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专业原始社会课程教案(4)

2019-09-01 22:10

便分裂出新的氏族;若干氏族便组成居住相近的部落。

4、奉行图腾崇拜。所谓图腾,就是族徽,是氏族的标志。图腾起源于本氏族的原始信仰,有的是某种动物,有的是某种植物。图腾的作用,是维护本氏族全体成员的共同世系,使成员知道自己的远祖,都生活在这个氏族内。各个氏族用图腾把彼此区分开来。母系氏族社会盛行图腾崇拜主义。

(四)人类婚姻史上的进步——对偶婚 母系氏族公社繁荣阶段,已普遍实行族外对偶婚。这是由早期的族外同辈婚发展来的。所谓对偶婚,即为“主夫主妻”制度,就是每个成年男女都有一个主要的婚配对象,或者说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对象,同时还可以与别人交配。对偶婚比较族外同辈婚来产生了重要变化,婚配对象已较为稳定。这是由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重要阶段,是人类婚姻史上的一大进步。“主夫主妻”制度的出现,说明当时成年男女对婚配对象已经有所选择。伴随着这种制度,这时期盛行着生殖器崇拜之风,这从母系氏族繁荣阶段遗址中发现的某些陶器造型可得到证明,从而直接促进了原始人体艺术的萌芽。

(五)母系氏族公社时期的经济生活和文化概况 工具:(新石器)这时期人们使用的不再是粗糙的打制石器,而是以磨制为主的新石器,如磨光的石斧、石锛、石锄、石铲、石凿,还有收割用的石刀。磨制石器的大量出现,标志着旧石器时代的结束,新石器时代的开始。半坡和姜寨遗址发现有一定数量的石箭头、骨簇,证明当时人们在新人阶段发明的弓箭的基础上,已广泛的使用弓箭了,弓箭成了人们手中强有力的武器。

原始农业:在半坡、河姆渡以及裴李岗、磁山等文化遗址中,不仅发现了大量的从事农业生产的磨制石器、骨器以及陶器的各种容器,还发现了石磨盘、石磨棒、臼杵等粮食加工工具。如裴李岗出土的四十多件农业工具,有石斧、石铲、石镰、石磨盘、石磨棒等。河姆渡出土了大量骨耜,更重要的是在半坡发现了粟的遗存,仅在一个地窖里就保存了厚达十八厘米的腐烂的粟粒。在磁山遗址也发现了堆放粟类的遗迹。在河姆渡遗址发现了大量遗存的谷粒、谷壳、稻杆、稻叶等混合在一起的堆积物。经鉴定,这是人工栽培的稻谷,并有籼稻和梗稻两个品种。这些都是原始农业出现的证明,它说明我国是世界上农业发达最早的国家之一。在半坡还发现了白菜和芥菜一类的种子,在河姆渡发现了一个葫芦,这说明在当时已出现了多种蔬菜的种植。原始农业的产生,是母系氏族繁荣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原始农业的出现,是妇女的功劳,因为妇女在长期采集野生植物的过程中,通过长期的观察、摸索和无数次试种 ,终于把可供食用的野生植物变成了人工栽培的农作物。

家畜饲养业:在狩猎经济的基础上,母系氏族繁荣阶段已出现家畜饲养业,人们开始把吃不完的兽类驯养起来,半坡遗址曾发现饲养家畜的圈栏、猪骨、狗骨等。在河姆渡遗址发现的动物遗骸达50多种,其中最多的是猪、狗和水牛的骨骼,同时又出土了陶猪,其状四肢短小,股部下垂,体型肥胖,酷似家猪。因此,我国也是世界上最早养猪的国家之一。

原始农业和家畜饲养业的出现,使人类逐步摆脱了采集和狩猎经济所受的自然条件的限制,能把自然界的天然产物用人工再生产出来,为人们提供了比较可靠的食物来源。这在人类历史上是个巨大的进步。所以恩格斯把饲养家畜和栽培

食用植物作为人类进入野蛮时代中级阶段的标志。不过从半坡遗址出土的为数不少的鱼叉、鱼钩、石网坠,河姆渡遗址出土的骨鱼镖,鱼匕、木匕、陶弹丸等渔猎工具来看,说明母系氏族公社繁荣阶段的人们除了从事原始农业和家畜饲养业以外,采集和渔猎仍是他们经济来源的必要补充。

原始手工业:随着原始农业的出现,原始手工业也相应的出现。陶器的制作是人类最早的手工业,它与农业有相互依赖的关系。相传“神农耕而作陶”, 把制作陶器同农业耕作联系在一起。在仰韶文化以及马家窑文化的许多氏族村落中,都留下了许多陶窑的遗迹。如西安半坡发现了六座,还发现了各种各样的陶器,其中有碗、钵、盆、杯、盂等饮食器;有罐等炊器;有瓮、缸等储藏器;还有制作精美的彩陶,因此有人称仰韶文化为“彩陶文化”。从制作过程来看,一般要经过调泥、搓条、塑坯、磨壁,“彩陶”还要描绘彩画,有时在上彩之前还要涂上一层白色或浅红色的陶衣,使整个画面更为鲜艳夺目。最后入窑烧制,工序相当复杂。

编织与纺织:在一些陶器的底部,发现有篾(mie)席,草席和芦席的印痕。在半坡遗址中发现一些陶器底部还留有垫布的印迹,这种情况再联系仰韶文化出土的陶轮、纺锤,骨梭等用具,这些应是原始编织、纺织作业的遗存,说明当时人们已经懂得利用野麻一类的植物纤维织布了。

建筑:从半坡、姜寨和河姆渡氏族村落的遗址中,发现当时人们已开始建筑房屋。半坡、姜寨遗址的房屋,是一种半地穴式的建筑,从地面挖一个东西,南北各长四五米,深六七十厘米的方形圆角土坑,一土坑壁作墙,墙壁加涂草泥,并用火烤干。房屋中间有浅穴灶坑一个,供做饭,取暖和照明用。房内有支撑层顶的中心大柱,柱上架设横梁或木椽,椽上铺盖茅草,就成了住房。在江南的河姆渡遗址发现了带榫卯(sun mao)的木构建筑,它以竖立的木桩为底架,在木架上架横梁铺上木板,然后在上面建长脊短檐房屋,顶上盖茅草或树皮。这种“干栏式”的木构建筑,适宜于阴雨潮湿的江南水乡。房屋建筑的出现使人们逐渐从漂泊流徙状态过渡到定居生活。

原始文字萌芽:在半坡等不少遗址出土的彩陶钵口沿上,出现有各种各样的刻划符号,如: ,这些符号,绝大多数是在陶器烧制以前刻上的;有些是在陶器使用过程中刻上的。这可能是当时人们记事的一种符号。耐人寻味的是,不同地方出土的陶器上面所刻符号形状都很相似,如西安半坡、临潼姜寨,以及河北、山东、甘肃等地出土的陶器都刻有形状相似的符号。这说明它在广大地域内的各个不同氏族部落中都代表了相同意义。应该说,这是中国原始文字的雏型。

半坡、姜寨等遗址出土的彩陶纹饰,还有很多动物图案。其中有各种形状的鱼形图案,鹿形图案、青蛙图案以及各种植物图案,这些图案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和丰富的想象力,是一种绝妙的工艺美术品。这些图案还是当时人们受原始宗教影响的一种反映。由于这种影响,在氏族公社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人们逐步产生了一种“图腾崇拜”。他们把某种动物、植物当作是自己氏族的起源和保护者。对其特别崇拜。这种动、植物就是这个氏族的名称,也就是这个氏族的徽号、或称之为“图腾”。氏族的团结和思想的统一上,起有重要作用。

3、母系氏族繁荣阶段的社会组织: 母系氏族公社进入到繁荣阶段,由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善,促使母系氏族公社制得到充分发展。由于当时人们能建筑房屋,于是一始祖母生下的若干后代,长期定居于一地,从而形成了母系氏族公社的村落。半坡村、

姜寨等处,就是典型的母系氏族公社村落遗址。一个村落,就是一个母系氏族公社,它由若干母系大家庭组成。由若干亲近的氏族公社组成为胞族,由若干胞族组成为部落。氏族的增多,人口的增加,村落也不断扩大。发掘的半坡村遗址,约五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居住区、窑场和公共墓地三个部分。居住区的周围有一条深宽各五米至六米的壕沟围绕,是村落的防护设施。居住区的中心是一座大型房子,周围分有几十座中小型房子。据分析,大型房子应是氏族的公共活动场所,也是氏族中的老人和未成年的小孩的住所;周围的中小型房子,应是氏族成员的住处。在居住区房屋附近还有地窑群,是氏族的公共仓库。壕沟的北边是氏族的公共墓地,东边是制陶的窑场。氏族内的一切财产都属全氏族所有。氏族成员集体劳动、互相协作,共同消费,过着平等生活。氏族成员死后都埋在公共墓地,随葬品也没多大差别。说明氏族成员之间没有贫富差别和阶级对立。

氏族民主制:在母系氏族公社时期,氏族首领由氏族会议民主选举产生,也可以由氏族大会罢免或改选。氏族大会是氏族的最高权力组织。氏族首领必须有勤劳勇敢,办事公道,享有较高威望的人担任。他们没有特权与全体氏族成员一起劳动,平等相处,互相尊重。

这时期的婚姻形态是不稳定的“对偶婚”,即一个男子在一群妻子中有一个比较固定的“主妻”;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比较固定的“主夫”。这种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时期内,不稳定地成对配偶,男子到女方共同生活,夫妻还不是独占的同居,两性结合还比较松散。但是子女的亲生父亲比以前容易辨认了,婚姻关系逐渐稳定已成了一种发展趋势。这种对偶婚是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婚姻形式。当时的墓葬习俗,可作为这种“对偶婚”的证据。在北受岭墓地发现了男女分区合葬的情形,在同一块墓地的两侧,一边多是男子单人葬,另一边是女子单人葬。半坡墓地发现两个男子合葬和四个女子合葬的墓地,而没有发现一对成年男女合葬墓。这些现象反映了母系氏族制度对偶婚的特点,即男子出嫁到另一个氏族,男子死后仍然归葬于出生的氏族,但不能同本氏族的姐妹同葬。反之,本氏族的姐妹从外氏族娶夫进来,他们死后同样不能同本氏族的兄弟合葬。于是,只能是同性合葬或男女分区埋葬了。

对偶家庭是从妇居住的,男子嫁到女方的氏族,子女像以前一样仍属于母亲,而且根据财产不得流出氏族的原则,子女不得继承父亲的财产。对偶婚的出现是人类婚姻形态上的又一进步,它是促使母权制瓦解,父权制产生的重要因素。因为这时,子女生下后不但可以知道自己亲生的母亲。而且也比较容易辨认出身的父亲了。所以,马克思说:“父权的萌芽是与对偶制家族一同产生的??”

[马克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

第三节 父系氏族公社

父系氏族公社是继母系氏族公社之后的一个社会阶段,是原始社会解体、向奴隶社会过渡的时期。

父系氏族公社时期男子居于支配地位,因而也叫做“父权制”社会,是野蛮时期的高级阶段,氏族公社开始瓦解,人类逐步向文明社会过渡。“父权制”

形成时期距今约6000年左右。

一 、父系氏族公社遗址

父系氏族公社时期相当于新石器时代的后期阶段。我国境内发现的这一时期的文化遗址很多。代表性的有:在黄河中下游和中原地区发现的龙山文化(因山东章丘县龙山镇城子崖遗址而得名);在渭水流域发现的齐家文化(因甘肃和政县齐家坪遗址而得名);在江汉地区发现的屈家岭文化(因湖北京山县屈家岭遗址而得名);在长江下游地区和太湖周围、钱塘江口岸发现的良渚文化(因浙江余杭县良渚镇遗址而得名), 二、生产和生活:

1、农业:良渚文化和龙山文化遗址的发掘表明,父系氏族时期的社会经济比过去有了更快的发展,人们的生活已发生了深刻变化,较发达的耜耕农业是当时最主要的经济部门。人们用大型磨光的石斧和各式石锄、蚌锄工具,垦辟耕地。石耜被加宽延长,钻孔安装上木柄,使用方便。还出现了用人拉的三角形犁,用来深翻土地。利于收割的镰刀已经产生,提高了劳动效益。良渚人和龙山人已经懂得加强田间管理,并已初步掌握水利和施肥的技术。

2、家除饲养业: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家畜饲养也发展迅速。家畜饲养,除猪、狗、牛、羊外,又饲养马、鸡,可谓“六畜”齐全。家畜的数量有了显著增加,在庙底沟龙山文化的26个灰坑发现的家畜骨骼,比同地仰韶文化168个灰坑家畜骨骼的总和还要多;在河北邯郸涧沟的一个土坑内就发现有21头猪的骨骼。家畜的繁殖,为人们提供了丰富的营养。

3、手工业:手工业有了很大的进步。制陶业发展很快,使用轮制陶器,效率高,质地好。积累了高温操作的经验,烧制温度有的高达摄氏1000度。在龙山文化遗址中出土的弹壳陶,表面黑而光泽,陶胎极薄,仅有0,1至0,2厘米厚。龙山文化遗址中还发现有精致的象牙雕花筒和雕花骨梳等工艺品。在吴兴钱山漾良渚文化遗址发现有ning麻植物和丝织物。经鉴定,丝织物的原料为家蚕丝。说明这时期江南地区的养蚕、缫丝业已较为普遍。

良渚人和龙山人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使人们的生活比过去有了较大的改善。随着物质财富的增多和交换关系的扩大,原始社会处于迅速解体之中。

4、社会结构:父系氏族公社为什么在这时能够取代母系氏族公社,这是由社

会生产力发展所引起的。在母系氏族公社时期,社会分工已存在于两性之间,妇女从事比较重要的农业和饲养业,男子则从事不稳定的渔猎活动。后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农业和畜牧业在经济生活中越来越重要,男子的劳动就由狩猎、捕鱼而转向农业和畜牧业方面,并逐步占据了原来由妇女从事的经济领域,妇女则被排挤到次要位置。于是“父权制”就逐步形成和确立了。 父系氏族公社时期,男子在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居于支配地位,以男子为中心的一夫一妻制的家庭成为生产和生活的基本单位,妻子从夫而居,世系从父系计算,财产由父系继承。随着父权制家庭的发展,氏族的作用日益削弱,在公社的居住区生活着不同氏族的人群,从而按照居住区域划分的农村公社出现了。并由农村公社逐渐代替了过去的氏族公社,而成为社会的构成单位。有血缘联系和居住相近的几个农村公社组成部落,再由若干部落组成部落联盟。

农村公社是氏族公社向阶级社会过渡的组织形式,是父系氏族公社时期社会结构的基础。其全部土地归村社所有,定期分配给村社各家耕种,收获归家庭私有;但每家对村社负有耕种公田的义务,公田收获为村社的公共积累,用于公共事务。生产工具各家私有。山林、川泽、牧场、渠道等,各家可共同使用。农村公社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具有既公又私的双重性,开始时以公有占主导,但私有的成份日益增多,逐步形成代替原始公有制的趋势。

5、婚姻形态的飞跃——一夫一妻制:

父系氏族时期,维系村社关系的依然是血缘纽带,但婚姻形态已发生质的飞跃,出现了一夫一妻制的家庭,这是与当时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的婚姻关系。它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增长,增进了人类的健康发展。一夫一妻制是家庭的基础,而家庭是后来出现的国家的细胞。先有“家”,后有“国”。这表明,父系氏族公社正在向文明时代迈进。

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是女子出嫁到男家,跟丈夫共同生活,死后往往夫妻合葬。在齐家文化遗址中发现有夫妻合葬墓,男子一律在右边,仰卧、直肢;妻子一律在左边,下肢弯曲、则身向着丈夫。这说明男女的地位发生了变化,男子居于统治地位,女子处于依附屈从的位置。已发现的这种合葬墓,一般是一次埋葬的。夫妻两人不至于同时死亡,可能以男子为主,女子也跟着殉葬。恩格斯把父系氏族公社称为野蛮时期的高级阶段,后来的中国文字,有些反映了这种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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