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敖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 - 29 - 图文(6)

2019-09-01 12:39

第五章 规划项目投资和效果

一、规划项目与投资

根据流域社会经济发展和水环境质量改善需求,统筹考虑工程项目的污染物削减效果、项目采用工艺等,确定规划任务中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工业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六大类,共计25个项目(敖江流域“十二五”水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及其投资情况见附表5)。

二、项目实施效果

到2015年,通过以上项目实施,主要污染物COD和氨氮分别削减2661.84吨和251.4吨。扣除由于经济发展形成的增量,COD和氨氮排放量比2010年分别减少20%和5%。由于主要污染物减少可明显提高敖江干支流断面水质和饮用水源安全保障水平,水质目标可达。

14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落实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坚持属地责任、主体责任与“一岗双责”相结合。强化县(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责任。各级政府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部门按照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支持。

二、实施考核问责,严格监督执法

实行规划定期检查和年度考核制度。对规划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定期督查项目进展。每年对规划实施进展、水质情况、排污总量和环境管理等情况进行年度分析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需求变化,适度调整规划目标和任务。2015年进行期终评估与考核,并向社会公布。实行地方环保责任问责制和“一票否决”政策。属地政府要将规划相关指标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挂钩管理,严格执行“谁分管、谁负责”。成绩显著单位和个人由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通过考核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该地区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加强对建筑饰面石材加工集中区、矿山开采企业、石材加工企业的监督巡查,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建立问责制,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追究责任。对造成环境危害的单位要依法追究责任,

15

依法进行环境损害赔偿。坚决遏制超标排放等违法现象。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排污企业主要责任人及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要坚决查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创新经济政策,健全补偿机制

探索建立敖江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建立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提高水源地保护区生态公益林补偿、落实水源保护区群众生活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现水源地保护可持续发展。

鼓励石材废料(渣)综合利用企业发展,对达到资源综合利用要求的石材废料(渣)综合利用企业,及时组织认定,并在有关政策,在税收、贷款和专项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扶持。实施建设用地、财政补助等优惠政策和差别电价政策,鼓励建筑饰面石材企业搬迁进入集中区。通过提高征收建筑饰面石材企业税费等手段,用于扶持建筑饰面石材行业废水污染整治和废渣综合利用。

四、加大科技创新,开展综合示范

加强流域生态安全保障的科学技术支撑。强化水库生态系统过程和管理的科技研究,重点关注山仔水库生态环境演变、库区水华发生机理与控藻技术、水库型水体生态安全评估方法与管理技术体系以及饮用水源地风险监控与预警技术研究。强化流域建筑饰面石材行业污染控制与治理技术研究与示范,重点突破石材废渣废料综合利用技术与示范、提高石材利用率的加工技术。

16

五、强化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

加强环境宣传与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并推动规划任务实施,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引导工作。制定实施敖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专项宣传计划,增强环境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环保、水利、建设、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环境信息共享与公开制度。通过网络发布、听证会、热线电话、公众信箱或环境信访等形式,维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17

规划附表

附表1:规划范围

区县 乡镇 宁德市1个县4个乡镇 古田县 大甲乡、鹤塘镇、杉洋镇、卓洋乡 福州市5个区县22个乡镇 罗源县 飞竹镇、霍口乡、西兰乡、白塔乡、中房镇 连江县 小沧乡、蓼沿乡、丹阳镇、东湖镇、长龙镇、潘渡乡、江南乡、敖江镇、凤城镇、浦口镇、东岱镇 晋安区 日溪乡、寿山乡、宦溪镇 闽清县 下祝乡 闽侯县 廷坪乡、大湖乡

附表2:敖江流域水环境功能区划

序号 1 2 3 水 系 敖江 敖江 敖江 水 体 敖江 敖江 敖江 水域范围 控制城镇 水体主要功能 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地 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地 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地 环境功能类别 III III II 晋安区桃源溪与里湾溪汇合处上游湖里断面(汇合处上游1000m)、福州市区 坝坑断面(汇合处上游700m)至日溪桥断面 连江县 罗源山仔水库傍尾(注:环境监测断面)断面以上 罗源县 山仔水库的傍尾至塘坂坝址(包括敖江支流至樟后、半岭、黄竹头、连江县 日溪桥、党洋等水域) 罗源县 18


“十二五”敖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 - 29 - 图文(6).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2011-2012七年级泰州海陵去期末试卷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