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防火安全要求
火使人类野蛮走向光明。可是,火也在不时地吞食着人类文明的成果—这就是火灾。火灾,每年使几十万人丧失生命,几百亿财产化为灰烬。而大部分火灾又是由于人们随例丢掉的烟火花,操作中形成的电火花等这些小小的火焰引起的。真可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人类在用火的同时,不断总结火灾发生的规律,尽可能地减少火灾及其对人类造成的危害。因此,我们在生活,生产过程中,要百倍地警惕,千倍地小心,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燃烧:是物体快速氧化,产生光和热的过程,燃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可燃性物质,助燃性物质;点火源。三者同时存在,相互作用,炮烧方可发生。 着火:可燃物在空气中受到火源作用而发生的持续燃烧的现象。 火灾: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1、发生火灾必须具备的条件: 发生火灾必须具备的条件:
(1) 可燃物质。凡是能够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剧烈化学反应的物质,一般都称
为可燃物质。如:木材,纸张,汽油,酒精,氢气,钠,镁等。
(2) 助燃物质。凡能和可燃物发生反应并引起燃烧的物质,称为助燃物质。如:空气,
氧,氯,过氧化钠等。
(3) 着火源。凡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热能叫做着火源。如:明火,赤热体,火星,聚
焦的日光,相械热,雷电,静电,电火花等。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三个必然条件,可燃物质才能发生燃烧。
但是,在某些条件下,除要具备了燃烧的三要素外,还要有一定的充分条件:第一,要有足够的可燃物质。若可燃气体蒸汽在空气中的浓度不够,燃烧就不会发生。第二,要有足够的热能。若着火源达不到可燃物质所需要的闪点,燃烧也不会发生。例如:用火柴在常温下去点汽油,能立即燃烧,但若用火柴在常温下去点柴油,却不能燃烧。第三,要有足够的助燃物质。燃烧若没有足够的助燃物,火焰就会逐渐减弱,直至熄灭。如在密闭的小空间中点蜡烛,随着氧气的逐渐耗尽,火焰逐渐熄灭。 2、灭火的原理:
任何可燃物产生燃料或持续燃烧,都必须具备燃烧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因此,灭火就是破坏燃烧条件、使燃烧反应终止的过程。灭火的基本原理可以归纳为:冷却法、窒息法、隔离法和化学抑制法。
3 下列情形可诱发火灾事故:
(1) 电器设备由于超负荷、短路、接触不良以及雷击、静电火花,都可能使可燃气
体或质地疏松的可燃物燃烧。
(2) 由于靠近火炉或烟道的木板、木器,积聚在蒸汽管道上的可燃粉尘、纤维,灯
道旁的纸张,时间一长,就会起火和燃烧。
(3) 不同物质相遇,也会引起自燃。如水与钾、钠、钙接触;可燃物、易燃物与氧
化剂、过氧化物接触;木屑、刨花、纸、布等有机物与硝酸等接触都容易引起燃烧。万一发生火灾,每位作业人员必须投入紧急扑救火灾。
4 扑救火灾的原则: (1)报警早,损失少
报警要沉着冷静、及时准确,要说清楚起火的部门和部位,燃烧的物质,火势大小,道路、通道等情况。 (2)边报警,边扑救
在报警的同时要及时组织人员扑灭初起之火。这种初起火一经发现,只要不错过时机,灭火器材应用得当,初起火灾是完全可以很快扑灭的。
(3)先控制,后灭火
在扑救可燃气体、液体火灾时,可燃气体、液体如果从容器、管道中源源不断的喷散出来,应首先关闭阀门、管道,切断可燃物的来源,然后争取灭火一次成功。 (4)先救人,后救物
在发生火灾时,如果人员受到火灾的威胁时,应先将人员救出,然后疏散物资。 (5)防中毒,防窒息
许多化学物品燃烧时会产生有毒烟雾。在扑救时,灭火人员应尽可能站在上风向,必要时要佩戴防护面具,以防发生中毒或窒息事故。 (6)听指挥,莫惊慌
火灾事故一旦发生,现场比较混乱,因此必须听从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互相配合,积极主动完成扑救任务。
5、常用灭火器的适用范围及使用方法:
常用灭火器有: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这些灭火器,如果您能正确掌握其使用方法,就能快速地扑灭初起火灾。
(1) 二氧化碳灭火器 ① 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适用范围:二氧化碳灭火剂主要依靠窒息作用和部分冷却
作用灭火。二氧化碳灭火器主要用于扑救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伏以下电气设备及油类的初起火灾。 ② 二氧化碳灭火器使用方法:在使用时,应首先将灭火器提到起火地点,在距
燃烧物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拔出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喇叭简根部的手柄,另一只手握紧启闭阀的压把。对没有喷射软管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把喇叭筒往上扳70-90度。使用时,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属连接管,防止手被冻伤。在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在室外使用时,应选择上风方向喷射;在室外窄小空间使用的,灭火器操作者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 (2) 干粉灭火器 ① 干粉灭火器的适用范围:适用于扑救油类及其产品、可燃气体和电气设备的
初起火灾;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除可用于上述几类火灾外,还可扑救固体类物质的初起火灾。但都不能扑救金属燃烧火灾。 ② 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干粉灭火器最常用的开启方法为压把法,将灭火器提
到距火源3到5米后,拔去保险销,喷管对准火焰根部,反复压下压把,灭火器便会喷出灭火。开启干粉灭火棒时,左手握住其中部,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右手拔掉保险卡,顺时针方向旋转开启旋钮,打开贮气瓶,滞时1-4秒,干粉便会喷出灭火。 (3) 泡沫灭火器 ① 泡沫灭火器的适用范围:适用于扑救油类、木材、纸张、棉麻等火灾。
不能用于扑救水溶性可燃液体、电气设备、金属以及遇水燃烧物质的火灾。但抗溶泡沫灭火器还能扑救水溶性易燃、可燃液体的火灾如醇、醚、酮等溶剂燃烧的初起火灾。 ② 泡沫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时可手提或肩扛迅速奔到火场,在距燃烧物6
米左右,拔出保险销,一手握住开启压把,另一手紧握喷枪;用力捏紧开启压把,打开密封或刺穿储气瓶密封片,空气泡沫即可从喷枪口喷出。灭火方法与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相同。但空气泡沫灭火器使用时,应使灭火器始终保持直立状态、切勿颠倒或横卧使用,否则会中断喷射。同时应一直紧握开启压把,不能松手,否则会中断喷射。
6、火场中如何紧急避险
在火灾中,被困人员应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保持镇静,不要惊慌,不盲目地行动,选择正确的逃生方法。要积极行动,不能坐以待毙。 (1) 平时要熟悉紧急疏散的路线 (2) 浓烟中逃生,要用湿毛巾捂住嘴和鼻子,并尽量采取低姿势行走或爬行,
头部尽量贴近地面,避免一氧化碳中毒。
(3) 在楼上的人员要用牢固的绳子等物品,一头扎在固定物体上,沿绳子滑
下逃生。
(4) 注意!千万不要跳楼。 五、伤亡事故
安全与危险是相对的。在我们的生活中,没有绝对的安全,因此,尽管我们的生产经营单位做了大量的安全工作,但是在生产过程中,常常会发生一些与人们意愿相违背的、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意外事件,这种意外事件就是我们所称的事故。
(一) 伤亡事故的等级分类
根据事故致人伤害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事故等级分为六类:
1、 轻伤事故: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
一般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地失能伤害,但不构成重伤的。
2、 重伤事故: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
般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但不超过6000日地失能伤害。
3、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
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
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
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下一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
工业中毒,下同),或者一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 伤亡事故的报告
发生伤亡事故以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应当做好以下几件事:
1、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
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报告电话:
0311-87908255
平时要熟记驻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事故报告电话号码。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2、 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 事故发生后,要保持镇定的情绪,切忌慌乱。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
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伤亡事故的责任
授课人:唐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