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应缴的(1)关税,(2)增值税,(3)关税和增值税的滞纳金。 答:(1)到岸价格=2000+50+40=2090(万元) (2)关税=2090×10%=209(万元)
(3)组成计税价格=2090+209=2299(万元) 增值税=2290×17%=390.83(万元)
(4)滞纳金=(209+390.83)×0.5‰×3=8997.45(元) 25、某食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7月份生产货物100箱,每箱销售单价200元(不含税),当期销售97箱,发生上月销货退回2箱,捐赠给本厂幼儿园2箱,当期购进原材料取得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1000元,税款1870元,职工医院领用外购原材料100元,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注明买价1000元,外购货物已全部入库,计算该单位本月应纳增值税。
答:答:销项税额=(97—2+2)×200×17%=3298(元) 进项税额=1870+1000×13%—100×17%=1983(元) 应纳税额=3298—1983=1315(元)
33、某商场某月委托酒精厂加工酒精1000公斤,提供原材料成本为50000元,支付加工费4000元,另外,酒精厂代垫辅助材料成本1000元。往返途中发生运费共计500元(由酒精厂负责运输,并取得了酒精厂出具的运费普通发票)。支付加工费后,取得了酒精厂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80元。酒精加工完成收回后用于本商场医务室使用。酒精消费税税率为5%,《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酒精成本利润率为5%。试计算该笔业务应纳的增值税。 答:(1)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应当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该笔业务的成本=50000+4000+(50000+4000+1000)÷(1-5%)×5%+500=57394.74(元) (2)组成计税价格=57394.74×(1+10%)=63134.21(元) (3)销项税额=63134.21×17%=10732.82(元) (4)进项税额=680(元)
(5)应纳增值税=10732.82-680=10052.82(元)
34、某农机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5月份从某农用三轮车制造厂购进巨力牌三轮车10辆,每辆4,000元(不含税),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本月还从该厂取得返还资金11700元,存入银行,该公司当月以购进价销售巨力牌三轮车8辆,问该公司本月应缴纳增值税多少元? 答:(1)购进三轮车进项税额=4,000×10×17%=6,800(元) (2)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额=11700/(1+17%)×17%=1,700(元) (3)本月进项税额=6,800-1,700=5,100(元) (4)本月销项税额=4,000×8×17%=5,440(元) (5)本月应缴纳增值税=5,440-5,100=340(元)
35、某装饰公司(一般纳税人)当月购进装饰材料价款200万元,当月销售装饰材料销售额为400万元,另完成一项装修工程获装修款50万元。装修中购进一些货物供使用,有电器材料3万元,辅助材料4万元,电焊机一台3万元,金属切割机一台2万元。上述各项购销货物税率均为17%,购销货物价款均为不含税价款。该公司的销售业务与装修业务未分别单独核算。请计算该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 答:(1)销项税额=(400+50÷1、17)×17%=75、26(元) (2)进项税额=(200+3+4)×17%=35、19(万元) (3)应纳税额=75、26-35、19=40、07(万元)
36、某工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
(1)购进原材料,取得并经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0元,进项税额17000元,已付款并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
11
贷:银行存款 117000
(2)购入苹果1200箱,发给职工过“中秋节”支付价款5000元,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已提进项税额,并做账务处理 :
借:应付福利费 435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50 贷:银行存款 5000
(3)支付外购原材料运输费用金额1200元,取得运输单位运费发票,其中装卸费200元,已提进项税额120元。
借:原材料 108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20 贷:银行存款 1200
(4)本月将收取的一年以上逾期未收回周转用包装物押金1170元,转作“营业外收入”。 借:其他应付款 1170 贷:营业外收入 1170
(5)本月销售货物500件,每件不含税单价300元,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货款价税合计175500元。 借:银行存款 175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500
(6)本月企业计算应纳增值税额为7880元,并于月末作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773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7730 要求:(1)计算本月企业应纳增值税额,指出该企业增值税计算缴纳存在的问题,并计算本月企业少计(多计)增值税税额。(2)根据上述经济业务,进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相关账务调账处理。 答案 :
(1)计算本月应缴及企业少缴增值税税额
①销项税额=(500×300)×17%+1170/(1+17%)×17%=25670(元) ②进项税额=17000+(1200-200)×7%=17070(元) ③本月应纳增值税=25670-17070=8600(元) ④本月实际缴纳增值税= 7730(元)
⑤本月少缴增值税=8600- 7730= 870(元)
(2)、企业增值税计算缴纳存在问题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会计处理调整
①购入苹果用于集体福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调账分录: 借:应付福利费 65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50 ②外购货物的运费金额,自1998年7月1日起由原先10%的扣除率改为7%,企业仍按10%计算多提进项税额。另一方面,运费金额中不应包括装卸费等杂费,该企业扩大计提基数,造成多提进项税额。两项合计多提进项税额=120-(1200-200)×7%=50元,应作如下调账分录: 借:原材料 5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0
③收取一年以上逾期未收回周转用包装物的押金收入,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计算销项税额,并作调账分录: 借:营业外收入 117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170 借:其他业务支出 17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④月末调整本月应补缴增值税870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应交增值税)870
12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870
37、某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生产单一产品,2006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1)为鼓励客户尽快偿还货款,实行现金折扣政策,折扣条件为5/10、2/20、n/30。本月销售500台,单价8,000元(不含税),开出专用发票。其中100台为10天内付款、100台为20天内付款、300台为30天内付款; (2)原材料A的供应商甲有意购买本企业的产品,双方协议以产品300台抵偿了应付甲的购货款294万元(含税);
(3)向外省市的分支机构发出产品100台,用于销售,单位成本为6,000元,并支付运费等费用12万元,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10万元,建设基金0、5万元,装卸费0、5万元,保险费1万元; (4)进口原材料B,取得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48万元,关税12万元;
(5)购进检测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万元,增值税额为51万元。 已知企业产品适用税率为17%,计算其本月应纳增值税。
答:(1)销售产品500台,虽实行现金折扣,仍应按全额计算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500×8000×17%=680000(元)
(2)以产品抵偿债务,应当按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应税销售额,而不能按抵债价值纳税。 销项税额=8000×300×17%=408000(元)
(3)发货给外省市分支机构用于销售,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所支付的运费和建设基金计算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100×8000×17%=136000(元)
进项税额=(100000+5000)×10%=10500(元) (4)进口原料允许抵扣进项税额=480000(元) (5)购进固定资产,不允许抵扣。
本月应纳税额=680000+408000+136000-10500-480000=733500(元)
38、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单一型号果浆机,2006年11月份主管税务机关对其2006年1—9月份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
(1)7月份收取了承租单位交来的水费1,060元,电费11,70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现金 12,760
贷:管理费用 12,760
(2)开具普遍发票收取运费1,17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现金 1,170
贷:产品销售费用 1,170
(3)将自己的产品销售给关系单位20台,每台不含税价100元(该产品的当月平均价格为180元/台),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 2,340
贷:产品销售收入 2,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
(4)9月份将自己的产品10台(成本价格150元/台)赠送给业务单位,账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 1,500 贷:产成品 1,500
(5)9月份被盗材料价值10,000元,账务处理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 10,000 贷:原材料 10,000
(6)9月末“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
要求:(1)以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作出账务调整; (2)计算应补缴的增值税。
答:会计处理不正确,账务调整如下:
13
(1)借:管理费用 1276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1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1760
(2)借:产品销售费用 117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1700
(3)借:产品销售费用 1872 贷:产品销售收入 1600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272
(4)借:营业外支出 306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306 (5)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700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1700
(6)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5738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5738 (7)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5738 贷:银行存款 5738 应补缴的增值税=1760+1700+272+306+1700=5738(元)
39、某涂料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1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甲种涂料450桶,取得含税收入315,900元,款项均存入银行;
(2)为粉刷尚未完工的新车间,从产成品库领用甲种涂料二桶,当期单位成本500元/桶;
(3)销售已使用两年的越野车一辆,原值70,000元,已提折旧14,000元,取得销售款89,040元(注:本题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要求:(1)根据上述业务,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2)计算当月应纳增值税。 答:A、1、会计分录
(1)借:银行存款 3159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27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5900 (2)借:在建工程 1204
贷:产成品 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 (3)借:固定资产清理 56000 累计折旧 14000 贷:固定资产 70000 借:银行存款 89040
贷:固定资产清理 89040 借:固定资产清理 504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040 借:固定资产清理 28000 贷:营业外收入 28000
B、当月应纳增值税=45900+204+5040=51144(元)
40、某鞋厂系私营企业,小规模纳税人,2005年主管税务机关在对其纳税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下列匿报收入问题: (1)该厂实现产品销售后,产品销售收入减去材料成本后的差额记入销售收入账户,共计少报销售收入74,200元;
(2)该厂将实现的收入不记销售收入账,而记入“预收款账”科目,共计31,800元; (3)该厂有意将其开出的销售发票收入记入其他应付款账户,少报销售收入42,400元。 要求:(1)给企业上述行为定性; (2)计算该企业应补缴的增值税额;
(3)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应如何处理?
答:(1)根据《征管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企业上述行为属偷税。 (2)应补缴增值税=(74200+31800+42400)/1、06×6% =148400/1、06×6%=8400(元)
14
(3)根据《征管法》规定,该企业所偷税款不足一万元,除责令企业补缴所偷的8400元税款外,可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41、某服装厂接受来料加工服装一批,服装已完工出厂交付委托方,服装厂取得加工费收入2万元,已记入“主营业务收入”账户,计提税金,但经查核加工合同和加工材料时发现,在加工过程中发生的应归受托方的加工溢料价值2,000元没入账;加工过程中为委托方垫用的辅助材料成本价700元,按1,000元结算,原账记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委托方) 1,000 贷:原材料 1,000
以上账务当期应如何进行调整(当月“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 答:借:原材料 2300 其他业务支出 7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564、10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435、90 借:其他应收款—委托方 1000 贷:其他应付款—委托方 1000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435、9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435、90 43、某商场为一般纳税人,并兼营饮食业,1998年1月份发生如下业务:购买农副产品交付货款11.3万元(其中增值税1.3万元),购进轻工产品支付货款11.7万元(其中增值税1.7万元),并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购进的农副产品被饮食业作原材料耗用了一半,另一半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万元;以上购进轻工业产品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万元。饮食业营业额单独核算,农副产品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轻工业品适用17%的税率。要求椐据以上条件回答下列问题:(1).该商场当期可预抵扣的进项税款是多少? (2).如果该商场未分别核算农副产品的销售额和轻工业产品的销售额,则该商场当期应纳增值税是多少? (3).如果分别核算,应纳增值税多少? 答案:
1)可予低扣进项税额=1.7+1.3—1.3/2=2.35(万元);
2)未分别核算时的应纳増值税额(8+15)×17%—2.35=1.56(万元);
3)如果分别核算,应纳増值税额:(8×13%+15×17%)—2.35=1.24(万元)
44、某工厂当月销售货物销售额为300万元,以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80万元,另开红字专用发票折扣8万元,销售的货物均已发出;当月购进货物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是150万元,货款已付。销货方保证在下月5日前将物发出,当月,企业为维修货物展销厅还购进一批装饰材料,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是1.3万元。另外,该企业创设的一个销售公司(已办工商登记,尚未办理税务登记)联系到一笔销货业务,由于暂未领购专用发票,请该企业代开一张销货专用发票,价款200万元。假设购销货物税率为17%,月底企业应纳税款计算是:(300+80-8)×17%-150×17%-1.3=36.44(万元)。要求:指出该企业存在的错误之处,并正确计算当月应纳税款。 答案:
(1)折扣销售,折扣额必须与销售额在同一张专用发票上注明,方可按销售额减去折扣额后的余额作为计税销售额。企业另开红字专用发票折扣货款既违反折扣销售开具专用发票的要求,该折扣额也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
(2)工业企业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只有在货物已验收入库后方可抵扣,该企业购进的货物尚未验收入库就抵扣进项税额是错误的,该项进项税额不得从当月销项税额中抵扣。
(3)为装修展销厅购进的货物属于用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不准抵扣,1.3万元税额抵扣计入当月进项税额是错误的。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