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开的形式。要从有利于群众知情办事和便于监督出发,创新形式,采取多种载体进行公示。在普遍推广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导等载体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加强网站建设,将经审定的行政职权目录和流程图予以公开,方便群众查阅。
(三)第三阶段:深化提高(9月21日至10月20日) 1、完善配套制度
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督制约,为不断推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执法文书格式化制度、权力行使动态公开制度、统一编码管理制度、常规性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案件调查与审查分离、集体讨论决定、案件文书归档等制度,形成自我检验、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激励和监督等工作机制。
2、检查验收
由市法制办组织相关部门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整体情况进行检查,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并将检查情况列入各单位本年度绩效评估内容。
3、探索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根据要求,结合全市正在推进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将我局有关行政权力纳入电子监察系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
8
莆田市林业局关于成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处站、各直属单位,市森林公安局:
为了加强我市规范林业行政权力运行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莆田市林业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莆田市林业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并组织实施。
附:莆田市林业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9
莆田市林业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薛国进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金盘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陈建中 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张海山 综合科科长 徐文通 林政科科长
黄毅敏 林业执法支队负责人 陈光灿 林权登记中心负责人 翁金珊 防火办主任 张伯聪 种苗站站长 朱秀香 绿化办主任 陈雪萍 计财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综合科。
10
莆田市林业局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制度
(试行)
一、为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加强收费管理,防止行政主体滥用自由裁量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全市林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在进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时,必须持有省物价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实行亮证收费。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使用省财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 ,严格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专款专用。
五、协同财政、物价主管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监督管理。 六、本制度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11
莆田市林业局规范行政强制管理制度(试行)
一、为了规范行政主体执法行为、防止滥用权力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全市林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行政强制时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执行。
三、行政强制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具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参与执法。 四、执法人员要文明用语,应当本着说服教育与行政强制相结合的原则,尽可能使当事人自觉履行,尽量减少当事人的损失。
五、行政强制时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强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并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等依法享有的权利,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六、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时,须先制作调查终结报告,提出拟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报请研究审批,后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并送达。
七、查封、扣押财物时须制作清单、填写收据和签字。 八、对查封、扣押财物要及时处理,以免造成财物损失。 九、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时,在实施前须先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执行督促告诫书》,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后制作并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十、本制度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