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中的熟人社会仍然在,但村庄过去的乡土逻辑却解体了。村庄原来存在的互助互惠,以及互以对方的存在来生产面子人情的系统,都面临解体。村庄中传统的娱乐被讲求利益的赌博、六合彩所替代。总之,农村中因为现代性因素的进入,传统的东西被彻底地击碎,而现代性的因素仍然零碎,村民成了只注重短期经济利益的原子化的个人,成了丧失价值生产能力的经济动物。从而,地下教会在这一组织文化的废墟中趁虚而入。农村内生公共品供给更是困难重重。
可以说,这种“千古未有之变局”,使得无论古代社会的传统型常规性权力,还是共产主义新传统的常规性权力,在农村社会中都丧失了内生的支撑载体。农村社会内生秩序的能力严重不足,催生出了进一步通过强化农村基层组织能力和输入外来资源以外生农村基层社会秩序的要求。新农村建设的提出背景,只有放在这一农村处境之下,才能得到正确理解。但是,当前新农村建设过于强调外来资源输入的物质性基础设施建设,却忽视了农村基层政权的常规性权力建设。
时至今日,虽然作为国家与农民连结中介的农村基层政权的具体功能要求发生了转换,但是,对农村基层政权常规性权力的需求却一直强烈存在。这一点很容易理解。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面对当前九亿农民⑤的国情,试图不管农民及农村的状况,而任其自生自灭,肯定会导致巨大的民族灾难。中国未来的现代化道路上,农村会出现很多过去不曾预料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会有很多新的中心工作和中心任务,因此需要有一个具有强大行动能力的常规性权力。只有拥有一个具有强大常规性权力的农村基层组织,我们才能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有效应对九亿农民依托生活的农村可能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才能为中国现代化提供一个稳定的农村根基;才能在城市出现暂时的问题时,凭借农村的稳定来调节城市危机。总之,一个具有强大常规性权力的农村基层政权,是过去、现在以及将来中国现代化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
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中国农村人财物资源是不断流出的,而外来的价值侵入也是源源不断的,在这样的农村现实基础上,建设一种什么样的基层政权体系,才能具有强大的常规性权力,是我们必须要深入思考的问题。从过去的经验看,离开了乡村社会本身的性质与状况抽象讨论国家的基层性权力是没有意义的。从当前基层政权所面对的农村社会的功能要求看,主要借助国家转移支付资源,来建立一个适应当前乡村社会实际需要的具有强大常规性权力的基层组织体系,是当前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所面临的紧要任务。
国家必须保持着“不变”的强有力的常规性治理能力,以应对农村基层社会可能出现的“万变”。中国现代化的过程是一个持续地改造、改变、利用农村社会的庞大工程,一项旧任务完成了,数项新任务又起来。如果我们只看到一项又一项具体的特殊任务,就必然要一项又一项具体地去应对,就必然在基层政权设置上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老毛病,使得基层政权沦为疲于奔命的“救火队”。
遗憾的是,取消农业税后,国家似乎没有认识到农村所存在的复杂情况和农村可能出现的复杂问题,没有认识到农村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与常规性权力建设的重要作用。作为农村税费改革配套改革的乡村体制改革,在实践中往往将农村基层组织作为完成特殊任务的机构来撤并裁减,其结果必然是,一旦(且一定)农村有了新的事务,国家就不得不再建立新的机构与组织体系来应对。
乡村治理中常规性权力的特征
作为政治学常识,人们都知道,在现代国家构建中,完备的现代行政科层制
的建立是最重要和基础的构件之一。科层化不仅是社会分工深化在政治领域中产生的结果,而且充分体现了国家构建的合理化。这种行政科层制度的基本特点有:第一,各部门有依据规则、法律或行政章程而确定的权限;第二,官职层级制与审级制有一套明确制定的上下关系,上下级必须遵循法律秩序的一般原则及由其设置的行政程序;第三,职务运作以原本草案形式保留下来的文书档案为基础,以幕僚与各种书记所组成的部门为平台;第四,职务活动以专业训练为前提;第五,科层制支配制度具有严格的可操作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⑥概括而言,其特征为层级制、连续性、非人格性、专业化。
事实上,从1980年代中期以后,国家就一直在农村基层建设一套分工细致的、现代化的政府体系。不仅在乡镇设立各种对等对口的党政机构,还根据专业化分工的方式设立了“七站八所”,村干部也成为拿固定报酬的“准官员”,原先的民办教育、合作医疗成了国家的事业性机构。然而在大部分地区,农村基层这个日益现代化的“上层建筑”所对应的经济基础却是“小农经济”;同时,农村社会具有很强的复杂性、非均质性,熟人社会有着不同于商业社会的内生逻辑。虽然整个中国农村社会正处在变迁中,但在可见的将来,我们都无法得到一个被规整好了的高度发达的现代乡村社会的基础;再加之基层政权行政资源的匮乏,这些都使得基层政权组织不得不实行有别于现代科层制的“简约化治理”⑦,因此其常规性权力特征的实然状态,大大有别于理论所描绘的、学者们所期待的应然状态。同时,由于中国农村社会的上述基本特质在短期内难有较大改变,基层政权常规性权力的特征也不应(无论是价值上,还是事实上)有根本性变化。这样我们便看到了怀特所谓的“结构”科层化与“功能”科层化相互背离⑧的局面。
概括起来说,乡村治理中的常规性权力主要有以下特征:综合性、乡土性、运动性。
农村基层工作中有这样的说法:“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上面千条线,是指在农村基层组织以上的政府机关与部门被分成不同的条条,到了乡村两级,就不再细分条条,而是一齐对准乡村基层组织这个块块了。在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各种政策任务和部门行为可以分成条条向下布置贯彻,到了基层却很难再细分成不同的条条,而往往是一个相对分工不清的块块,是一个党政不分、乡村不清、政事不明的块块。这一方面是由于基层事务很难分得开,另一方面是由于国家根本就不可能自上而下建立一个严格的条条到底的体制,而且若真分开了,各项专业事务都会显得任务不足。因此到了基层,很多事务已经变得细小、零碎,虽然并非不重要,却很难专门对口设置一个机构来应对。
在农村基层工作中,乡镇干部包村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工作方式。包村干部并非仅仅是乡镇的主要领导干部,也非专门行政编制的干部,而且包括各个事业站所人员。正是由于事业站所人员都参与到包村任务中来,乡镇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乡镇干部的力量来渗入到农村社会中去。在实践中,人们都习惯于“下去一拢统,上来再分工”,即下到村里去之后什么事情都要做,这个时候不存在专业分工、不懂业务及不能处理的事情,下去的干部都是代表乡镇政府这个上级的意志。有什么问题,上来再开会研究,再专业讨论,再分头处理。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和“下去一拢统,上来再分工”,都说明了农村基层组织中任务及处理任务的办法的综合性特点。这些任务,都是各个条条借乡镇政府这个块块来落实完成的。乡村干部往往处于忙时忙得一塌胡涂、闲时又可能无事可做的状态中。他们平时主要不是在办公室坐班,而是要下乡走村串户,要下到农户家中办理相关的事务,调处相关纠纷。乡村基层工作的综合性特点,否定了农村基层政府在实践中强化专业化、科层化分工的可能,并使得其常规性
权力具有了综合性的特征。
乡村基层政府还经常面临各种“突击中心工作”。只要中国九亿农民的问题不解决,各种突击性及常规性的中心工作就会不断地出现。中心工作并非仅是从农民那里提取资源,也包括给农民好处的事情,如计划生育,收粮派款,电力、道路设施建设,农业生产,新农村建设,等等。当然更包括突发性事件,如非典、禽流感、雪灾、食品安全、小规模群体性事件,等等;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事件,如法轮功、地下邪教、各类社会治安事件、安全生产事件,都具有突发性和临时性的特点。此外,农业生产具有很强的季节性。春季插秧,夏季灌溉或排涝,秋季收获和冬季农闲(因此容易出现偷盗等治安案件),乡村基层组织就必须适应农业生产季节性的特点,按不同的季节来确定不同的中心任务。一旦出现了这些事件,乡村基层组织必须能够强力动员起来应对之。
例如,当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比例(参合率)作为自上而下的任务布置下来要求基层完成,乡村组织因此不得不任务到人,让乡村干部逐家逐户上门向农民解释说明,动员农民参加合作医疗。2007年笔者在英山程咀村调查时,正好碰到一次村组干部会,来自乡镇的包村干部与村支书一起,向村组干部布置了五项必须限时完成的中心任务,这五项任务分别是:第一,落实市工业林用林计划;第二,配合国土资源局对滥占耕地进行清理;第三,森林管理及森林防火,其中滥砍滥伐现象严重;第四,计划生育,尤其是利用春节调查摸底外出务工人员的计划生育状况;第五,社会治安。在这次会上,乡镇包村干部还专门就“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和成立“农村思想道德协会”试点工作作了安排。一旦自上而下有了一项任务布置下来,乡镇所有工作人员,无论是行政人员还是事业人员,大家一起来集中突击完成中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