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国家不单独设立专司央行职能的机构,而由一家集央行与商行职能于一身的国家大银行兼行央行职能。如前苏联、1984年之前的我国。 (三)准中央银行制度
国家不设完整意义上的中央银行,而设立类似央行的金融管理机构执行部分央行职能,并授权若干商业银行也执行部分央行职能的央行制度。如我国的香港(香港金融监管局)和新加坡等。
(四)跨国中央银行制度
由若干国家联合组建一家中央银行,由其在成员国范围内行使全部或部分央行职能的央行制度。如欧洲中央银行、 西非货币联盟、中非货币联盟、东加勒比货币区。 二、中央银行的资本组成类型
(一)全部资本为国家所有的中央银行 如我国的中国人民银行。 两种情况:①国家通过购买中央银行中原属于私人的股份逐步对中央银行拥有全部股权。②中央银行成立时国家就拨付了全部资金。
(二)国家拥有部分股份与民间股份混合所有的中央银行 如日本银行。
(三)全部股份非国家所有的中央银行 如美国联邦储备体系。 (四)无资本金的中央银行 如韩国银行。
(五)资本为多国共有的中央银行 如欧洲中央银行。 三、中央银行的组织结构
(一)中央银行的权力分配结构 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分配
1、设立一个机构行使中央银行的最高权力。
其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或理事会,英、美等国的中央银行实行的即是这种组织形式。 2、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分别由不同机构来行使的中央银行
属于这一类组织形式的有日本、德国、意大利、法国、瑞士等国的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负责制,属于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合一并且权力高度集中的中央银行。
尽管各国中央银行的最高组织形式有上述区别,但也有共同点:
(1)中央银行的最高权利机构地位超然,尤其是中央银行的最高决策机构不仅可以独立的对全国金融政策行使决策权,而且权利很大,其成员任期很长,一般都由国会,皇室或总统任免。 (2)中央银行总裁是核心人物,在中央银行执行乃至制定金融政策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世界各国在选择中央银行总裁时一般要考虑两个条件:一是他必须同情或支持国家的政策,至少要保持超然的立场而不能是反对派;二是他必须精通金融理论与业务,在金融理论上有一定的造诣,在金融实业界有极高的威望。
(3)中央银行最高权利机构的成员一般具有极广泛的代表性,除金融界的代表外,通常还有政府有关部门和工,农,商等部门的代表,有的国家还有工会组织和地区的代表。 (二)中央银行的内部机构设置
1.与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直接相关的部门。这是中央银行内设机构的主体部分,包括办理与金融机构业务往来的部门、货币政策操作部门、负责货币发行的部门、组织清算的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
2.为中央银行行使职能提供咨询、调研和分析的部门,包括统计分析部门、研究部门等。 3.为中央银行有效行使职能提供保障和行政管理服务的部门,包括行政管理部门、服务部门、后勤保障部门等。
(三)中央银行分支机构的设置 1.按经济区域设置分支机构。 2.按行政区域设置分支机构。
3.以经济区域为主、兼顾行政区划设置分支机构。
第二章 中央银行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第一节 现代经济发展与中央银行的地位 一、现代经济运行的特点
1.实物经济运行与金融运行交融在一起,金融已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 2.经济全球化与金融的国际化相伴而行。 (1)跨越国界的金融业务已占据很大比重。 (2)金融机构的跨国设立。
(3)金融市场走向全球一体化。
3.各国政府对经济和金融运行的干预程度不断增强,国际间的宏观协调已提上重要日程。 (1)政府作为一个部门,在国民经济活动中的地位不断提高。
(2)政府作为国民经济的管理者,对经济运行的调控力度不断增加。 二、中央银行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的地位 1.从经济体系运转看,中央银行为经济发展创造货币和信用条件,为经济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2.从对外经济金融关系看,中央银行是国家对外联系的重要纽带。
3.从国家对经济的宏观管理看,中央银行是最重要的宏观调控部门之一。
第二节 中央银行职能的扩展与主要职责 一、中央银行职能的扩展
1.中央银行的三大基本职能: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 ⑴从发行的银行这一职能看:
早期:集中垄断银行券的统一发行; 现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⑵从银行的银行这一职能看:
早期:组织、参与和管理支付清算;
现代:集中存款准备金、作为最后贷款人和组织银行间支付清算。 ⑶从政府的银行这一职能看:
早期:政府代理国库、代理政府债券以及根据政府安排代为筹集资金;
现代:对金融业的监督管理、代表国家参与国际经济金融活动和参与国际协调。 2.中央银行职能迅速扩展的原因: ⑴货币制度的变更
金属货币流通制度 金本位制的解体和金属铸币流通的终结 国际货币体系中美元与黄金的彻底脱钩
⑵国家对中央银行控制的加强
一是通过中央银行的国有化;二是通过制定或修订新的中央银行法和其他法律。 二、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责 1、根据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不用背但要知道) 1.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2.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3.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4.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 5.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 6.监督管理黄金市场;
7.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 8. 经理国库;
9. 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10.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 金监测; 11.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
12.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1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2、如果把中央银行放到国民经济运行和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大体系中去分析,中央银行的职责又可以归纳集中为三个方面: ?第一,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第二,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维护金融稳定。 ?第三,组织、参与和管理支付清算。
3、目前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能机构如下:
条法司、货币政策司、汇率司、金融市场司、金融稳定局、调查统计司、会计财务司、支付结算司、科技司、货币金银局(国务院反假货币联席工作会议办公室)、国库局、国际司、内审司、研究局、征信管理局、反洗钱局(保卫局)
除上述职能机构外,中国人民银行还设有办公厅、人事司等机构。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目前下设的直属单位有: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清算总中心、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中国金币总公司、中国钱币博物馆、中国金融出版社、金融时报社等。
分行辖区:
天津分行—河北、山西、内蒙;沈阳分行—黑、吉、辽;上海分行—上海、浙江、福建;南京分行—江苏、安徽;济南分行—山东、河南;武汉分行—江西、湖南、湖北;广州分行—广东、广西、海南;成都分行—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西安分行—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
按照新调整的职责,中国人民银行不再承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后,除要继续履行好货币发行、外汇管理、经理国库、支付清算、金融法制建设、调查统计等职责外,今后最大的变化集中表现为“一个强化、一个转换、两个增加”: ?“一个强化”,即强化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有关的职能。
?“一个转换”,即转换实施对金融业宏观调控和防范与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方式。 ?“两个增加”,即增加反洗钱和管理信贷征信业两项职能。
第三节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及其与各方面的关系 一、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 (一)涵义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履行自身职责时法律赋予或实际拥有的权力、决策与行动的自主程度。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比较集中地反映在中央银行与政府(国家行政当局)的关系上,这一关系包括两层含义:
一是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二是中央银行对政府的独立性是相对的。 (二)衡量标准
1、目标上的独立性。
当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与国际收支平衡四个目标矛盾时,法律是否有保障。 2、在为政府融资问题上的独立性。 财政赤字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3、政治上的独立性。
⑴政府是否通过对中央银行高级决策及管理人员的任命及任期的控制来左右货币政策。 ⑵政府人员是否参与决策。 ⑶是否隶属于政府部门。
(三)影响中央银行独立性的主要因素 1.某一时国重大政治军事事件的影响。
2.西方经济学主导理论的演变对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影响。 3.政治制度与法律制度的安排对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影响。 4.不同时期国际货币制度的安排影响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四)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发展阶段
1.中央银行成立至一战之前:自然的独立地位。
金本位制;自由经济思想;中央银行资本的私人所有。 2.一战到20世纪70年代:独立性受到严重影响。
两次世界大战和一次世界经济危机;凯恩斯宏观调控理论;大危机后金本位制瓦解及信用货币制度的普及,使货币的发行脱离了黄金数量的限制。 3.20世纪70年代至今:独立性问题再次被提出
经济“滞胀”的出现,现代货币主义学派受到重视。 二、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一)中央银行与政府关系的一般分析 1.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1)中央银行是特殊的金融机构;
(2)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管,调控宏观经济运行,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
(3)中央银行与政府所处地位、行为目标、利益需求及制约因素有所不同;
(4)中央银行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可能使中央银行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政策形成一个互补和制约关系,增加政策的综合效力和稳定性,避免因某项决策或政策失误而造成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的损失;
(5)中央银行保持一定的独立性还可以使中央银行和分支机构全面、准确、及时地贯彻总行的方针政策,而少受地方政府的干预,保证货币政策决策与实施的统一,增加中央银行宏观
调控的时效性和提高中央银行运作的效率。 2.中央银行对政府的独立性是相对的。 (1)从金融与经济社会的关系看;
(2)从中央银行承担的宏观调控职责看; (3)从中央银行履行自己的职责看;
(4)在特殊情况下,中央银行则必须完全服从政府的领导和指挥。
(二)中央银行与政府关系的三种类型(独立性强弱)(分别举例两个国家)
1.独立性较强的中央银行,如德国联邦银行、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瑞典银行等。中央银行直接对国会负责。
2.独立性居中的中央银行,如英格兰银行、日本银行等。一些新兴的工业化国家的中央银行也大致属于这种类型。受制于财政部。
3.独立性较弱的中央银行,如意大利银行、法兰西银行等。一些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国家的中央银行其独立性也较弱。直接接受政府的行政命令。 (三)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
1984年以后,独立性问题才成为金融理论的研究问题。
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性》颁布。按照通常意义上的标准衡量,中国人民银行属于独立性较弱的中央银行,但从近年实践看,其实际上的独立性呈不断增强的趋势。 三、中央银行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 最为密切的是财政部门
1.中央银行资本金的所有权大都由财政部门代表国家或政府持有;
2.绝大多数国家中央银行的利润除规定的提存外全部交国家财政,如有亏损,则由国家财政弥补;
3.财政部门掌管国家财政收支,而中央银行代理国库;
4.中央银行代理财政债券发行,需要时按法律规定向政府财政融资;
5.许多国家财政部门的负责人参与中央银行的决策机构,有的有决策权,有的则是列席权; 6.有些国家的中央银行直接隶属于财政部;
7.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方面,中央银行与财政部门需要协调配合。 四、中央银行与国家其他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的中央银行都是本国金融业的主管机关。中央银行都是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的核心机构,其他金融管理机构是根据国家的具体授权对特定的方面承担管理的责任。
中国金融业的监督管理,目前实行分业监管的体制。中国人民银行负责金融宏观调控,防范和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银行业监管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承担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五、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
从中央银行在现代金融体系中的地位看,中央银行处于现代金融体系的领导和核心地位:具体体现在(1)金融运行(发行的银行);(2)业务关系(银行的银行);(3)承担的监管职责(政府的银行)三个方面。
因此,在现代金融体系中,中央银行是领导者、保护者、调节者和管理者。 小结
现代经济运行,与传统的或不甚发达的经济来说,具有许多新的特点。中央银行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已极为突出。 随着中央银行制度的发展,中央银行的职能也在不断发展完善之中,中央银行行使职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