河休闲观光旅游业为主。

四轴:分别沿塔运路、海运路、中大街、运西路发展的四条轴线,组成井字形城镇发展轴。 六中心:六个社区服务中心。四个分布在生活商贸片区内,两个分布在产业集中片区内,主要为周边居民提供便捷的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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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居住用地

第33条 用地指标

规划居住用地183.3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比例为30.6%,居住人口约5万。 第34条 居住结构

规划形成3个居住社区: 老镇综合居住社区:1.5万人。 东部居住社区:1万人。 北部居住社区:2.5万人。 第35条 用地布局

对镇区内的老街,着重完善其道路系统和公用工程设施,提供就近的休闲活动场所,改善卫生条件,满足消防要求,沿主要河道开辟滨河绿地,有效改善居住环境,全面提高老街居民的生活质量。

对于新增居住用地进行统一开发,住宅形式采用低层公寓与多层住宅相结合的方式,房型设计应满足镇区居民的生活要求和生活习惯。

为了节约有限的土地资源,对低层独立式住宅的比例应加以适当控制。 第36条 居住配套设施规划 居住社区中心设置要求:

表5-1 镇区居住社区中心设置内容及标准

序号 设置项目 内容 建筑规模 用地规模(m2) (m2) 设置要求 包括书报阅览、书画、文娱、1 文化娱乐文化活动站设施 (☆) 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主400~600 - - 要供青少年和老年人活动 包括篮、排球及小型球类场可与绿地结合设置,2 体育设施 体育活动站(☆) 地,儿童及老年人活动场地- 600 用地中应保证不小于和其它简单运动设施等 150平方米的全民健身点 行政管理3 与社区服社区管理服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 务设施 务设施(☆) 老年之家、社区居民学校、300~400 - 社区警务室等 4 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托老所(☆) - 600~1000 - - 巢湖市含山县运漕镇人民政府 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序建筑规模 用地规模号 设置项目 内容 (m2) (m2) 设置要求 施 医疗保健健康促进、卫生防疫、妇幼5 设施 卫生站(☆) 保健、老年保健、慢性病防100 - - 治和常见病诊所 商业金融小型商业金便利店、早点店、菜市场等6 服务设施 融服务设施 小型商业服务设施,储蓄所500 - - 等 公厕应结合主体建筑7 - 其他设施(☆) 公共厕所、停车设施等 公厕30~60 - 设置,临街设置,并应有单独的出入口和管理室 注:设置项目后带“☆”号的内容和标准为强制性规定,其余项目的内容和标准具有一定弹性,在保证基本服务的前提下可适当扩充调整。

一个居住社区配置1-2个社区服务中心和3000-40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空间。

第三节 公共设施用地

第37条 用地指标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72.90 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比例为12.17%。 第38条 用地布局

规划运漕镇区未来形成两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镇级公共服务设施、居住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主要沿塔运路南段和海运路的城镇发展带,布置公共服务设施,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沿塔运路北段的城镇发展带,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第39条 行政管理用地

规划镇区行政管理用地5.89公顷,占镇区规划建设用地的0.98%,人均1.18平方米。 规划将政府行政用地北迁至运西路以北,规划的金郑路以南,加快相应的设施配套建设和绿化环境的优化提升。

第40条 教育机构用地

规划镇区教育机构用地13.92公顷,占镇区规划建设用地的2.32%,人均2.78平方米。 中小学的设置应结合居住社区统一规划安排,使其布局合理。小学生就学主要在本地解决,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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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中生就学考虑部分专业学校和含城区及周边学校的吸引,本地就学率取值85%。

小学生数的千人指标为60小学生/千人,每班45人,生均用地10平方米; 初中生数的千人指标为35初中生/千人,每班50人,生均用地33平方米; 高中生数的千人指标为30高中生/千人,每班50人,生均用地33平方米。

表5-2 运漕镇中小学预测表

类型 千人指标 班级人数指标(人预测学生数本地就学率 规划学生数规划班数(生/千人) /班) (个) (%) (个) (个) 小学 60 45 3000 100 3000 67 初中 35 50 1750 85 1488 30 高中 30 50 1500 85 1275 26 规划在原址保留运漕中学、运漕中心幼儿园。对目前的运漕小学进行功能置换,规划在塔运路北新建一所小学、在五里河东和裕溪河大桥东侧各建一所幼儿园。

第41条 文体科技用地

规划镇区文体科技用地1.00公顷,占镇区规划建设用地的0.17%,人均0.20平方米。 保留老镇区现有活动中心。规划在教育路、芜湖路和商贸路交叉区新建综合性文化娱乐中心。布置有助于提升镇区文化品位的项目,如文化馆、展览馆等,结合居住社区中心布置文化活动设施和健身设施,提倡全民健身。

第42条 医疗保健用地

规划镇区医疗保健用地15.40公顷,占镇区规划建设用地的2.57%,人均3.08平方米。 规划期末医院床位配置按4-6床/千人设置。

规划把计划生育服务站与镇卫生服务中心集中设置,规划在塔运路东侧新建敬老院。 第43条 商业金融用地

规划镇区商业金融用地35.35公顷,占镇区规划建设用地的5.90%,人均7.07平方米。 运漕镇老镇区商业设施已颇具规模,同时考虑裕溪河大桥通车后商业中心的转移,为完成两片商业集中区的有效对接,规划在中大街以北,塔运路以西新建呈扇形的商业集中区,与老镇区富有传统特色的商业街遥相呼应,形成“双十字”结构。在保留运漕镇历史风貌的前提下,为镇区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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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相邻乡镇居民提供舒适安全、富有情趣的购物空间,增强新建地区的发展活力,同时展示运漕镇镇区的现代化新形象。

第44条 集贸市场用地

规划镇区集贸市场用地1.34公顷,占镇区规划建设用地的0.22%,人均0.27平方米。 保留原位于东大街以北的农贸市场,规划在运西路和五里街交叉口的东南侧新建一座集农贸、集贸为一体的综合性市场,为北部居民的生活带来便捷。

第四节 生产设施用地

第45条 用地指标

规划镇区生产设施用地165.59公顷,占镇区规划建设用地的27.63%,人均33.12平方米。 第46条 用地布局

规划镇区工业用地,集中在三耿路以东,外环路以南,东环路以西,岗子街以北的工业集中区内。同时在镇区的西南角,依托港口布置少量工业用地。

第五节 仓储用地

第47条 用地指标

规划镇区仓储用地22.20公顷,占镇区规划建设用地的3.70%,人均4.44平方米。 第48条 用地布局

本着向对外交通道路集中布局的原则,将仓储用地集中布置在塔运路与东环路交叉口两侧。既可以综合服务于塔运路两侧规划期末工业用地,又可以发挥陆路交通优势,承担园区工业企业的货物配送和镇区部分生活用品储备。依托港口也布置了仓储用地,配合和支撑港口及港口工业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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