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本题考核特别诉讼时效的期间和中止。(1)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适用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1日);(2)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10月1日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在,则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计算。因此,乙于2012年9月20日出差遇险耽误的20天,只有进入10月1日后的10天才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所以本题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10日。 7.B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的适用范围。选项ACD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事项。 8.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机关。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9.C 【解析】本题考核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只限定为就业转失业的人员。而且必须是非自愿性失业的劳动者。 10.B
【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约定条款的规定。选项ACD均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11.C
【解析】本题考核裁决书的效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2.A
【解析】本题考核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增值税=22400÷(1+3%)×3%+1500÷(1+3%)×3%=696.12(元)。 13.A 【解析】本题考核应纳消费税额的计算。企业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应税消费品应按门市部零售价计征消费税,因此该企业应纳消费税=80÷(1+17%)×30%=20.51(万元)。 14.A
【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计税依据。纳税人转让购置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15.A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X 20%×4+(5000—600)X(1—20%)×20%=3904(元)。 16.A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和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17.B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税金。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影响损益,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8.D
【解析】本题考核车船税的免税项目。非机动车船中的非机动驳船不得免征车船税。 19.C
【解析】本题考核契税的相关规定。房地产交换价值相等的,免征契税。
20.B 【解析】本题考核关税的税率。协定税率适用对在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有关缔约方的进口货物。 21.C
【解析】本题考核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以共有各方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2.D
【解析】本题考核资源税的计算。生产自用的天然气需要计算缴纳资源税,参考销售的天然气价格确定计税销售额。则企业应缴纳的资源税=(120+120÷50 X 5)X6%=7.92(万元)。 23.C 【解析】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医院转让房地产也要按税法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24.B
【解析】本题考核发票的相关规定。发票不得拆本使用。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关系主体。选项AB属于主体范围中的国家机关;选项C属于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选项D属于个人,他们都是法律关系的主体。 2.AB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责任的划分。选项C属于行政责任;选项D属于刑事责任。 3.BC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4.ABC
【解析】本题考核社会保险的范围。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双方都必须履行。 5.ABD
【解析】本题考核医疗期期间的确定。在本单位工作20年以上的,医疗期间为24个月。 6.BD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税纳税人。选项AC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7.ABD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海水养殖、香料作物种植所得,可以减半征税,不是免税。 8.AD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独生子女补贴和差旅费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按规定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个人所得税。 9.ABD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的情形。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办理纳税申报:(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
务人的。 10.ABCD
【解析】本题考核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11.BC
【解析】本题考核资源税的征税范围。资源税的应税产品是境内开采或生产的应税产品,不包括进口资源产品;人造石油、洗煤、选煤和其他煤炭制品不征税。 12.ABC
【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复议机关只受理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对抽象行政行为(规章、规定等)不服,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 13.BCD
【解析】本题考核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形。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虽没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人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14.ABC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基本当事人。票据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三种,不包括担保人。 15.BCD
【解析】本题考核行使追索权的条件。追索权发生的实质条件:(1)汇票被拒绝付款;(2)汇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4)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本票、支票追索权的行使,适用《票据法》有关汇票的规定。 三、判断题 1.×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决定书的效力。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2.√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的基本制度。仲裁实行-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 【解析】本题考核订立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4.√
【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5.√
【解析】本题考核营改增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6.×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捐赠扣除限额的规定。对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
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7.√
【解析】本题考核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 8.× 【解析】本题考核发票印制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9.√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防伪。 10.×
【解析】本题考核支票签发金额的有关规定。根据规定。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否则属于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 四、不定项选择题 1.ABD
【解析】根据规定,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内,因此选项AC错误;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用于支取现金,因此选项B正确;丙公司于6月5日向银行提示付款,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提示期限,故银行可以拒绝付款,因此选项D正确。 2.B
【解析】甲公司第-次出票时,金额的填写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签发支票必须记载事项之-是“确定的金额”,虽然金额可以授权补记,但出票时金额处必须是空白的,而不是这种不确定的记载。 3.ACD 【解析】甲公司签发的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支票有效。根据规定,支票的收款人名称和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4.A
【解析】根据规定,划线普通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用于支取现金。 5.BC
【解析】广告费用扣除限额=(14300+300)×15%=2190(万元),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2200—2190=10(万元);业务招待费:145×60%=87万元>(14300十300)×5‰=73(万元),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145—73=72(万元)。 6.ABC
【解析】工会经费限额=800×2%=16(万元),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20-16=4(万元);职工福利费限额=800×14 %=112(万元).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200-112=8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限额=800×2.5%=20(万元),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55-20=35(万元);合计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88+35=127(万元)。 7.BD 【解析】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该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所支付的年利息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125—1250×6.8%=40(万元);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以该企业公益性捐赠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75—350×12%=33(万元)。 8.D
【解析】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350+10(广告费纳税调增)+72(业务招待费纳税调增)+127(三费经费纳税调增)+40(不得扣除的利息支付纳税调增)+33(公益性捐赠纳税调增)=632(万元);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632×25%=158(万元)。 9.ACD 【解析】实收资本的增加额要按万分之五的税率计算印花税;同-凭证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以货换货合同,应以换出货物和换进货物的价格之和计算贴花。 10.C
【解析】易货合同应纳印花税=(3500000+4500000)×0.3‰=2400(元) 11.B
【解析】铁路运输合同应纳印花税=200000×1‰=200(元) 12.A
【解析】实收资本增加应纳印花税=1000000×0.5‰=500(元) 借款合同应纳印花税=3000000×0.05‰=150(元)
其他账簿按每本5元计算印花税,应纳印花税=5×10=50(元)
该企业应缴纳的印花税合计=500+150+2400+200+50=3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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