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绿地景观与旅游系统规划
第一节 绿地系统规划
第49条 绿地指标
规划镇区绿地面积63.15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10.54%,人均12.63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面积31.45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5.25%。防护绿地面积31.70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的5.29%。第50条 公共绿地
运漕镇区公共绿地由公园和街头绿地组成。规划公共绿地面积31.45公顷,占镇区规划建设用地的5.25%。
1、公园
(1)市民公园:位于五里街与运西路交叉口西南角,占地0.77公顷。结合文化活动中心,统一规划设计,为综合公园,提供游乐、休闲的场所。
(2)五里河公园:位于沿河街与芜湖路交叉口东南角,占地1.24公顷,结合五里沟设置。 (3)塔运公园:位于中大街与塔运路交叉口的西南角,裕溪河和大桥竣工后,为南部片区进入镇区的一个窗口,可以为镇区南部凤凰桥乡的居民提供游乐、休闲的场所,占地0.34公顷。
(4)滨水公园:位于滨河路以东,裕溪河大桥以西。满足镇区南部居民需求。占地0.47公顷。(5)纺织公园:位于黄墩路与爱舍路交叉口的西南角。主要为工业区服务。占地1.95公顷。(6)港口公园:位于滨河路西端的北侧。主要为港口工业区服务。占地2.8公顷。 2、街头绿地
规划六处街头绿地,分别位于东环路与塔运路、人民街、五环路交叉口的西北侧;黄墩路与塔运路、人民街、五环路的西北侧;三耿路与塔运路、人民街、芜湖路交叉口的西北侧;塔运路、运西路和后河路的交叉口;中大街与芜湖路、五里街交叉口的西北侧;新河路与海运路交叉口的东北侧及新河路的南端。
第51条 防护绿地
规划防护绿地31.70公顷,占镇区规划建设用地的5.29%。
1、滨河绿带:沿五里沟两侧建设20到30米不等滨河绿化带(镇区段视实际情况建设)一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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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城镇景观和居民游憩的功能。其他规划水系两侧依实际情况设置10到15米不等的滨河绿化带。
2、沿路绿带:沿塔运路、规划人民路(原老塔运路)、东环路、黄墩路等规划主干路两侧建设不少于20米的防护绿化带,部分地段适当放宽。工业区与居住区接合部,沿道路两侧各规划15米的绿化隔离带。
各类公用工程设施周边按相应防护要求设置隔离绿带。高压线走廊按照线路等级建设防护绿地,新建高压走廊应尽量结合临河沿路绿化带敷设。
第52条 附属绿地
1、商业金融、对外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等单位绿地率不低于20%; 2、行政管理、教育机构、文体科技、医疗保健等绿地率不低于35%; 3、工业、污水处理厂等用地绿地率不低于30%;
4、改造居住用地(老镇区)绿地率不低于25%,新建居住用地(新镇区)绿地率不低于30%。 第53条 生态绿地
指镇区建设用地外围的农田、水域、园地、苗圃、林地等,具有调节小气候,维持镇区自然生态环境的作用。
第二节 水系规划
第54条 规划布局
以镇区南部裕溪河为主体,结合滨河绿地空间,营建成具有文化内涵、滨水开放空间特征的综合生态绿地——滨水公园,并将城镇外的新鲜空气引入镇区,形成贯穿镇区东西的滨水景观廊道。其余渠道通过营建带状的水体绿地空间,全面展现运漕镇新兴的绿色生态城镇景观风貌和水乡特色。
第三节 空间景观规划
第55条 规划布局
依托现有发展条件,根据总体发展目标,规划运漕镇区未来形成“一心五点,一带两轴一廊道”的总体景观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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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指由芜湖路、五里街和塔运路南段围合成的商贸、休闲、绿地景观活动中心。 五点:指由围绕景观活动中心、散布在镇区内为不同范围的居民服务的景观节点。 一带:指沿裕溪河的滨水风光带。
两轴:两条主要的景观轴线——沿五里河以步行为主的景观轴、沿塔运路以车行为主的快速景观轴。
一廊道:指由景观活动中心向四周成放射状延伸贯穿镇区的生态绿化视廊。 第56条 景观节点
结合生态空间与主要街道,规划镇区形成5个重要的景观节点:市民公园、纺织公园、下大街以西的古镇保护区、滨河路西段港口处、滨河路和裕溪河大桥交叉口东段。
市民公园为北部行政区及周边居民服务,也是展现运漕新形象的标志性景观。
纺织公园是结合工业园区的商业服务配套建设的园区休闲空间,注重实体建筑空间与开敞空间之间的呼应与协调,形成尺度宜人、个性鲜明的节点空间。
下大街以西的古镇保护区是重要的文化旅游景点,是传统建筑的集中点,主要通过整治保护有历史风貌的传统民居形成的旅游景点,代表着运漕的历史文化形象。
滨河路西段港口处、滨河路和裕溪河大桥交叉口东段均为滨河景观节点,三个串联成一条沿河的景观带。主要是通过公园绿地以及自然水体的组织与布局,形成以软质要素为主体、以自然为特色的节点空间。
第57条 景观界面
根据界面载体的不同性质,规划运漕镇形成交通、建筑和滨水三种不同类型的景观界面。 1、界面
指由镇区外部进入并穿越镇区的主要通道两侧的景观界面,主要为塔运路、裕溪河大桥两侧。2、建筑景观界面
指组团内部主要交通和生活街道两侧的空间形态和景观界面,主要为五里街、芜湖路两侧的界面。规划着重控制两侧建筑的建设,形成既富有变化又风格统一的建筑景观界面。
3、滨水景观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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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水景观界面是通过滨水沿线地区的绿化塑造滨河景观,通过建筑控制和形态引导保护滨水自然风貌,形成环境优美的滨水空间和滨水界面,它是能够突出地方特色的重要景观要素。规划着重于裕溪河东段打造滨水景观绿带,用绿色的景观道连接水体与沿岸的建筑,为镇区西部的居民以及港口流动人群提供休闲观光的空间。
第58条 视线通廊
规划重点控制两条视线通廊:
1、老镇区上大街到下大街视线通廊:协调下大街以西文化旅游区的传统建筑风貌,在建筑风格上注意传统风貌的衔接,在建筑的高度、色彩、风格要与旅游区内建筑保持基本一致,风格不能跨度太大,建筑高度适当控制,形成一个传统文化空间的组合。
2、裕溪河沿河风光带的视线通廊:统一协调裕溪河沿河建筑的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高度、色彩、风格等,沿河景观绿化带和绿化公园周边的建筑严格控制高度,原则禁止大体量商业性建筑的建设。
第四节 旅游系统规划
第59条 旅游规划结构
结合镇区的旅游资源的种类和不同资源载体的特征,将镇区规划为“两线、五区、六节点”的旅游系统。
两线:为步行旅游路线和水上观光路线。
五区:古镇文化游览区、沿河景观游览区、滨水风光活动区、现代休闲娱乐区和产业园商务休闲区。
六节点:散布在五个区域中,与旅游区域紧密结合。滨水风光活动区含两个节点,其余四个分区各设一个节点,是各个景区的主要旅游设施,也是景区的人流集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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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镇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60条 规划布局
1、按照规划要求,将塔运路改建升级为一级公路,将长海路、林运路改建升级成为二级公路,规划镇区道路广场用地84.16公顷,占镇区规划建设用地的14.04%。
规划形成“六横六纵”主干路系统。“六横”即:北环路、塔运路北段、海运路、芜湖路、运西路、中大街;“六纵”即西环路、海口路、塔运路南段、黄墩路、三耿路、东环路。
规划主干路红线宽度24米,次干路红线宽度为18米,支路红线宽度为12米。 第67条 道路横断面形式
将镇域乡镇公路改建升级成为三级公路。
2、建设林运路段的后河大桥,以及塔运路上的裕溪河大桥;
3、继续推进农村公路通达工程,完成镇村四级公路网建设,基本消灭农村“断头路”,使本镇所有农村集中居民点开通等级公路。
第八章 镇区综合交通规划
第61条 公路
塔运路和海运路承担镇区的对外交通,将塔运路南延,跨越裕溪河成为连接南北两个方向的对外交通道路,也是镇区的主要过境道路。
第62条 公路客运站
本次规划将公路客运站搬迁至塔运路和人民街交叉口东侧,占地0.98公顷,进出客车可借助塔运路快速便捷地向外疏散,避免与镇区交通的干扰。
第63条 港口码头
在保留现有港口码头的基础上,扩大用地至2公顷。保持客运功能的同时加强货运功能,将其发展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航运码头。
第64条 物流设施
在东环路与塔运路交汇处、滨河路与海口街交汇处,各设置一处物流设施用地,占地面积22.2公顷。
第65条 道路等级
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个等级。 第66条 道路网布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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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1 镇区规划道路横断面一览表
断面类型 宽度(米) 人行道(米) 非机动车道(米) 机非隔离带(米) 机动车道(米) A 30 6 6 4 14 B 24 9 - - 15 C 18 7 - - 11 D 16 8 - - 8 E 14 6 - - 8 F 12 6 - - 6 G 10 5 - - 5 H 6 6
第68条 停车场
规划主要停车场6处,总面积1.04公顷。分别位于运西路水厂对面;商贸街与人民街交叉口西侧;商贸街与教育路交叉口西侧;幸福街沿河处与广场结合布置;五里街和东大街交叉口;下大街东侧,镇区内可提供标准车位345个。
第69条 加油站
保留人民路现有的加油站,将用地范围扩大至教育路西侧,占地面积0.11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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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第一节 给水工程规划
第70条 用水指标
生活用水指标:近期取150升/人*日;远期取200升/人*日。 工业地均用水指标:70 立方米/公顷*日。 近期工业用地面积185公顷。远期241公顷。 市政及其它用水量取生活、工业用水量和的10%。 第71条 用水量预测
近期生活用水量为4500立方米/日;远期生活用水量为10000 立方米/日。 近期工业用水量为1295 立方米/日;远期工业用水量为16870 立方米/日。
近期市政及其他用水量为580 立方米/日;远期市政及其他用水量为2687 立方米/日。 总用水量:近期:6375 立方米/日;远期:29557 立方米/日。 规划供水规模3万立方米/日,水厂用地面积6700平方米。 第72条 水厂规划
规划现状运漕镇水厂供应整个运漕镇及除黄墩以外的乡镇用水,规模3万立方米/日,用地规模6700平方米。黄墩水厂供黄墩使用,并作为运漕镇的备用水厂。现状水厂近期保留,远期搬迁至码头以西2公里处。
第73条 管网规划
根据用水量预测,镇域供水干管能满足远期运漕生活用水要求。规划管径DN200-DN600毫米。镇区给水管网以环状布置为主,以确保供水安全,且便于地块用水从多方位开口接入。运漕镇区采用分质供水方式。
第二节 污水工程规划
第74条 排水体制
规划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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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条 污水量预测 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
近期生活污水量为3600立方米/日;远期生活污水量为8000立方米/日。 近期工业污水量为1036立方米/日;远期工业污水量为13496立方米/日。 近期总污水量为5100立方米/日;远期总污水量为23646立方米/日。 集中污水处理率近期70%,远期90%
集中处理量近期3570立方米/日,远期21281立方米/日。
第76条 污水处理厂
规划在东河街和塔运路交叉口处西南角建设运漕镇污水处理厂。规模3万立方米/日,用地面积25100平方米。
第77条 污水管网
污水管线规划至主、次干路级,以主干管为主。主干管沿污水量比较集中的地方敷设。管道尽量少穿越障碍物,对已建道路,以少破路为原则。地下管线埋设应遵循“先深后浅”的原则,污水管道埋设最深,应结合道路施工首先实施。
第三节 雨水工程规划
第78条 排水体制
规划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
第79条 雨水量预测 Q = q?ψ?F (l/s) ψ――径流系数 综合径流系数ψ取0.70 q――暴雨强度计算公式
采用淮阴暴雨强度公式:q=5030.04(1+0.887lgP)/(t+23.2)0.88 p――设计重现期,取1年 t――降雨历时(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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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条 雨水管网
雨水管沿路敷设,按其重力自流就近排入水体。在路中间埋设。雨水口可以设在道路的两侧,由横管汇入雨水管,雨水口间距一般不大于30m。雨水管管径为d400-d600毫米。管网布置情况详见雨水工程规划图。
第四节 供电工程规划
第81条 负荷预测
用电负荷同时系数取0.6。镇区最高计算负荷为7.6万千瓦,平均负荷密度1.27万千瓦/平方公里。
第82条 变电所规划
保留现状的110千伏黄墩变,并继续作为运漕镇的主供电源。并根据负荷的增长情况适时进行技术改造,扩容主变主变容量,逐步取消35千伏出线间隔。
第83条 线路架设
在电网建设过程中,逐步对现有的穿越城镇建设用地的高压线路进行改线,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架空电力线路应沿道路及规划的高压线路走廊统一布置架设,建议采用窄基杆塔,以双回或多回同杆架设,节约建设用地。110千伏架空线路高压走廊按15-25米控制。
20/10千伏线路仍以架空敷设为主,镇区中心区域和景观地带的局部路段可埋地敷设。埋地电缆原则上以东西向道路的南侧、南北向道路的东侧作为主要通道,与弱电线路分置道路的两侧。
第五节 电信邮政工程规划
第84条 用户预测
镇区固定电话用户普及率达60线/百人,镇区固定电话用户0.86万户。移动电话普及率达70部/百人,移动电话用户3.5万户。
第85条 通信网络规划
保留原运漕镇邮政支局,并在邮政支局下方相邻位置规划建设运漕镇电信端局,规划用地面积5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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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条 线路敷设
镇区通信管线全部实现下地敷设。
埋地的通信线路通道原则上位于南北向道路的西侧,东西向道路的北侧。
第六节 有线电视工程规划
第87条 用户预测
规划有线电视网络实现入户率100%,并发展部分公共建筑和企事业用户。预测有线电视用户数约1.7万户。
第88条 网络规划
规划建设运漕镇广播电视中心,位于五里街与上大街交叉口的西北侧。镇内有线电视网络以运漕广播电视中心为中心组织光纤自愈环网,根据用户的分布灵活设置光缆交接箱,由光缆交接箱对用户终端提供信号,缩短光节点的传输半径。
镇区内主干路预留有线电视线路通道3孔,次干道路预留1~2孔。有线电视线路通道应与通信管道统一规划、联合建设。
第七节 燃气工程规划
第89条 气源规划
近期规划在中大街与环西路交叉口南侧建设天然气CNG站。
第90条 用气量预测
镇区总用气量为259万标立方米/年。
第91条 燃气设施规划
规划运漕镇近期采用区域燃气的方式,在镇区西部规划燃气站。位于中大街与西环路交叉口的西南侧,占地约1500平方米。
第92条 燃气输配系统规划
镇区实行中压-低压两级压力级制,中压设计压力0.2兆帕,低压管道压力0.3千帕。燃气中压管网沿主要干道布置,新建中压管网沿市政道路布置,管位以道路西侧、北侧为主,一般设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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