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出口物资的外贸小企业,在物资报关出口后申请出口退税,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实际收到退回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发生退关或退货而补交已退的消费税,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7.交纳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应交营业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1.小企业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2.出售不动产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3.交纳的营业税,借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应交资源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1.小企业销售商品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
2.自产自用的物资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 3.收购未税矿产品,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代扣代交的资源税,借记“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
4.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在购入液体盐,按照所允许抵扣的资源税,借记本科目,按照外购价款减去允许抵扣资源税后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或“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应支付的全部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加工成固体盐后,在销售,按照计算出的销售固体盐应交的资源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将销售固体盐应交资源税扣抵液体盐已交资源税后的差额上交,借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查此类企业的资质要求。 5.交纳的资源税,借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五)应交所得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1.小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
2.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应交土地增值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1.小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的,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 2.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应交的土地增值税,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同冲销土地使用权的净值,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3.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七)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主要账务处理。
1.小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教育费附加)。
2.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借记本科目(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教育费附加),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八)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1.小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2.交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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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应交个人所得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1.小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
2.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十)小企业按照规定实行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先征后返的,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四、本科目期末贷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余额,反映小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2401应付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借款利息。 二、本科目可按贷款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月度终了,应当按照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实际支付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余额,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
2501应付利润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二、本科目可按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利润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根据规定或协议计算出应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向投资者实际支付利润,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余额,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润。
2601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除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
二、本科目可按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发生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支付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余额,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其他应付款项。
2701长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
二、本科目可按贷款人和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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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月度终了,应当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偿还的长期借款本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2801递延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二、本科目可按相关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递延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收到政府补助不符合政府补助确认条件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小企业在以后期间符合政府补助确认条件,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余额,反映企业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所有者权益类
3001实收资本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
小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应当将本科目的名称改为“3001股本”科目。 小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资本溢价,在“资本公积”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 三、实收资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照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二)根据相关规定,经投资者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
按照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借记本科目、“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贷余额,反映小企业实收资本总额。
3002资本公积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二、资本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收到投资者的出资,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照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照出资额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按本科目。
(二)根据相关规定,经投资者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余额,反映小企业的资本公积。
3101盈余公积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公司制)按照法律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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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科目应当分别“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小企业(外商投资)还应分别“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进行明细核算。
小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在本科目设置“利润归还投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三、盈余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公司制)按照法律规定提取盈余公积,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小企业(外商投资)按照规定提取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二)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小企业(中外合作经营)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按实际归还投资的金额,借记“实收资本——已归还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借记“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利润归还投资)。 四、本科目期末贷余额,反映小企业的盈余公积。
3102本年利润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二、本年利润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月度终了结转利润,小企业可以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科目。将“投资收益”科目的贷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借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的贷余额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借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
(二)年度终了,应当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3103利润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 (或弥补)后的余额。
二、本科目可按“应付利润”、“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根据相关规定,经投资者决议,小企业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借记本科目(应付利润),贷记“应付利润”科目。
四、年度终了,小企业应当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本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配利润);为净亏损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同,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明细科目(应付利润)的余额转入本科目明细科目(未分配利润)。结转后,本科目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五、本科目年末余额,反映小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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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类
4001生产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包括生产各种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
小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发生的成本,可将本科目改为“4001劳务成本”科目,或单独设置“4002劳务成本”进行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进行明细核算。 三、生产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发生的各项直接生产成本,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原材料”、“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各生产车间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二)辅助生产车间为基本生产车间、小企业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提供的劳务和产品,可在月度终了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给各受益对象,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辅助生产成本)。
(三)小企业已经生产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产成品以及入库的自制半成品,可于月度终了,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
四、本科目期末借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加工完成的在产品成本。
4101制造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不同的生产车间、部门和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制造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生产车间发生的机物料消耗和固定资产修理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发生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等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三)生产车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四)生产车间支付的办公费、水电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发生季节性的停工损失,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将制造费用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七)季节性生产小企业制造费用全年实际发生额与分配额的差额,除其中属于为下一年开工生产做准备的可留待下一年分配外,其余部分实际发生额大于分配额的差额,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发生额小于分配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除季节性的生产性小企业外,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4401工程施工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建造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二、本科目可按建造合同,分别“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合同毛利”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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