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后宣宗设内书堂,选小内侍,令大学士陈山教习之,遂为定制。用是多通文墨,晓古今,逞其智巧,逢君作奸。数传之后,势成积重,始于王振,卒于魏忠贤。
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三十五“明代宦官”条中认为,《四友斋从说》则谓永乐中,已令吏部听选教职,入内教书。王振始以大教职入内,遂自宫以进,至司礼监。
考《四友斋丛说》无此事,而见于《戒庵老人漫笔》卷二,“教职净身”条有“永乐末年,诏天下学官考绩不称者,许净身入宫训女官辈。时有十余人,王振在其中,官至司礼监太监,后籍没,其宅改为京卫武学。
王世贞在《弇山堂别集》卷二十三也记载有此事,谓《间中今古录》言:“永乐末,诏许学官考满乏功绩者,审有子嗣,愿自净身入宫中训女官辈。时有十余人,后独王振官至太监,正统初,居中得宠,至张太后崩,权倾中外。岁己巳,虏人也先犯边,劝上亲征者是也,乃没土木之难。世莫知其由教职,故识之以示后。考之王振,少以选入司礼读书,后为东宫局郎,英庙即位,遂越兴安、金英柄司礼读书,见实录甚详。无所谓教官阉割之说也。” 四库总目赵世显赵氏连城提要:“是书称永乐末,诏学官考满乏功绩者,审己有子嗣,听净身入宫中训女官辈。时有十余人,后独王振官至太监云云。考史载太祖不许内侍读书识字,至宣宗时设内书堂,令翰林二三员为教习,由是此辈通晓古今,作奸为患,不言有学官考满净身之事,此殆当时裨史诬传,世显信而笔之,殊为失考。” 然《明实录》根本就没有记载此事,以上几家说法均辨明为出于虚构。象这样“宦官王振入宫”重要的事件,清代著名的考史学家赵翼以及史料价值较高的《戒庵老人漫笔》、《弇山堂别集》对此记载都是以讹传讹,最终就是根据《明实录》考证出来的。
同样,在《四库全书》中也大量援引《明实录》的资料对明代的著作进行考据,如在《四库全书总目》中著录的有:《四库全书》著录的内府所藏六十卷本的《律吕正声》,明王邦直撰。邦直字子鱼。即墨人。李维祯序。以为曾官盐山县县71。林增志序。则以为铅山县县7R。二序同时。自相矛盾。考明世宗实录。实作盐山。则增志序误也。还有《四库全书》著录的国朝徐乾学撰的江苏巡抚采进本《资治通鉴后编》一百八十四卷。文中有这样的记载:至正十六年张士诚陷湖州。本纪作二月。今从明实录作四月。皆案文核实。信而有微。 以上主要通过具体事例来说明《明实录》文献的校勘及考据价值,或者《明实录》与其他地方文集或志书相互印证的事实,这些从一个侧面都反映了《明实录》史料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第三节 《明实录》编纂方面的意义
从体裁上来看,《明实录》的问世,标志着实录体体裁更臻于完善。体现了一些新的特征。
一、坚持以年月日顺序为编写原则
实录体是属于编年史体中的一种体裁,编年体的基本特征是以时间为线索,按年、时、月、日顺序排比记述史事,显示了历史发展变化的过程。《明实录》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把明代复杂纷繁的历史事件统一在日月季年的记载当中,让人一目了然。不妨看一下《明太祖实录目录》:
《明太祖实录》卷一至卷二八是朱明王朝建立前的活动记述,时间跨度稍微大一些。以后《明实录》的卷数基本上是以月来划分的,一般是每月为一卷。如:
《明太祖实录》卷之二十九洪武元年正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三十洪武元年二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三十一洪武元年三月至四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三十二洪武元年五月至七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三十三洪武元年闰七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三十四洪武元年八月 第四幸《明实录》的学术价位总结
《明太祖实录》卷之三十五洪武元年九月至十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三十六上洪武元年十一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三十六下洪武元年十一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三十七洪武元年十二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三十八洪武二年正月 《明太祖实录》卷三十九洪武二年二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四十洪武二年三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四十一洪武二年四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四十二洪武二年五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四十三洪武二年六月至七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四十四洪武二年八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四十五洪武二年九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四十六洪武二年十月
《明太祖实录》卷之四十七洪武二年十一月至十二月
在具体的每一卷里,坚持年月日时间顺序,只要是发生在同年同月同日的事、言论或行为,都编排在一起。如《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三十二“洪武元年五月”记载:
庚午,昌国州阑秀山盗入象山县作乱;
癸酉,袁州卫百户艾明以击山寇于沙阪桥而死,命礼部褒赠遣官致祭; 丙子,遣大将军北征
己卯,征南将军廖永忠?? 辛巳,大将军徐达??
癸未,夜有流星?? 甲申,登封巩县??
扩阔帖木儿遣尚书将也先参政温某自太原以马三匹?? 夜太上犯填星??
己丑,大将军徐达遣人??
从以上可以看出,《明实录》的写作完全是以编年体为线索的。
二、体现纲常伦理的政治原则
《明实录》在坚持时间顺序的规则下,历史事件的编写顺序体现了一定的政治原则。其政治标准就是封建纲常秩序,旨在遵守礼教。如《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三十二“洪武元年五月庚午朔”同一天记载了3件事情,其顺序是: 其一,“置沂州卫,以徐崇礼、张云翰为指挥全事。”
其二,“昌国州兰秀山盗,入象山县作乱,县民蒋公直等集乡兵击破之。初方国珍遁入海岛,亡其所受行枢密院印。兰秀山民得之,因聚众为盗,至是入象山县,执县官、劫掠居民。公直与王刚甫率县民数百人欲击之。适知县孔立自府计事还,公直等走告立,遂驻兵东
禅山,盗来攻公直,乃先伏兵两山间,自领数十人迎战,佯败走,盗追之,伏发,尽禽杀之。事闻,遣大理卿周祯至县赏其功,赐公直、刚甫白金人百二十两。”
其三,“大将军徐达,自河南进至狭州,都督同知冯宗异请益兵守撞关。达调都督金事郭子兴将鹰扬卫指挥于光威、武卫指挥金兴旺守之。”
这三件事情中,第一件事情属于国家行政建置。第二件事情属于立国的原则,“忠心”与“叛逆”历来是统治集团视为大是大非的问题。第三件事情属于皇上用人的问题。虽然都很重要,但是,次序先后仍然表明了治史者的纲常伦理观。
三、吸纳传记体和本末体的优长书法
《明实录》的写作又不完全是简单的编年形式,吸纳了纪传体中关于人物的记载书法,也吸纳了本末体的书法。
先说说《明实录》怎样吸纳了纪传体的优点。纪传体以人物记载为中心,《明实录》编写了大量人物,这在明代每朝实录的《修纂凡例》中能反映出来,“凡公、侯、附马、伯、在京文武官三品以上、近侍五品以上、在外都司、布政司、按察司正官段皆书卒,及概见其行实。”这条凡例实际上是把纪传体的列传搬进了《明实录》。略举例说明,《太祖实录》卷四十载:“翰林学士朱升以年老乞致仕,诏许之。升,字允之,徽之休宁人。师同郡陈栋,博洽群书,隐居石门。王师下徽州,即被召见,数承顾问。及上即位,授今官。至是,以老致仕,归石门。后终于家。所著有《易》、《诗》、《书》、《周官》、《仪礼》、OL记》、《四书》、《孝经》、《小学旁注注解》及《书传补正辑注》传于世。”这条记载记录了朱升的一生以及他流传于世的著作,类似于纪传体中的列传。又如《英宗实录》卷三0九云:
南和侯方瑛卒。瑛,直隶全椒县人,都督政之子也。正统中,袭为指挥使,累征贵州、湖广苗贼有功,封南和侯,子孙世袭伯爵。至是卒。讣闻,赐葬祭,加封赐溢。瑛为人谦和不矜,廉介有为,平居自处若怯。至于行师,则纪律明,赏罚信,临阵勇决,有可称者。尤善抚士卒,西南夷民深怀其惠,至今称之不己。
《明实录》中人物传记部分大多采用追叙法或预叙法,追叙法就是在记某事结果或某人活动时,交代此前的背景情况。在《明实录》中往往是以传主的死亡日期为切入点。预叙法是在记某事过程或人物活动时,顺便对其结果预作交代。《明实录》用编年的手法改造了列传,使列传与编年浑然融为一体。
其次,《明实录》还采用纪事本末体叙事之长,纪事本末体以史事为中心,随事立目,具载一事始末。这种体裁避免了纪传体一事散见于数年、数十年之中以及编年体一事散见于纪、传、志之中的弊端,使所叙史事首尾完整。章学诚说它是“文省于纪传,事豁于编年。”①《明实录》吸收了其优点,在按编年顺序编次史实时,也尽量照顾到事件的来龙去脉。举例说明之。
例一,《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三十二“洪武元年五月庚午朔”记载:“昌国州兰秀山盗,入象山县作乱,县民蒋公直等集乡兵击破之。初方国珍遁入海岛,亡其所受行枢密院印。兰秀山民得之,因聚众为盗,至是入象山县,执县官、劫掠居民。公直与王刚甫率县民数百人欲击之。适知县孔立自府计事还,公直等走告立,遂驻兵东禅山,盗来攻公直,乃先伏兵两山间,自领数十人迎战,佯败走,盗追之,伏发,尽禽杀之。事闻,遣大理卿周祯至县赏其功,赐公直、刚甫白金人百二十两。”上述记载,“初,方国珍遁入海岛,亡其所受《行枢密院印》”,则用补叙的手法,交代了事情起因,接着叙述了征讨的过程。清楚显现了这次事件头尾。
例二,《太祖实录》卷二0二记载“洪武二十三年五月乙卯”记载了太师李善长自杀的
演变阶段:“先是,善长有过,诏累有之,善长益恃恩。”接着记载,“时京民通惟庸作乱者,法当徙边。善长受奸民贼,数奏请给其亲。又从掌都督①章学诚著,叶瑛校注:《文史通义·书教下》,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出版。府事信国公汤和假卫卒三百人营第宅,和攘臂大怒曰:‘非奉命,太师敢擅发兵邪!’善长惭谢。至是,事败,善长益危惧。上召慰告谕之。复召诣奉天门与语开创艰难之际,为之流涕。复至右顺门,上谓群臣曰:“吾欲有李佑等死以慰太师。太师年老,旦暮无以为怀。”群臣复奏善长开国旧臣,任寄腹心,亲托骨肉,而所为如此。臣等考其事,反状甚明,敢以死奉法。上曰:‘法如是,为之奈何?’善长大惭,曰:‘臣诚负罪,无面目见百官矣!乃抚遣归第。赐佑及陆仲亨等死。’善长遂自经。”上述记载就是采用了纪事本末体的写法,把“太师李善长自杀”这一事件来龙去脉叙述的首尾完整,弥补了编年、纪传二体在记事方面的不足。
四、兼具典制体的书法特征
《明实录》的内容包罗万象,其中有一部分内容属于典章制度体的所特有的内容,如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等,更多的趋向一致。我们不妨看一下《修纂凡例》,其中有这样的内容:
一、即位礼仪及赏贵之类皆书。
一、大驾卤簿及后妃、东宫、亲王、郡王仪仗有新制及增损者皆书。 一、皇太孙、诸王、公主冠婚皆书其礼仪,有新定则书。 一、巡狩及留守事宜皆书,续有损益亦书。
一、凡亲王、公主、郡王、郡主、镇国等将军、附马、仪宾、公、侯、伯岁 禄,官吏傣给,军士月粮,有新定折支、全支条例并书。 一、转输嘈运之法及各处岁运之数皆书。 一、仓库、坑冶有新建革及新令者书。
一、凡礼仪有新制或损益则书。新制乐器皆书。
一、每科京府乡试、礼部会师、廷试皆书,廷试制策悉录全文。
一、丧葬之礼及上尊溢、溢册备书,亲王、郡王、王妃、公主、郡主丧葬皆 书,其礼有新定或损益旧仪亦书。
一、凡兵政有新令则书,命将各处镇守防边及有备御规画皆书。
一、凡军民衙门官马、孽生马、边境茶马、买马之政悉书其收养之地,有改 迁者亦书。
一、凡关津巡檄、驿传递运、烽猴有新设及改革者书。
《明实录》在记述这些内容时,并未分门别类,而是按照时间顺序编排上述内容,将典章制度体内容与编年体体例巧妙地揉合在一起。
《明实录》继承历代实录的编纂方法,不仅融进了纪事本末和典章制度体,而且吸纳了纪传体,编写了大量的人物小传。与《清实录》相比较,《清实录》中则没有人物传记,体例上不及《明实录》之完备。《明实录》是多种体裁的综合运用,是集历代实录体裁之大成。
五、明确的编纂思想
《明实录》的作者上至总裁,下至纂修官,均是通过科举步入仕途的,这从主观上确保了《实录》编纂的成功。章学诚把编者的知识素养看作决定史料编纂成败与优劣的首要条件,
他说:“夫村书俗学,既无良才,则比次之业难于凭籍者一也。”①这种持论是很正确的。从各朝《进实录表》也可以看出《明实录》编纂者的编纂思想。
同时《明实录》制定了严格的内容取舍标准和体例。这些标准和体例集中反映在《修纂凡例》中。根据《修纂凡例》,我们可以看出《明实录》内部有两种深层结构,第一种结构是以皇帝为核心,以母后、后妃、宗王等皇亲国戚为第一圈层,以文武官僚为第二圈层,以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工匠、义军首领等平民百姓为第三圈层,形成一个核心三个圈层的结构;第二个结构以政治为核心,以经济、军事、文化之和为外层的结构形式。《明实录》便是根据这两种内在结构来制定内容取舍标准,并选择史料的。这两个结构的核心与其圈层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交错、紧密相联的。②
与此同时,《明实录》形成了一些特殊的行文风格,谢贵安说,《明实录》具有语言简练、寓议于叙、平实谨严的写作风格,它以省略和微言大义等手法促进了这种风格的实现。③
《明实录》在纂修时,认为适于刊行的皇帝诏令就被选了出来,按题分类,另编成册,这就是皇帝的宝训。宝训的内容《明实录》中均有记述,文字也尽相同,不过将“上曰”之类,改为“太祖曰”罢了。宝训集中了皇帝的言论,又分类开列,易检索,易读,作为“遗之子孙”的训条,既实用又方便。有的至今保
①章学诚著:《章学诚遗书》“答刘蒙书”,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年出版。
②谢贵安:〈明实录)体裁与体例研究,载《史学史研究》1997年3期。 ③谢贵安著:《明实录研究》,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5月出版。
存,1962年,台湾影印本《明实录》的附刊就有以下宝训:《皇明宝训》四十卷、《大明神宗显皇帝宝训》存十二页、《大明光宗贞皇帝宝训》存七页、《大明熹宗哲皇帝宝训》存五十三页。《明实录》修成后,它不仅起过借鉴作用,而且对后代史书的编写有一定的影响,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亦著录有户部尚书王际华家藏本《北平录》一卷、浙江范惫柱家天一阁藏本《别本北平录》一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别本洪武圣政记》十二卷、左都御史张若淮家藏本《明本纪》一卷、明雷礼撰内府藏本《明大正记》二十五卷、旧本题明雷礼撰,何应元校两江总督采进本《明六朝索隐》十六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高庙纪事本末》、明万历壬寅南京礼部郎中陈治本工部郎中吕允昌礼部主事朱锦等所刊江苏巡抚采进本《明宝训》四十卷、明陈栋如撰内府藏本《明祖四大法》十二卷等著作大都抄撮或择取《实录》成书的①。时人对《明实录》如此推崇,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此问题。
以上从《明实录》的体裁、书法、义例、体例等方面简单介绍了《明实录》在编纂学上的价值。历史编纂学属于文献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所以,《明实录》编纂学上的特色,也是《明实录》文献学价值的一个体现。
第四节 《明实录》的历史意义
一、极其珍贵的文化典籍
我国具有丰富的文化典籍。《明实录》是我国文化典籍的瑰宝。值得说明的是《四库全书》没有收录《明实录》。《四库全书总目》也没有著录《明实录》。一九三七年顾领刚先生在给郭伯恭《四库全书纂修考》一书写的序文中,曾经为之感慨。说:《四库全书》“海汇百川,纲举条贯,萃四千余年之文化,以成历代典籍之大观,甚盛事也。惜乎学术其名,荃刘其实,去取之际,率狂主观,以故网罗虽富,而珍闻秘籍之横遭屏斥者乃难悉数。惟其寓禁于微,故锢蔽摧残靡所不至,其沦为灰烬者又不知几千万卷也。试盯衡《四库》所入,忌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