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点。在顶进过程中,为了防止过大的方向及高程误差,每个顶程测量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校正。
中线偏差调整主要依靠关闭部分顶镐,使箱涵所受顶力左右不对称,以达到调整箱涵中线偏差的目的。若箱涵中线左偏,则关闭部分右侧顶镐以减小右侧顶力;反之亦然。
标高偏差调整主要依靠超欠挖土方及接续滑板高低,来达到调整箱桥标高偏差的目的。若箱桥标高偏高,则适当进行超挖或减低接续滑板高度;反之亦然。
(六)路基注浆加固监理工作
1.钻孔前,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先人工挖槽探明电缆及光缆的径路及深度,以免钻孔时将其破坏,确保施工安全。
2.注浆液配合比:水泥:粉煤灰:水重量比=1:4:0.9,现场搅拌。 3.钻进到设计深度,清理注浆孔内散土。插入预先制作的带孔PVC管,并封闭管口。
4.在拌制浆液时,要严格按照配比进行配浆,搅拌时间不能小于3min。 5.将注浆胶管和注浆管可靠连接后,开启注浆泵开始注浆。压浆设备需设有压力表和流量表。
6.逐渐提高注浆泵压力,压力应控制在0.2-0.5Mpa间,压浆过程中,注意泵压变化及注浆量,避免大量浆液的流失。 7.待孔口或周围发生冒浆时可结束注浆。
8.将注浆胶管从注浆管连接处断开,将注浆管保留在土体中。 三、受影响的铁路设施
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密切协商,共同商讨、制定过渡方案,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同时又能确保设备的稳定和安全。
受影响接触网杆
序号 1 2
接触网杆编号 121 122 影响情况 立交顶进 立交顶进 迁改意见 线路架空前迁移 线路架空前迁移 位置 9
四、安全监理措施
(一)要点施工安全防护监理措施
1.要点施工执行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人员分工到位,方案优化到位,材料设备到位,安全措施到位,施工防护到位,后勤保障到位,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
2.督促施工单位施工前要与行车和设备管理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明确施工内容、施工范围、施工期限、安全监督配合费用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并上报有关单位和部门。
3.严格按照审批的施工要点方案、施工内容、施工范围和慢行计划组织施工。要点施工前,督促施工负责人要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做到合理安排人力、材料、机具的使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4.根据要点计划,督促施工单位尽早和行车设备管理单位一起确认需要迁移或防护的行车设备以减少点内的工作量。
5.慢行施工,施工负责人在接到行车调度命令后,确认施工起止时间,并将行车调度命令复印下发给有关人员,使其尽早做好全部准备工作。未做好施工准备、未办理要点登记手续,未设好防护严禁施工。
6.慢行施工,按规定进行“请求施工”“承认施工”“施工开通检查确认”和“开通后恢复常速确认”登记签认。[铁道部(2004)29号文件附表1:行车设备施工登记薄。运统-46(施工)]。
7.慢行施工,要按《技规》要求设好防护,防护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要配齐防护用品和备品;要按规定设置防护标识牌。施工负责人与驻站联络员及远端防护员用对讲机联系。
8.慢行施工中,检查施工单位人员严禁路料、机具、弃碴侵限,严禁使用绝缘性能不良的施工机具。
9.督促施工单位配足配齐现场技术人员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在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加强检查,严把安全质量关,确保行车、人身及行车设备安全。
10.检查在轨道电路区段施工中,养路机具,轻型车辆,万能道尺等,都必须有绝缘装置;撬棍,起道机,撤叉及金属料具,不得搭接两股钢轨及绝缘接头,引入线及轨距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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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在线路架空加固前应完成线路应力放散。施工时,采取浇水降温的方法,使轨温控制锁定在锁定轨温±10℃之内,防止因要点区段施工引起既有线胀轨跑道。
12.检查并要求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进入或撤离施工地点时,不准扒车代步,不准走道心、枕木头;不准在钢轨、枕木上或车下坐卧乘凉、休息、避雨和钻车;穿越股道时,坚持“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抢越股道。
13.检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地点时,现场防护人员要提前到岗并履行其职责。慢行期间本线或邻线来车时,施工人员要停止作业,下道避车。
14. 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并应配备发电机做为备用电源。
15.在大雾或能见度较低的天气进行要点施工时,督促施工单位要增配现场防护员。
16.检查施工单位凡已开通未交验的行车设备,必须执行巡查,养护制度,由专人负责检查线路,道岔几何尺寸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修。
17.线路架空加固地段,要加强捣固,严格按照调度命令阶梯恢复列车运行速度(慢行牌的限速值要同步更换),确保行车安全。
(二)行车安全监理保证措施
认真贯彻执行《郑州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郑铁办〔2013〕50号文,严格履行施工申报审批手续,按批准方案组织施工,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行车安全“十严禁”:①严禁无安全协议进行施工;②严禁无施工领导人、无安全技术交底、无防护进行施工;③严禁在视线不良和通讯不良地段不增设防护进行施工;④严禁未经培训合格上线作业;⑤严禁点前施工准备影响行车安全;⑥严禁材料机具侵限;⑦严禁施工完毕不清理施工现场;⑧严禁不具备放行列车条件放行列车;⑨严禁擅自设置铁路临时道口;⑩严禁未交验行车线路不指派专人养护维修。区间卸车“十必须”:①必须配备足够的卸车人员、工具和信号用品;②必须配有足够的照明设备才能进行夜间作业;③必须与行调、车站值班员进行联系,确认到达车辆、车型及到开时间;④必须在列车进入区间发车前,向卸车人员、司机讲清作业计划、卸车里程、信号联络办法及安全注意事项;⑤必须每辆车指定一名正式员工担任组长,对卸车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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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必须监督作业人员,不得损坏线桥及信号设备;⑦必须在卸车后认真检查,确认车门关好、材料堆放稳固、不侵限、未卸材料不得偏载方可发车;⑧必须做到笨重材料禁止边走边卸;⑨必须做到所卸材料指定专人及时清理;⑩必须将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保持2米以上距离。施工时,严格执行人身安全“十不准”: ①不准扒车代步或上下班走道心,枕木头;②不准在钢轨、枕木头上或车下坐卧、乘凉、休息、避雨和钻车;③不准与通过列车抢道,坚持“一站二看三通过”;④不准雷雨时在大树下、电杆旁和涵洞内躲藏;⑤临线来车时,本线不准作业;⑥不准无防护进行线路作业;⑦不准在两线间避车;⑧不准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⑨不准在停留的车辆5米范围内绕行;⑩不准作业人员所带工具材料侵入供电带电设备2米禁区。防止施工联电“六严禁”:①严禁使用绝缘不良的工机具上道作业;②严禁两根引线相连;③严禁绝缘接头两侧钢轨相连;④严禁钢轨的跳线和没有安装跳线的钢轨相连;⑤严禁抬运钢轨、钢筋过股道时,同时放在两股钢轨上;⑥严禁用钢尺在两股钢轨上直接丈量。
列车慢行之日起到恢复线路交验前,督促施工单位要有专人日夜对线路加固设备、线路的轨距、水平进行维修检查并有记录以备查。如配有民工进行作业时,必须有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老职工进行指导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箱身顶进线路下的控制:箱身进入路基或线路下掏空,顶进工作必须24小时连续作业,不得间断,要少挖勤顶,每次顶程控制在0.5米以内。列车到达之前必须打好木楔,确保列车运行安全;列车通过时顶进停止,挖土人员进入箱体内;列车通过后及时检查线路的方向和水平。
严格执行施工计划和调度命令,不准提前开工和不按规定设置防护。如在命令时间内未完成施工任务,达不到行车条件时,提前通知车站值班员,要求延长慢行时间。
箱身顶进就位后,督促施工单位立即组织人员抓紧恢复线路,加强线路的维修和养护,使线路尽快恢复稳定状态,积极联系工务部门检查验收,及时办理撤销慢行手续和线路交验手续。
与运营部门之间的配合措施:施工时必须把行车安全放在首位,督促施工单位与运营部门相互协商配合,签订安全协议书,共同保证行车安全。当施工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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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发生矛盾时,一切要服从安全的需要。
要点施工严格按申报审批制度进行报批,要求施工单位及时保持与运营部门的联系,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建立健全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同时接收运营部门监督体系的监督,确保行车安全的两道防线。
(三)挖孔桩施工安全监理措施
1.挖孔较深或有渗水时,要采取孔壁支护及排水、降水等措施,严防坍孔。 2.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设备等,要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具要有专人管理,并设置高出地面0.3m以上的围拦;孔口不得堆集土渣及沉重机具;作业人员的出入要设常备的梯子;挖孔暂停时,孔口要设置罩盖及标志。
3.取土吊斗升降时,挖土人员要在孔的另一侧待避。相临两孔中,一孔进行浇注混凝土时,另一孔的挖孔人员要停止作业,并撤出井孔。
4.人工挖孔,除要经常检查孔内的气体情况外,并要遵守下列规定: (1)挖孔人员下孔作业前,要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
(2)要经常采取通风措施。当作业人员有呼吸不适感觉时,必须采取通风或换班作业等措施。
5.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要采取机械强制通风。人工挖孔最深不宜大于15m。
6.挖孔桩使用的提升卷扬机要有双保险的自锁装置,每班下孔前要对钢丝绳、卡头,卷扬机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开工。
7.提升料斗尽量采用橡胶制品,料斗的吊环采用钢丝绳,严禁用铁丝绑捆。每次装料为吊斗容积的2/3,严禁超出。严禁从孔内直接捆绑石块吊出或用吊斗吊大于吊斗容积的土石块。
(四)防止施工联电安全监理措施
1.营业线施工严禁联电作业,必须遵循两条原则:一是两级线路不能短路;二是同级的线路不能断路。
2.营业线上任何作业不得破坏导电接头和引入线的完好状态。 3.要点施工要注意保护轨道接续线,以免轨道电路断电。 4. 方正和更换轨枕时,注意引入线连电或断线。 5. 营业线上任何作业都不得使两股钢轨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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