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施工前由生技科协同矿领导组织所有施工人员,由现场管理贯彻本作业规程,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学习本作业规程并参加考试,考试不及格或未参加学习人员不得参与施工。
2.认真开好班前会,井下管理、安全矿长、及跟班领导必须讲清当班的安全、生产、质量等注意事项,明确各工种岗位职责。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清现场安全、生产、质量情况。
4.坚持“一班三汇报”制度,异常时必须由当班负责人立即向矿调度室现场情况。
5.严格执行安全质量动态检查评估制度。
6.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第二节 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一、临时支护
1.打眼、出矸前必须施工好临时支护。
2.施工临时支护前,必须先用长柄工具找净帮顶活动煤矸,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二、支 护
1.加强敲帮问顶工作,每道工序开工前,当班负责人要指定专人进行敲帮问顶工作,只有找净帮顶悬危矸后方可进行施工。找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护完好的安全位置用专用找顶工具进行找顶,找顶时一人操作一人看安全,找顶工具长度不低于2.0m。敲帮问顶时,必须有专人观察顶板情况,且保证后路畅通。
2.放炮后,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必须先进行敲帮问顶,及时找净帮顶活矸。 3.锚网支护距迎头不能超过0.8m,严禁空顶作业。
4.锚杆眼的方向、长度、角度及锚杆眼位置必须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5.打锚杆的顺序为由顶到帮、由外往里进行。
6.打锚杆眼前,必须先对打眼工具、风水管路进行全面仔细检查。
7.钻眼时,钻杆下方不得有人,扶钻杆人员要避开眼口方向,站在锚杆机(风钻)侧面操作,两腿前后错开,脚踏实地。
8.钻眼时,钻杆与钻眼方向要保持一致,用力要均匀适当,升降要平稳,以防折断钻杆、夹钎。
9.当钻眼过程出现围岩变松、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害气体渗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同时将受灾害威胁的所有人员及时撤出到安全地点。
10.安装锚杆前,先用锚杆装入孔内试探其深度是否达到要求,若是眼孔深度不够,必须重新钻孔使其深度达到设计要求。
11.采用锚网支护时,挂网打锚杆前,必须将松动的围岩找净,且将帮顶找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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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方可进行挂网打锚杆,钢筋网必须铺至巷道底板下100mm处,网与网搭接处必须用铁丝扭结。
12.当顶板破碎、压力大或遇断层、软岩层、流砂性岩层等地质条件复杂地段时,必须及时改变支护形式。
13.喷浆前,必须对锚杆进行严格的工程质量检查,若存在质量问题时,必须立即整改。
14.喷浆前,应先对喷浆机、管路、压力表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完好并试运转,且将风、水压力表读数调到合理位置。
15.喷浆前,必须用清水将巷道帮顶清洗干净。
16.喷浆时风压应控制在0.35MPa,水压应控制在0.25MPa。 17.喷浆时混合料的含水率保持在7%左右,以便降低喷浆粉尘。
18.拌料按配合比配料,并搅拌均匀,上料时,要均匀连续,以便于喷射,同时要控制风、水压力,控制喷头距离岩面距离,以减少回弹。
19.喷浆操作人员都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喷射手还须佩戴防护眼镜和胶手套。 20.喷浆时,喷射手必须合理调节水灰比,使之保持在0.35~0.4间,以新喷出的混凝土粘性好、回弹量少、表面有一定光泽为宜。
21.喷浆时,要按从下往上、从外往里有顺序依次进行,喷射过程中,先喷裂缝处及低凹处,喷平后,再按划小圈走线的正规操作喷射。
22.若遇围岩渗漏水时,根据渗水情况分别采用封、堵、截、引的方法进行处理,若用上述方法不能处理时必须报矿上,另行编订处理措施。
23.喷浆作业中若发生堵管时,必须按压喷头,采用敲击法疏通,且喷嘴前方严禁有人。
24.喷浆作业结束后,喷浆机要清理维护,清除粘结在电缆及风水管上浆体。 三、顶板管理
1.打眼前必须先认真检查碛头段支护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问题必须先处理。
2.放炮后进入迎头必须先由外向里认真检查顶板,在稳定可靠的前提下,先对碛头段空顶进行彻底敲帮问顶,严禁空顶下作业。
3.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支护材料: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锚杆、托盘和螺帽等配套材料及严重锈蚀、变形、弯曲的锚杆。
4. 如采用前探梁时,前探吊环每移动一次,都要检查它的结构牢固情况,有无裂纹、开焊、损坏等,发现问题要及时更换。
5.安装的托盘要与顶板、巷帮接触严密,严禁在托盘后充填木片、碴子等杂物,托盘、螺母要上紧上牢,锚杆外露长度20~50mm。
6.采用先锚后喷的方式;挂网要求要符合设计要求,喷浆厚度达到设计厚度。 7.碛头若遇地质条件变化,如断层破碎带,顶板松软易冒、片帮严重、顶压大、淋水较大等情况时,要及时编写补充措施。
8. 巷道断面一侧超宽400mm或超高大于500mm时,必须采用补打锚杆或其它支护方式及措施进行加固。 四、打眼、装药、放炮管理
1.打眼前严格按炮眼布置图标定眼位,并按眼位打眼,打眼器具为YT-28型风动凿岩机。
2.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和严禁在残眼内钻眼,并坚持湿式打眼。
3.风动设备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头处必须用U型卡。使用风钻打眼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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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人员骑在气腿上,检修风钻时必须关闭压风。
4.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火工品领退制度。
5.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应由放炮员运送或在放炮员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6.爆破材料运至工作地点后,放炮员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
7.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振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8.装药前,必须采用压风将炮眼内的煤岩粉清除,清理炮眼时人员必须避开炮眼眼口方向。
9.装药时,不得使用破损或严重变形的炸药,变形能恢复原形的,必须恢复原形后才准使用,不能恢复原形的不准使用。
10.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
11.装药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
①.掘进工作面空顶距离大于1米或迎头10m范围的帮顶锚杆支护未进行
检查,确认安全时。
②.放炮地点及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以上。
③.在放炮地点20米以内,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④.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
⑤.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突出预兆。
12.装药过程中,安全员在现场做监督工作,并负责检查装药质量,直到装药结束。
13.放炮母线和电雷管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必须悬空并用绝缘胶布包好,严禁落地或抵靠岩壁;不得与金属管、金属网等导电体相接触。
14.放炮前,瓦检员必须检查放炮地点及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严禁爆破。
15.放炮前,班组长必须将碛头的瓦斯探头移出到安全地点,以防爆破崩坏,放完炮后再将瓦斯探头移距迎头5米内的回风流中。
16.放炮前,将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风筒悬挂好,若放炮后,出现风筒损坏,必须立即进行更换。
17.风筒出口距离工作面迎头不得大于8米,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不脱节,不漏风;严禁无风、微风作业。
18.放炮前,将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风水管路、电缆线、信号线、监测线等要进行掩护,防止放炮崩坏。
19.放炮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的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担任警戒工作。
20.爆破停、送电措施:停送电工作由电工负责,将开关手把打到零位。停电工作必须待碛头一切爆破前准备工作完毕后方可停电。爆破停电时,开关上必须挂“停电牌”,严格遵守停、送电操作规程和专人停、送电制度。停电后,由停电的电工通知安全员、瓦检员,再由安全员、瓦检员通知当班班组长、放炮员,班组长、放炮员、瓦检员在《三人连锁放炮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爆破。送电时,必须经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在1.0%以下时方可由瓦检员通知电工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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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炮前炮后必须对工作面20m范围内进行洒水降尘。必须定期对掘进工作面的粉尘进行冲洗,防止粉尘堆积和飞扬。
22.放炮员接到通防调度的放炮命令后,必须先发出放炮警号,至少再等5秒,方可放炮。
23.放炮20min后,由班组长负责联系调度室工作面迎头瓦斯变化情况,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通知其他作业人员进入。由放炮员、瓦检员和班队长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24.处理拒爆、残爆:
⑴.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安全员的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将拒爆、残爆炮眼的角度、装药量、炮眼所处的位置等参数向下一班的放炮员交接清楚。
⑵.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②.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③.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④.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矸石,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⑤.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25.爆破采用正向装药,正向爆破;连线采用大串联连线方式,严禁一次装药分次起爆。
26.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 五、机电管理措施
1.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电缆应用吊钩悬挂。 3.电缆不能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 0.3m以上的距离。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条件所限必须敷设在同一侧时,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 0.3m以上的地方。
4.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5.电工要经常检查井下及工作面所有设备,杜绝井下电器失爆。
6.对机电设备进行检修时,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把开关手把打到零位并闭锁,挂上“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停电牌,且有专人看守好,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
7.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接成 一 个总接地网。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钢板面积不得小于 0.75m2、厚度不得小于 5mm。
8.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 25mm2
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 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 50m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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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扁钢。
9.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10.井下各种开关必须按实际负荷整定电流,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更改电流整定值。
11.所有开关必须上架。
12.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安放在顶板牢固,无淋水的地方。如要进行喷浆时,用旧风筒将电气设备遮盖严实,防止喷浆时浆渣溅落,喷射在电气设备上。
13.所有电气设备、开关等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并挂牌管理,牌上必须注明电源来处、去处及供电设备名称。 六、出矸措施
1.出矸前,必须进行敲帮问顶,找掉帮顶活矸。
2.出矸时,直径大于0.5m的矸石必须砸碎方可运走。 七、运输运输管理措施:
㈠.耙装机安装使用及移动
1.耙装机司机必须是经培训合格并取得证件的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2.耙斗机作业前,必须先将工作面顶部支护到碛头。
3.耙斗机作业前,必须将机身和尾轮架固定牢固,机身采用两对卡轨器固定牢固,尾轮架采用树脂锚杆固定在施工碛头。
4.钢丝绳在滚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其磨损、断丝在一个捻距内不得超过钢丝绳截面积的10%。
5.耙斗机绞车刹车装置必须完整、可靠,闸带间隙松紧适当。
6.操作耙斗机时,耙斗主、尾绳牵引速度要均匀、协调,以免钢丝绳摆动跳出滚筒或被滑轮卡住。
7.要随时检查耙斗装岩机溜矸槽两边的防护栏。
8.耙斗装岩机在装矸时,耙斗行程范围内除必须的照明人员外,其余人员必须撤离至耙斗装岩机后方20米以外安全处。
9.耙斗装岩机在运行过程中,严禁前、后人员从钢绳两侧进出,以防断绳回弹伤人。
10.耙装机使用前要检查卡轨器、支撑、钢丝绳、导向轮、耙斗连接情况,并设置牢固的金属护绳缆和防耙斗、矸石出槽的护栏,护栏安装要确保进矸侧超过操作柄不小于0.5m,以便起到保护司机的作用。
11.耙装机工作时必须正常使用防爆探照灯,照明灯的电缆线必须有足够到碛头的富余长度。
12.耙装司机操作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①.司机必须固定专人操作,并持证上岗。 ②.机身护绳栏必须齐全。
③.开机前,检查制动及各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
④.发现问题要及时停电处理,操作把手应处在停止状态。 ⑤.正常耙装时,机身两侧和耙斗运行范围严禁站人和行人。 ⑥.工作面锚栓必须固定牢固。
13.固定耙装机时,卡轨器及支撑必须齐全有效。使用加长溜槽,必须增加一道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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