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十五:某电子厂三氯甲烷中毒死亡事件
1996年8月14日下午4时,宝安区人民医院急诊科报告该院收入1例重症肝炎肝昏迷患者,病情危重,正在抢救,由于患者病因未明,要求防疫站站协助调查。
调查经过: 接到报告后,站长立即指派专业人员前往医院了解情况。由于病者昏迷不醒,护送其入院的是病者的姐姐,不能提供病者的职业史,据初步分析,病者来自工厂,该厂存在三氯甲烷,中毒性肝炎的可能性较大。当天下午5时30分,劳卫科应急组赶到20公里外的某电子厂进行调查,了解到该工人确是该厂工人,并有三氯甲烷的职业接触史,职业中毒的可能性较大。15日下午,劳卫专业人员于到该厂进行现场调查。据调查情况初步分析,患者发病很可能与职业性接触三氯甲烷有关。16日上午,我站将有关情况向区卫生局主管领导作了汇报,并电话报告市防疫站职业病诊断组。16日下午由市职业病诊断组成员、市站劳动卫生科主任和区防疫站、镇防保所有关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再次下厂调查。根据有关资料分析,市职业病诊断小组于1996年8月19日诊断结果为:“三氯甲烷中毒性肝炎(重症)”。患者经抢救无效于1996年8月25日上午5时30分死亡。
发病经过: 患者女,20岁,广西灵山县人。1996年7月13日进入某镇电子厂,分配在A栋生产部J拉从事电话机测试作业。据患者同乡及该车间总拉长反映,患者进厂约20天左右起病,初见其精神甚差、皮肤及巩膜黄染,经提醒后,自行在外面按“肝炎”看医生。发病后未及时脱离岗位,仍坚持边治疗边上班,病情持续发展,呈黄疸加重,间伴呕吐胃内容物。由于病情越来越重,已无法再上班,8月12日即辞工离厂。8月13日18时开始出现烦燥不安、哭闹及神志不清,病情已明显恶化。
1996年8月14日上午,患者由两位同乡护送到区人民医院急诊,当天中午12时以“亚急性重症肝炎(肝昏迷期)”收入传染病科抢救(仅预交250元)。查体:T 36℃,P90次/分,R20次/分,BP13/9KPa,患者神志不清,烦燥不安、哭闹,检查不合作,呈急性重病容;巩膜及全身皮肤中、重度黄染,皮肤无出血点及蜘蛛痣,瞳孔等圆等大,对光反射尚敏感;无明显肝臭,腹水征(-),肝肋下未及,肝浊音界明显缩小。入院后实验室检查:血清谷丙转
26
氨酶(ALT)1074U/L(正常值0~35U/L);谷草转氨酶(AST)381U/L(正常值5~35U/L);总胆红素(TB)362umol/L(正常值0~20);直接胆红素(DB)158umol/L(正常值0~4);甲、乙、丙、丁、戊五种病毒性肝炎血清学标志(抗-HAV、HBsAg、抗-HBV、抗-HCV、及抗-HEV)均阴性,可排除了病毒性肝炎的可能性。入院后给予护肝(肝安能量合剂、促肝细胞再生因子)、降血氨(门冬氨酸钾镁)、抗炎(氨苄青霉素)、短期激素(地塞米松)及其他对症支持治疗。病情未见好转,现仍在抢救,预后不良。
现场卫生学调查:该厂属来料加工企业,1988年投产,产品为录音电话机,现有工人2200人。主要工艺流程为:来料(电子元件)→装配→粘合→试音→包装(成品)。患者所在车间为A栋装配车间,该车间面积约2000m2 ,高约3.3米,共有作业工人300人,分4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设立粘合位1~2个,粘合位不固定,平时有4名左右工人从事该作业。使用氯仿作为粘合剂,氯仿俗称“哥罗芳”(Chloroform),每人每天消耗量约0.2L。粘合工序全部为手工操作,即将纸膜蘸氯仿后粘合到电话机内部件上,操作时胶水敞开,向车间挥发,工人无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该车间为中央空调环境,工作时门窗关闭,无任何抽风排毒设施,有毒作业(粘合)与无毒作业(装配、测试等)混在一起,患者虽然未直接从事氯仿粘合作业,但工作时(白天8小时,晚上2-3小时)吸入氯仿是不可避免的。
8月15日,A栋装配车间空气监测结果:粘合点三氯甲烷浓度为81mg/m3 ,超过英、美、德等国卫生标准(50mg/m3)0.6倍(我国未有卫生标准),死者所在测试位三氯甲烷浓度为78mg/m3,也超过参考标准。此外,我站于1994年12月1日,对该厂粘合剂“哥罗芳”进行质谱组分分析,其主要成分为三氯甲烷(占99.0%)。1995年7月7日及1996年4月8日两次对该厂B栋装配车间进行监测,三氯甲烷浓度范围为88-230mg/m3 ,均超过参考标准,两次在评价意见书中提出了整改意见,但一直未见改善。
职业史调查:患者今年春节后随同乡自广西出来打工,3月初至7月上旬在其姐姐所在工厂----东莞市长安镇街某皮具厂从事皮具包装工作,偶尔使用天那水清洁皮具表面的污迹,无其他化学性毒物的接触史。7月份因该厂货
27
源不接,需放长假,随离开东莞来到福永(其姐姐仍留在东莞),7月13日尚未体检就进入某电子厂从事测试作业,至发病离厂共在该厂工作1个月,在工作时间接触到三氯甲烷有毒气体。据了解其在东莞期间及进宝狄电子厂时身体均未见有异常。患者无肝病史,近期无与肝炎病人密切接触史,东莞高威厂也未见有黄疸病人出现。
回顾性调查: 据该厂医务室医生反映,该厂患黄疸的仅次于患感冒的,近两年来,特别是自去年夏季以来,不断有眼黄、尿黄、皮肤黄的黄疸病人到医务室求诊,多疑为“甲肝”,平均每月有3-4人。患者多是进厂不久(不够1个月)的新工人,其中去年有1例也得了重症肝炎肝昏迷,送区医院抢救无效死亡。A栋装配车间总拉长也承认,该车间也曾见有“黄疸”病人,今年以来,除了死者外,尚有2例“黄疸”患者,但病情较轻,一发病就已辞工离厂。值得注意的是,这家厂的发病情况与1994年10月我区沙井生发电子厂三氯甲烷中毒事故极为相似。
案例十六:福永新日东公司正己烷中毒事故
2001年7月17日上午,福永防保所电话报告该镇新日东电工(深圳)
有限公司一名员工阮小燕因双腿无力、行走困难到医院就诊,疑与职业有关。接报后,我站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据调查,证实这是一起职业中毒事故,目前已确诊“职业性慢性正己烷中毒”8例,另有20名员工有轻微-轻度神经性损害表现,有待进一步确诊。现报告如下: 一、发病经过
该厂自今年4月起,陆续有员工自诉有手麻、脚麻、四肢酸软无力等“风湿”表现,至7月17日调查时,已发现有8名女工病情较重,经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神经肌电图检查属于轻中度神经性损害,8名患者于7月20日起收入该院住院治疗,8月24日被深圳市职业病诊断组确诊为“职业性慢性正己烷中毒”。
此外,另有20名同工种工人自诉有轻微的自觉症状,经省职防院和深圳市人民医院神经肌电图检查属于轻微-轻度神经性损害,由于这批患者症状轻、自理能力好,厂方即派厂医与福永医院职业病科医生前往省职防院征求治疗意见,据厂长介绍,职防院有关专家认为这批病人可院外门诊治疗,根据职防院提供的治疗方案,厂方即安排这批患者在福永医院就地治疗,目前,这批患者仍在治疗观察之中。
28
本次发病工人全是女工,同车间、同工种,年龄17~33岁,正己烷接触工龄10-28个月。发病后经积极治疗,病情已有了明显好转,完全康复的机会很大,预后良好。 二、现场调查
该厂属港资来料加工企业,1994年4月投产,产品为手机配件,现有工人1850人。主要工艺流程为:来料(偏光片等)→装配→受入检查(正己烷)→包装等。使用正己烷的员工共180人,分布于三个楼层,二、三楼未发现病例,发病工人主要为一楼光学车间受入检查工种员工,该车间面积约175m2,高约3.5米,使用两台空气调节装置,上部送风,下部回风,空调机回风口设在车间内,再次利用车间内余冷,新鲜空气换气量约13%,该车间缺乏通风排毒设施,受入检查工共33人,工作时需用棉布蘸上“正己烷”手工擦去偏光片上的油迹,每人每天使用量约250ml/L,每天工作8-10小时,操作时没有戴防毒口罩。
该厂使用的“正己烷”清洁剂,经气-质联机检测,其化学成分为100%正己烷等低碳烷烃;7月17日对光学车间14个空气样品监测结果:车间空气正己烷浓度范围12.5-16.2mg/m3 ,国外参考标准为180mg/m3(我国未定卫生标准)。监测结果表明,发病工人均有明确的正己烷接触史。此外,今年2月份,福永医院防保所对该厂员工1100人进行过体检,尚未发现有神经损害现象。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