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项目部根据废弃物的类别设置垃圾箱(桶)或分类堆放,放置于相关区域,各部门按规定的处置要求执行,或指定堆放场所。
② 放置废弃物的容器或堆放地要有明显的标识。
③ 对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的物品要对放置的容器加盖,利用场地堆放的,应设置防护栏或加顶棚,有条件的应利用封闭的房屋仓库等,防止因雨、风、热等原因而产生二次污染。
④ 放置危险废弃物的容器,要有特别标识,以防止该废弃物和其他废弃物相混淆。 ⑤ 化学危险品废弃物需按照其特性分类放置,特别是性质相反的物质,不能混放,以免发生化学反应。
⑥ 项目部在施工和生活中所产生的废弃物应按类别投入指定的垃圾箱(桶)或堆放场地,禁止乱投乱放。放置属非危险废弃物的容器,严禁放置危险废弃物。
⑦ 项目部工程部负责收集可回收的废弃物,交物资部门。报废设备(车辆、机械等)、废旧钢材等定期交有资质的部门处置。
⑧ 危险废弃物由项目部物资部设置专门场所保管。在当地有危险废物回收单位的,要定期交有资质的部门处置。处置危险废弃物的承包人必须要出示环保部门及相关部门核发的处置废弃物的许可证或营业执照,项目部要和承包人签订协议或合同,在协议或合同中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并将承包人提交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与协议书一并保存,以保证分包方按规定处置废弃物。
⑨ 项目部物资部应对办公场所、施工现场生活区废弃物进行有效监管。通过日常巡查和定期安全卫生检查,及时发现废弃物中存在的问题,并跟踪整改。
(3)废弃物的运输
废弃物的运输应按规定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 3.20 施工现场食堂管理规定
为规范施工现场食堂管理(以下简称食堂管理),保障为本项目部职工提供合格食品和周到的服务,营造文明健康的就餐环境,参照四航局QI9-32程序文件及相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3.20.1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的食堂管理,包括采购、制作、供应、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等。
3.20.2 职责和权限
(1)项目部书记分管后勤工作,包括食堂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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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根据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制度的实施细则。 (3)负责审批后勤工作计划,落实施工现场食堂管理必要的资源条件。 (4)负责检查考核本制度实施效果,领导本项目部不断改进和完善食堂管理。 (5)组织处理本项目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项目部办公室及劳资部门,负责食堂管理工作。
(7)项目部办公室主任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检查食堂做好施工现场职工餐供应。
(8)项目部书记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做好食堂管理的相关工作: (9)机务部门和工作人员协助做好食堂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10)医务、安全、后勤和工会等部门/岗位协助、督促做好食堂的消防、卫生、膳食监督、预防食物中毒及应急预案等相关工作。
3.20.3 实施要求 (1)炊事员
炊事员必须身体健康,讲究个人卫生,符合卫生防疫要求。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在岗炊事员必须每年例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炊事岗位工作。
(2)设施设备
① 食堂一般布置在生活区内,但不得与宿舍混用一座房屋 ② 食堂内的炊事工作间、配餐售饭间和仓库应相互分隔。
③ 食堂除配置炊具外,还应配备冷藏柜、卫生消毒用具,有防“四害”措施。 ④ 具备清洁水源。无自来水的施工现场食堂应配备能加盖上锁的储水池。 ⑤ 应备有垃圾桶,污水、废气、废物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⑥ 应按规定备齐消防设施设备,并保持其功能正常。 (3)计划供餐
① 炊事班长负责掌握每天就餐人数,计划早、午、晚餐饭菜供应量。统计就餐人数宜采取挂牌登记方式。
② 炊事班长负责编制每日食谱,经食堂管理员同意后,作为制作和供应职工餐的依据,并以适当方式公布食品的价格。
(4)采购
① 炊事班长对采购品种、数量应事先作出计划,做到按计划采购。
② 购进食品应经过验收,验收人员由炊事班长或其指定的人员担任,但不得由采购人员一人同时包办采购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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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购进食品应保证数量和质量。有包装的货物应点数,查看有效期;蔬菜、肉食应过秤,保留样本。
④ 大宗采购和长期采购品种,应进行供应商筛选,做到货比三家,保障供给。应将供应商的证照记录在案,以备查询。
⑤ 应在采购当天填写《采购结算单》,并报食堂管理人员审核。 (5)炊事制作
① 炊事班长按计划供餐量和每日食谱,核定炊事用料,据以登记出仓。 ② 炊事人员应分工明确,各施其职。
③ 洗菜应用水洗三次,做到“一洗、二过、三漂”。净菜应用筐装好上架存放。 ④ 切菜应有生、熟食品分开的措施,做到不混用菜刀、砧板,不混装、混放。 ⑤ 烹饪应煮熟煎透,熟食应加盖或加纱罩。 ⑥ 禁止在厨房外炊事制作。 (6)配餐与供应
① 供应品种应按计划,因故改变计划应向食堂管理人员报告。
② 需送餐到施工现场的,施工调度应就餐前2小时与食堂管理部门或食堂联系,食堂应按时供应,并做到饭热菜香。
③ 禁止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让就餐人员自行装饭、装菜。 (7)食品卫生与环境卫生
① 严格把好食堂工作人员健康关。炊事员年度例行体检不合格的,应立即撤离炊事工作岗位。
② 严格把好食堂采购关。做到渠道不明不采购不验收,过期食品不采购不验收,冒牌劣质产品不采购不验收,腐败变质食品不采购不验收,没有《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熟食不采购不验收。
③ 严格把好烹饪关。变质发霉食品坚决不用。 ④ 严格控制食品储存、制作、供应过程的卫生。
⑤ 炊事人员应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配餐时应戴口罩和工作帽,食品制作时应穿围裙,套袖套。
⑥ 原料应分类存放,生熟食应分开处理,工序间临时存放食品应加盖加罩,送餐应采用环保饭盒,剩余食品应冷藏保管。
(8)严格控制食堂场地和设备卫生
① 炊事制作和配餐与供应期间,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制作间和售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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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餐前餐后应清扫餐厅,冲洗厨房制作间和配餐间。每周应进行 “大扫除” ,并进行药物消毒。
③ 每次使用食品加工机械和烹饪设备后,应及时清理干净。
④ 严格控制炊具、餐具卫生。做到不外借给他人使用,不随意调换功能使用。每次使用后,应用清洗剂加洁净水清洗干净,并进行高温消毒。
⑤ 严格控制食堂周边的环境卫生。定期灭鼠、灭蝇、灭蟑螂。垃圾处置和废水废气排放符合要求。
⑥ 计划当天用完的原料应留样本,每餐食品应留样本。样本应保留24小时,并确定无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方可处置。
⑦ 用餐人员应将剩饭菜渣和饭盒放进垃圾箱或垃圾桶,以便集中处置。 (9)安全与节能
① 厨房、仓库的钥匙专人保管。关门上锁要及时,晚上应有巡查。严防因管理出现漏洞,发生盗窃、投毒事件。
② 确保燃气使用安全:有气的燃气瓶与空瓶应有明显标识,库存燃气瓶存放地点不应与炉具同处一室。使用中的燃气瓶与炉具之间应保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班长离开厨房锁门时,应检查关闭燃气瓶阀门。禁止自行排渣、瓶对瓶过气、倒置气瓶和自行处理空瓶等一切使用燃气瓶的不安全行为。
③ 遵守炉具、电器和食品加工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相关专业人员维修,不得自行处理。
(10)核算与检查
① 食堂管理人员应每天巡视检查食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② 食堂安全和卫生检查,每月一次,由项目部食堂管理部门召集,检查发现的隐患和整改情况应有书面记录。
③ 食堂实行日核月结,班长每天将《食堂采购结算单》和销售收入记录交给食堂管理人员审核;分月进行盘点核算,并公布《食堂收支平衡表》。做到日核及时,月结平衡。
3.2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规范项目管理、引领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工作深入有效开展,杜绝重大事故隐患减少一般隐患,把生产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促进和提升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整体水平,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竞争力,加大执行力,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检查执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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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1 奖励基金的提取与使用
3.21.1.1 本着“取之于工程项目,用之于工程项目”的原则,从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罚款中产生;处罚金额的80%用于日常对项目部的奖励,20%用于年终先进个人的奖励。
3.21.1.2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检查奖罚的主要对象本工程施工全体员工。 3.21.2 奖励细则
3.21.2.1 奖励。对于在安全文明施工生产中表现较好的相关部门、作业班组及个人,项目部将根据如下情况给予¥200~¥2000的奖励。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优良等级标准的,给予2000元的奖励。
(2)对发生重大事故隐患并及时报告和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伤亡事故的有工人员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奖励。
(3)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上有新发明或提出创新、实用性强的建议者奖励500元。 (4)在突发生产安全事故中抢救伤员有功的,给予1000元奖励。
(5)其他相关奖励金额可根据制度中的相应条款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定。 3.21.3 处罚细则
3.21.3.1 处 罚。对不符合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目标、施工方案、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文件要求以及对隐患改不力的作业班组及个人进行罚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罚款¥50~¥2000的罚款。
(1)进入施工现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不穿工作鞋,穿拖鞋或高跟鞋; (2)上岗作业前未经项目部安全管理的安全教育或安全技术交底; (3)高空作业未正确系挂安全带,临水作业未正确穿戴救生衣;
(4)特殊工种如电焊工、起重工、电工等作业人员未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5)作业人员酒后上岗或岗前四小时喝酒;
(6)在宿舍乱拉乱接照明灯线,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7)无故损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牌、消防器材等;
(8)气割作业时将使用的乙炔瓶、氧气瓶卧放,乙炔瓶无回火防止器,气割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分开不够5米,与明火不够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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