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科学地检验质量状况、评价质量等级。 7.1.2质量控制措施 (1)组织措施
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从组织上为工程质量提供保证条件。
建立健全监理机构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内部职责分工,严格执行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控制责任,由总监代表分管质量保障与控制工作。
(2)技术措施
根据工程特点,分阶段、分项目、分专业、分工序,进行技术分析,提出重点控制环节和重点控制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详细的质量控制实施办法。
(3)经济措施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奖惩办法,坚持奖优罚劣、优质优价的原则,充分运用必要的经济手段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4)合同措施
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开展工程质量控制,对于存在严重缺陷和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部位,必须要求承包商返工直至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后才能支付工程款。 7.2. 工程进度控制 7.2.1.进度控制原则
(1)坚持事前计划控制的原则,监理机构实施工程进度控制时,必须事前审查承包商的进度计划,并以批准的进度计划为基础实施进度控制。
(2)坚持工程进度服从工程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原则,任何工程进度计划或决策不得以削弱工程安全和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为前提,监理机构将坚决反对任何不顾工程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建设行为。
(3)坚持工程进度动态、跟踪控制的原则,要跟踪进度计划的实施,在不影响总目标的前提下,适时的调整进度计划,并制定相应的保证措施,监督承包商实施。 7.2.2.进度控制措施 (1)组织措施
建立包括承包商和监理机构的工程进度信息收集、分析、纠编及动态控制体系,明确职能、落实责任。监理机构将配备专门工程师,全过程动态控制工程进度。
(2)技术措施
监理机构将在认真研究消化设计文件的基础上,在与设计单位协商后尽早拟定工程项目划分(即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单元工程等)方案送业主审批,以便建立规范的项目网络体系。
监理机构将根据工程项目总目标分解制定分年度、季度的计划任务和形象进度目标,同时按月(有些项目按季)对照检查控制,及时纠偏。
监督承包商建立和完善切实有效的施工计划管理体系,组织研究和合理选择各专业、各作业面的施工程序。组织研究和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的性能、数量。支持承包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努力缩短工序过程时间及其技术问题时间。
(3)经济措施
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适时制定奖罚措施,对处于关键线路的施工项
目,采用包干奖励的办法,鼓励承包商按期完成;对于非承包商原因造成进度滞后的项目或临时新增项目,可采用适当提高单位计价的方法,促使承包商抢回工期。
(4)合同措施
按合同要求及时协调影响工程进度的困难和问题,当进度发生滞后时,监督承包商及时提出并落实赶工措施。积极协调和改善外部配合条件。为工程计划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 7.3 工程投资控制 7.3.1.投资控制原则
(1)坚持按承包合同控制投资的原则
监理机构在工程投资控制过程中将严格按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条款进行控制。积极开展工程优化,力争节约计划投资。
(2)坚持从严控制“合同开口”的原则
监理机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将通过加强技术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确保工程按计划顺利展开,避免或减少工程变更。 7.3.2.投资控制措施
(1)组织措施: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分工负责制和投资控制制度,落实投资控制的责任,配备专职造价监理工程师负责投资控制。
(2)技术措施:严格控制设计变更;通过质量价格比选,合理确定生产供应厂家;通过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按合理工期组织施工,避免不必要的赶工和局部提前竣工。
(3)经济措施:按照合同要求和设计文件准确进行工程计量,
及时签发、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开支费用的比较分析和预测。鼓励参建各方对原设计或施工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一旦被采用由此产生的投资节约,将按合同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4)合同措施: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防止提前、超值支付;监理机构将加强合同管理,减少承包商提出索赔的条件和机会;正确处理索赔事务。 7.4. 工程合同管理 7.4.1.合同管理原则 (1)坚持公正公开原则
监理机构在履行监理服务时,将公正地对待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2)坚持独立自主的原则
监理机构在履行监理服务时,将独立自主地形成自己的意见,独立自主地协调各方关系,独立自主地调解合同纠纷。
(3)坚持以承包合同条款为准绳的原则
监理机构在履行监理服务时,将严格坚持以承包商和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为准绳,监督承包商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严格按合同条款判别和处理合同纠纷。 7.4.2.合同管理措施
为了实现合同工程建设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合同费用和工期计划的目标,监理工程师必须采取一系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科学的管理手段和协调措施,包括技术、合同和组织方面的管理手段和协调措施,充分利用可能收集和归纳的管理信息和资源,对工程的建设在技术上提供保障,在合同方面进行监督,促使工程建设的各方不折不
扣地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概括来讲,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和协调包括技术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对各种可能出现的合同责任的分配和交接的程序以及现场的施工作业干扰所进行的协商和调整。 7.5 工程信息管理
信息收集、整理、传递、分析、利用和贮存是监理工程师实施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手段,在合同工程施工和建设监理过程中的各种记录、记载、资料等形成了监理工程师的全部信息,也将是合同工程的交付、质量评价、安全鉴定、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缺陷修复以及可能涉及到的争议的仲裁、法律诉讼等最重要的依据,同时这些信息也是合同工程的建设档案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重视信息管理。 7.5.1信息的收集和处理
在整个合同工程的施工和建设监理服务的过程中,将会产生大量的信息,而且在这些信息中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它们将是监理工程师实施合同管理重要信息,因此,只要有相关的报告、资料、文函、纪要、文件和记录等从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中流转经过,监理工程师就应该加以收集,并进行必要的分类、过滤、整理、制作清单、保存并供全体监理人员查阅或使用。
信息的搜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信息管理工作的质量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料的全面性和可靠性,因此,我们将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采集制度全面搜集各类基础的资料。为了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监理工程师将对收集到的所有信息进行及时分类整理,做出分析判断,排除垃圾资料,修正不准确的资料,然后输入信息管理系统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