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规章制度的规定,指挥从业人员进行作业的行为;强令冒险作业是指用人单位的有关管理人员,明知开始或继续作业可能有重大危险,仍然强迫职工进行作业的行为。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背了“安全第一”的方针,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有权拒绝。用人单位不得因职工拒绝违背指挥和强令危险作业而打击报复,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7、紧急避险权
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用人单位不得因职工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但职工在行使这一权利时要慎重,要尽可能正确判断险情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 8、工伤保险和民事索赔权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安全生产事故受到伤害,除依法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外,还有权向用人单位要求民事赔偿.工伤保险保和民事赔偿不能互相取代. 9、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当职工的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伤害,或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保护问题发生纠纷时,有向有关部门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力。 10、批评,检举和控告权
职工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向主管部门和司法机送进行检举和控告。检举可以署名,也可以不署名,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但是,职工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应注意检举和控告的情况必须真实,要实事求是。用人单位不得因职工行使上述权利而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包括不得因此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二 职工安全生产的五项义务
1、遵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
职工不仅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还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这是职工在安全生间方面的一项法定义务。职工必须增强法纪观念,自觉遵章守纪,从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以及自身利益出发,把遵章守纪,按章操作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 2、服从管理的义务
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般具有较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较丰富的经验,职工服从管理,可以保持生产经营活动的良好秩序,有效地避免,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职工应当服从管理,这也是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一项法定义务。当然,职工对于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有权拒绝。 3、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防御性装备,不同的劳动防护用有其特定的佩戴和命名用规则,方法,只有正确佩戴和使用,方能真正的起到防护作用。用人单位在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后,职工有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
职工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后,应及时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一般来说,职工报告得越早,接受
报告的人员处理得越早,事故隐患和其他职业危险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越小。 5、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义务
职工应依法接受安全生间教育和培训,常握所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特殊性工种作业人员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须持证上岗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依法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合格证书,方可以上岗作业。 三、从业人员享有的其他权益 1、享有休息休假的权益
休息休假,是从业人员的基本权益之一。
(1) 我国《宪法》、《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上》都对从
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①国家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0小时。 ②关于延长工作时间规定:加班的时间以每日8小时为限:加点的时间以每日不超过1小时为限,最多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6小时。 ③关于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加点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150%的劳动报酬;休息日加班的,如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200%的劳动报酬;
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300%劳动报酬。(注:我国的法定休假日为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五一”国际劳动节各放假1天,春节、“十一”国庆节各放假3天。在这11天中加班不论是遇上休息日与否,均视为法定休假日。
2、女职工享受特殊保护的权益
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征以及与男性在生理上的差异,同时女职工的健康还直接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和人口素质的提高。因此,我国对女职工采取特殊保护的政策,这也是生产经营单位义不容辞的职责。
对女职工的生理机能产生不良影响的职业危害主要是:重体力劳动,振动和噪声,工业毒物,放射性作业等。
根据国务院和河北省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女职工享有下列权益:
①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森林采伐等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单位不得安排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和矿石筛选等比较繁重的体力劳动。
从事野外流动作业以及在生产第一线长久站立行走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给予一天公假。
③严禁安排怀女职工从事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超过卫生防护要求剂量相当
量限值的放射性作业;伴有全身强烈震动的作业;劳动场所中一氧化碳,汞,甲醛等有毒物质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频繁弯腰,攀高,抬举,下蹲和其它可能导致急性中毒和意外流产事故的作业。
4、女职工妊娠7个月,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产前
假2个半月。生活费按本人工资80%发给。
5、不得在女职怀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3、未成年工享受特殊保护的权益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享受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示成年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国家标准中限制从事的接尘作业,有毒作业,冷水作业,高温作业,低温作业,第四级及其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使用岩机,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锺的作业,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和锅炉司炉等十六种作业。
从业人员安全须知
授课人:刘建平
从业人员安全须知
(一、)虚心学习 掌握技能 1、以虚心的态度认真学习
进入生产岗位后,对你来说什么都是新鲜的,一定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在老师傅带教下进行工作。
2、不懂的地方,一定要问清楚,直到弄懂为止
知识是来不得半点虚假的,一定要谦虚诚实,不懂就要问,有些难以理解和重要的地方,要请老师傅讲解,千万不能自以为是,更不能不懂装懂,冒险蛮干。要多问多记,尽快熟悉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掌握安全操作要领。
3、要努力掌握学到的知识
开始时,不要一下子就去学习高难度的生产技艺,要先易后难,要有自信心,踏踏实实地掌握。
4、要逐步进行实践
认真进行操作学习,并在老师傅的指导下进行实践,检查,发现不恰当的地方应认真进行纠正,这样,就可逐步掌握生产技能,也可以使自己学得快,记得牢。
5、生产技能要反复进行练习
有些操作技能看起来很简单,好像一看就明白,但当你真正做起来就不那么容易了,这就要反复学习,真正做到撑握为止。
要牢记正确的操作方法,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整理生产作业环境爱整洁是搞好安全生产的第一步。在生产经营单位里还订有许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规则,应该了解和熟悉与自己相关的条款,要熟记能背,认真的遵守。这样才能成为生产能手和安全上产标兵。
(二)遵守安全生产的一般规则
当你在从事各种作业时,千万不要冒险蛮干,否则就会损坏机器设备,影响产品质量,甚至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使自己或者被人受到伤害。
单位制定的安全规则,并不是什么人随意想出来的,条条款款都是用鲜血和生命筑成的。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执行。
因此,我们首先要了解“有哪些规则”,其次应该懂得“如果不遵守这些规则,将会发生哪些危险”。当然,安全工作包括的内容很多,但其中最重要的有三条,通常称为“安全三原则”。
“安全三原则”
一是:整顿整理工作地点,有一个整洁有序的作业环境;
二是:经常维护保养设备; 三是:按照标准进行操作。
当你进入生产劳动岗位首先要做好:
1、整顿整理工作地点,保持一个整洁有序的作业环境
由于生产过程是动态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不断地进出车间。同时,还会产出不少副产品、废料和边角料,是作业现场环境紊乱,极易发生事故。因此,整顿整理工作地点尤为重要。
整理整顿,就是要有一个清洁整齐、有条不紊的作业环境,也是安全工作中的最基本的条件之一。要对生产场所的物品按“需要的”和“不需要的”分开,清除不需要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