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学习成绩优良,已修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考查课程成绩在合格以上
事迹突出,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对社会产生重要影响者,不受名额限制。
六、报送材料
各盟市电大、行业电大、校部各学院向内蒙古电大推荐奖学金候选人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09年度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附表1)。
2.2009年度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申请表(附表2)。 3.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
4.奖学金候选人的两张1寸蓝底彩色证件照片(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另一张背面注明校部名称、教学点名称及学生姓名)。
5.奖学金候选人在读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6、先进事迹书面材料2份。
7、盟市电大、行业电大银行帐号信息表(附表3,用于内蒙电大向盟市电大、行业电大划拨奖学金)。
七、2009年度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生奖学金评定程序和发放方式
1、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于2010年中上旬下发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部署各盟市电大、行业电大及校部各学院开展奖学金初评工作。
2、学生个人根据奖学金申请条件,填写《内蒙古广播电视
大学开放教育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向所在分校或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3、全区各盟市电大、行业电大及校部各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在本校公示一周,于2009年4月10前将初审名单和材料报送至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评审组。
4、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评审组对各盟市电大、行业电大及校部各学院提交的初审材料进行评审,等额确定获奖候选人名单,并在内蒙古电大公示一周。
5、2010年5月下旬,各盟市电大、行业电大及校部各学院向“2009年度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评审组办公室提交奖学金工作总结,包括开展的基本情况、工作流程和措施、主要经验及创新、重点问题及解决方案、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等。
6、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将在全区各盟市电大、行业电大及校部各学院初审结果的基础上确定的获奖学生名单,并于2010年5月底前向获奖学金学生所在的盟市电大、行业电大划拨、寄发奖学金和证书,并举行奖学金发放大会现场向校部各学院获奖学金的学生发放奖学金及证书。相关盟市电大、行业电大也要举行奖学金发放大会将奖学金及证书发放给获奖学金学生。
八、监督和检查
1、内蒙古电大学生工作处接受学生个人举报,并不定期对获奖学生进行回访。
2、对弄虚作假的盟市电大、行业电大及校部各学院,内蒙
古电大评审组将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直至取消评奖资格。
3、对弄虚作假的个人,内蒙古电大将收回荣誉证书和已颁发的奖学金,并责成所属电大对学生本人进行批评教育。
九、注意事项
1、报送材料要求规范齐备,保送的材料有关要求及填表说明详见附件6。
2、工作人员在整理候选人材料时应认真细致,确保汇总表中信息与候选人申请表总信息一致。
十、联系方式
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工作处 联 系 人:乌兰那日苏、石磊 、李轶丹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34号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010011
电 话:0471—4604612、4601646、4602463、13804717127、13847109944、13848109979
传 真:0471—4604612
电子邮箱:wlnrs2003@yahoo.com.cn、83962975@qq.com、nmgdsdxtw@126.com
十一、附则
1、盟市电大、行业电大及校部各学院可参照本实施细则,结合本校实际,开展奖学金工作。
2、本细则由内蒙古电大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3、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 1、2009年度内蒙古电大开放教育学生奖学金获奖候选人汇总表
2、2009年度内蒙古电大开放教育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盟市电大、行业电大银行帐号信息
4、2009年度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
附表1:
2009年度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获奖候选人汇总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 0 学号 姓 名 性出生年别 月 所在教学点 学生类型 入学时间 所学专业 (本/专科) 必修课程 平均分 选修课程 平均分 联系电话 2009年盟(市)级电大在校生人数 人,2009年招生 人。(盟(市)级电大公章) 盟(市)级电大负责奖学金评审工作部门: ;部门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手机: ;Email: 注:1、学生类型这一项从以下3个选项中选择对应数字填入表中。(1)“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学生;(2)农村教师学生;(3)残疾人学生。(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