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在读期间获奖情况(按时间顺序填写,并与提交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对应) 以上内容由本申请人如实填写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教学点初审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省级电大评审意见(包括公示情况): 省级电大主管校领导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央电大终审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表3:
盟市电大、行业电大银行帐号信息表
盟市电大名称 户名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盟市电大财务部门负责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手机:-------------; 日期: 年 月 日(财务部门公章)
附件3:
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2009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希
望的田野”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并按照《2009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保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试点工作在全区电大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审工作在我区电大系统顺利开展,成立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审组。
组 长:李建军(副校长)
成 员:焦淑敏(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审计室主
任)
薄进军(教务处处长)
莫淑坤(教学质量评估处处长) 萨 仁(计划财务处处长)
乌兰那日苏(团委副书记、学生工作处副处长) 谢长忠(校农学院院长) 白绵绵(副研究员) 张忠狮(教授) 冯哲云(教授)
各盟市电大、行业电大、校部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
的领导
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审组办公室设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工作处,主任由学生工作处负责人担任。
评审组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和2009年的奖学金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评审工作实施细则,部署和开展奖学金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中央电大评委会审批。
校部农学院根据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和实施奖学金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评审组办公室。
二、奖励对象
教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各专业在读学生。 三、奖学金来源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专项拨款。 四、奖励标准及推荐名额
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元。推荐奖励名额为全区电大系统教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各专业在籍学生人数的3‰。
“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学生被推荐为中央电大奖学金候选人的,不能同时推荐为2009年度中央电大“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候选人。校部农学院根据内蒙古电大分配名额按上浮10%的差额推荐。
五、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具有较强的利用各种远程教育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
3、原则上要求入学一年以上,已修完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的学生方可申请,已获得过中央电大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需在原基础上再修完30%以上的学分。
4、学习成绩优良,在所属教学点比较突出。
(二)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社会实践及其他集体活动,学习中善于合作、乐于助人。
2、克服工学矛盾并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事迹突出,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对社会产生重要影响者,不受名额限制。
六、报送材料
校部农学院向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审组办公室推荐奖学金候选人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09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附表1)。
2.2009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申请表(附表2)
3.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