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 of 47 施工中对成品和半成品的维护保养、质安管理、质量目标的控制方法(细则); 每个循环或阶段中质量检查、隐蔽验收、记录及最终“产品”的质量评定; 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的收集、积累的要求等。
在施工中原则上要加强下列方面的控制(但不限于),做好控制工作。 要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和权限,搞好工作衔接; 按程序要求执行,确保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前,相关人员(如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要对所承担的工作范围、质量要求、工作环境、技术文件、质保要求等了解,并进行技术、施工、程序、安全书面交底,交底组织者、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代表要在交底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
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方针,按程序要求执行;
每项工作开展前要进行技术安全书面交底,交底组织者、交底人、接受交底代表要在交底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
凡属特殊作业(如构件安装),必须选合格的人,使用合格的材料及机具设备在合适的环境下按规定去完成。
施工已完的物项,必须坚持先班组自检、互检合格后,专职检查员复检/核定制度,同时受检单位要提供必需的凭证供专职检查员见证。
承担施工的单位要加强施工中形成的质保记录的收集、整理和保管。 技术主管人员要加强每个环节或阶段的监督、监查。 7.4.4 检查与试验控制
(1)检查大纲
技术人员要根据质量计划,并结合标准、图纸、技术规格书、规范等要求编制检查大纲,经批准后实施。这种检查必须由与被检查工作无关的人员来进行。 检查大纲要由有资格的人来编制、检查大纲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不限于):
检查目的、范围、组织安排、接口;
检查计划安排及遵循的标准、规范、程序及细则; 检查的先决条件、方法、频度; 对特殊物项进行详细检查的细部要求; 检查记录、结果评价等。
对隐蔽项目,必须经监理签字认可,否则后续工作不得进行。有正式书面通知取消检查的物项除外。
Page 22 of 47 (2) 试验大纲
为了证明物项能令人满意地符合规定的要求,质检工程师要编制试验大纲,并贯彻执行。 试验大纲要由有资格的人编制,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但不限于):
试验的目的、范围、试验的组织安排、接口; 试验的前提条件、验收准则、结果评价; 试验的方法、频度、工作程序(操作规程); 进行试验所必须的检定工作或对特殊设备的要求; 质量标准、记录、报告及禁止出现的情况等。
试验要遵循书面试验程序进行,试验的结果必须以文件的形式。计量和检测器具在装卸、运输、贮存和使用中,必须按相关的《计量和检测器具的检定控制程序》进行控制管理。 对已检查过的检测器具在装卸、贮存和运输过程中要按特定的物项标准进行控制(例如:防震、防湿、防碰损等具体措施),并在使用前进行校验,达到原精度的要求,必要时重新进行计量认证,以确保计量物项的质量。
(3) 检查和试验状态的显示
材料、设备等物项的检查和试验状态,都必须用标记、打印、标签、检查记录等形式予以标识,防止误用。接收、发放的物项应持有标识、物项的安排和使用迁移按需要保持检查状态的标志,以保证使用合格的物项。 在试验和检查中,必须对该系统和部件的工作状态进行明显的标志,以利于操作。 7.4.5、 对不符合项的控制
(1)分类:
不符合项按其物项安全性、可靠性的影响程度分为:
I类:指按照现有程序或技术文件,根据返工要求补充作业,可以被纠正的不符合项。
II类:指按照现有程序或技术文件不能被纠正而需要制定新的程序或技术文件才能使物项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的不符合项。
Ⅲ类:指按Ⅰ、Ⅱ类所采取措施不能被纠正,而需要修改设计文件或起草新的规格书或重新设计以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不符合项。
Ⅳ类:指按Ⅰ、Ⅱ、Ⅲ类所采取措施不能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不符合项,此类不符合项已影响到码头的安全和/或可利用率。
为了有效地控制不符合项,对不符合项可用标记、标签和实体分隔等方法来标识。
Page 23 of 47 标识必须清楚,并有红色“不合格”、“禁用”字样; 在实际可行时,尽量采用实体分隔的方法;
伴随的加工、检查、试验、采购文件应加盖“不符合”印记或作相应注解; 不符合物项未经质检部批准不得转移。 (2)不符合项的分类判定和处理
根据不符合项的复杂性以及对安全和可利用率的重要性,由项目总工组织技术、工程、设备等部门的人员进行调查、分析、鉴别、判定。
I类:不符合项核实、鉴别后,技术部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方案、处理方法,总工程师批准。
Ⅱ类:不符合核实、鉴别后,技术部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方案、处理方法,上报并等候监理及有关方审查批复。
Ⅲ类、Ⅳ类:
不符合核实、鉴别后,技术部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方案、处理方法,注明所采取的临时措施,必要时应附有附图或文字说明,总工程师进行技术审查。经过内部相关部门签署的不符合项报告报送监理及相关部门,等候批复、发布新的技术规格书和设计文件。收到批复后,技术部按新的技术规格书、设计文件和有关程序组织制定新的工作程序、施工方案和质量计划,报监理及相关部门审查、批准。该不符合项的产生对工期已造成影响的,项目部应尽量在不影响关键路径进度工期的前提下,修改施工进度计划,报业主相关部门或监理及相关部门批准。
(3) 对不符合项处理的原则要求
凡不符合项未处理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在严重危及质量安全时,技术主管有权直接签发停工令并同时上报项目经理部经理。 不符合项有关资料(含不符合项的通知报告及处理方案和重新进行评定或试验的记录等)应由有关的责任人员签字并作为交工资料。 7.4.6、纠正措施
(1) 有损于质量的情况原因调查与分析
技术部对严重有损质量的情况要查明情况并分析其原因、性质,同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经理部经理报告,以防止再次出现。 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收集质量信息反馈资料并进行分析。质量信息反馈来源包括下列方面(不限于):
不符合项报告、监查报告、检查报告、质量趋势分析报告;
Page 24 of 47 “用户”的反映; “产品”质量的缺陷;
有关程序、细则及人员素质等方面造成的缺陷等。
一般由专业工程师编制纠正措施方案,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但属重要的由总工程师编制,经理审核批准后,报业主和建设监理审批后方能实施。
(2) 纠正措施的编制
纠正措施一般由技术人员编制,总工程师技术审查后报监理批准。对重大有损于质量的情况,纠正措施按不符合项管理程序的规定进行编制、审核和批准后实施。
(3) 纠正措施的监查和监督
对重复出现严重有损于质量的活动和情况,技术员、质检员有权制止进一步工作(如停工检查),并要求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直至作出妥善处理。 项目部必须对纠正措施实施的关键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并编制年度纠正措施报告。 7.4.7、质量保证记录
(1) 质量保证记录的编写
质量保证记录要由适当资格的人来编写,记录必须是质量客观证据,并与物项相符合,记录内容要准确、完整,字迹要清楚,并有可追溯性。记录分下列几方面(但不限于):
评价、审查、检查、试验、监督记录;
工作执行情况的监视、材料分析、不符合项报告; 工程交工资料、竣工验收证明书等。
有效的记录应具有可保存和追溯性;并有标题编号和部门印章等,格式按记录规定格式即可。
质量保证记录的收集、整理、贮存和保管: 分类:
记录分为“永久性记录”和“非永久性记录”。记录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印件。 永久性记录指交工资料方面的记录。这方面的记录由施工处负责收集、整理、编制; 非永久性记录指证明已按质量要求规定完成,但又不需要满足永久性记录要求的记录;这些记录由各部门按业务范围负责收集、整理、编制,有关部门、施工队要积极配合提供。
贮存和保管:
Page 25 of 47 贮存前,施工队将编制好的永久性资料交技术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装订成册。非永久性记录经部门负责人审定,主管领导批准,装订成册。
记录的贮存和保管必须按档案管理要求放置在符合条件的场所便于检索,并预防破坏、受潮、虫蛀、鼠咬、水灾、火灾等灾害,保证在移交业主前,质量保证记录不变质、不损坏丢失;
要按要求和合同规定应保存的时间进行保存;
本经理部内部的记录及有关文件、资料,按经理部规定保存期限保存。 7.4.8、质量审核
项目部每年度接受ISO9001:2000版标准内审组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对提出的不符合项进行整改,并接受外部贯标认证。 7.4.9、质量保证措施
(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实行项目经理质量第一责任制,推行谁施工谁负责质量、谁操作谁保证质量的责任制,公司与经理部签订“创优合同”,以合同形式明确奖罚措施。
(2)经理部编制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对要求较高的工程实行典型施工制度,以使工艺方案可靠、更符合实际。
(3)建立严密的测量管理制度,配备测量工程师与精度较高的全站仪、水准仪、经纬仪等测量仪器设备,建立可靠的平面与高程控制网,对码头进行沉降位移观测监控,采了保护措施,防止控制网点被人为破坏。
(4)建立严格的材料检验、试验制度,建立工地试验室并配备有资格的试验人员,所有原材料都必须质保资料齐全、试验合格才允许用于工程中。
(5)本工程的质量控制点:①回填施工,②强夯施工,③普夯施工。
(6)加强对原材料的质量管理,采购钢筋要选择质量信誉好的供货厂家,进场时必须有齐全的质量检验证书,材料人员要会同试验人员取样检测,确认合格后方可允许使用。原材料必须分型号规格炉号批次堆放,做好标志,防止混用。 7.5、各工序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7.5.1强夯施工的质量保证措施
1)排水:排水是保证强夯质量的关键,应特别强调重视,具体要求为,保持外围
排水沟不积水,同时,每遍强夯施工前均需要对水位进行检查,满足要求后方可施工,对于夯坑出水,一定充分抽水,直至无水后方可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