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下达的名额,等额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候选人所在教学点公示一周。
7.省级电大于次年4月底向中央电大报送相关材料(包括候选人汇总表、中央电大奖学金申请表、个人照片、成绩单、奖励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并提交省级电大奖学金评审工作总结。
8.次年5月,中央电大对省级电大报送的评审材料进行终审,确定获奖学金学生名单,并在中央电大网站公示一周。如有异议,中央电大提请省级电大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9.中央电大最终确定获奖学金学生名单,并会同省级电大发放奖学金及证书。
七、评审机构
1.中央电大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由中央电大相关教学管理部门、学科学院、财务等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省级电大分管开放教育学生工作的校领导组成,主任由中央电大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评委会主要职责是讨论和决定奖学金工作的重要事项,审定奖学金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获奖学金学生名单。
中央电大学生工作处为评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评审的具体组织和联络工作。
2.省级电大设奖学金评审组,由省级电大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组成人员由各省级电大自行决定。
评审组的职责是根据中央电大有关工作要求,部署和开展奖学金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报送中央电大评委会。
省级电大负责学生工作的相关部门承担本校及所属教学点奖学金评审的具体组织和联络工作。
八、监督和检查
1.中央电大学生工作处接受相关举报,并不定期对获奖学金的学生进行随机回访。
2.对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中央电大评委会提出处理意见,直至停止该单位奖学金申报工作。
3.对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个人,中央电大评委会收回已颁发的奖学金及证书,并责成相关省级电大及教学点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九、附则
1.省级电大可参照本管理办法,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设立本校奖学金。
2.本办法由中央电大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2:
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2009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并按照《2009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保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工作在全区电大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评审工作在我区电大系统顺利开展,成立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评审组。
组 长:李建军(副校长)
成 员:焦淑敏(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审计室主
任)
薄进军(教务处处长)
莫淑坤(教学质量评估处处长) 萨 仁(计划财务处处长)
乌兰那日苏(团委副书记、学生工作处副处长) 白绵绵(副研究员) 张忠狮(教授) 冯哲云(教授)
各盟市电大、行业电大、校部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
的领导
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评审组办公室设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工作处,主任由学生工作处负责人担任。
评审组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和2009年的奖学金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评审工作实施细则,部署和开展奖学金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中央电大评委会审批。
各盟市电大、行业电大及校部各学院应成立奖学金评审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担任,组成人员由各分校、学院自行决定。职责是根据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2009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和实施奖学金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评审组办公室。
二、奖励对象
中央电大开放教育各专业在读学生。 三、奖学金来源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专项拨款。
四、2009年度奖学金种类、标准及推荐名额
2009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设一个奖励等级,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元。推荐奖励名额为全区电大系统开放教育在读学生人数的3‰。
推荐名额中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各专业在籍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学生被推荐为中央电大奖学金候选人的,不能同时推荐为2009年度中央电大“希望的田野”
奖学金候选人。具体名额分配附后,各盟市电大、行业电大及校部各学院根据内蒙古电大分配名额按上浮10%的差额推荐。
五、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具有较强的利用各种远程教育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
3、原则上要求入学一年以上,已修完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的学生方可申请,第二次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需在原基础上再修完30%以上的学分。
4、学习成绩优良,已修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
(二)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社会实践及其他集体活动,学习中善于合作、乐于助人,并获得所在学校的相应奖励。
2、克服工学矛盾并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在读期间获得所在单位的相关奖励。
事迹突出,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对社会产生重要影响者,不受名额限制。
六、报送材料
各盟市电大、行业电大、校部各学院向内蒙古电大推荐奖学金候选人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09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附表1)。 2.2009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申请表(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