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急
审计署办公厅文件
审办行发?2012?128号
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
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各特派员办事处:
《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已经署审计业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行政事业审计司联系。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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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 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
根据审计署2012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为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审计调查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评价总体、揭露问题、规范管理、推动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总体工作思路,以检查《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及教育部关于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相关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为核心,摸清2006年以来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总体情况,客观评价布局调整取得的主要成效,深入反映布局调整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深入分析原因,提出科学规划、综合统筹、完善配套措施、合理配臵资源等建议,促进农村中小学布局更加合理,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二、审计调查范围
京津冀、太原等18个特派办和河北、山西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审计厅(局)对27个省2006年以来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每个特派办调查5个县、每个审计厅(局)组织调查50个左右的县,每个县抽查学校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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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所。重大问题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调查相关单位。
三、审计调查内容和重点 (一)布局调整的总体情况。
1.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前后的变化情况。主要包括抽查县2006年以来布局调整前后中小学数量、分布,办学规模、服务距离和范围,在校学生人数、班级数及平均班额,生源人数、学生住宿及交通状况,师资力量、结构、水平及待遇,校舍面积、教学仪器设备,以及教育经费投入及支出结构等情况。
2.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编制及调整情况。主要包括抽查县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编制和调整的依据、时间、次数、主要任务、具体措施、预期目标等内容。重点关注抽查县是否及时制定布局调整规划并按规定公示征求群众意见;规划制定和调整是否符合“小学就近入学、中学相对集中”的原则;是否存在脱离当地实际,人为设定调整进度和调整指标等情况。
3.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实施情况。重点关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是否制定了学校撤并标准和程序等制度,是否严格按规划和规定程序执行,有无违反相关规划及规定程序撤并学校,未经充分调研简单搞“一刀切”等情况。
4.教育经费总体情况。摸清抽查县2006年以来教育经费总体投入情况,分析教育经费支出的规模、结构、增长比例和支出方向,关注各县整合与学校建设相关的上级财政专项补助经费,统筹用于支持和保障布局调整政策实施情况及发挥的主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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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布局调整取得的主要成效。
1.适应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情况。调查抽查县2006年以来人口出生率、城镇化率、招生数、人口流动等变化情况,对比学校布局变化情况,客观反映布局调整与农村生源减少、逐步向城镇集中相适应情况。
2.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情况。调查反映抽查县2006年以来农村中小学校园校舍、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专用教室等教学设施改善情况。
3.农村中小学教学质量提高情况。调查反映抽查县2006年以来农村基础教育普及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学制规范化水平、学生学业水平以及农村中小学升学率等提升情况。
4.师资水平和教职员工待遇提高情况。调查反映抽查县2006年以来农村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制度完善、教师学历水平提升、专任教师比例提高、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改善等情况。
5.教育资源优化配臵情况。调查反映抽查县2006年以来农村中小学办学规模扩大、标准班额班数增加、校均可支配教育资源增加、生均教学成本逐步降低等情况。
6.结合抽查县的实际情况,客观反映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过程其他具有当地特色的做法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三)布局调整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1.县镇学校教育资源投入及办学情况。重点关注布局调整过程中及调整后,资金、设备、优质师资等教育资源向县镇学校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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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导致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的情况。同时,学生过多地向县镇学校集中,班数及班额增加,造成县镇学校师资力量不足,教学设施、场地紧张,占用电教室、实验室、图书室等辅助教学用房作为专用教室使用,中小学大班额和超大班额增加,致使县镇学校达不到中小学建设标准要求,教育资源出现新的紧张和结构失衡等问题。
2.农村中小学和教学点建设和管理滞后情况。重点关注农村中小学和教学点的设施设备、教学仪器器材缺乏更新,管理维护滞后,存馆(室)图书数量较少等情况;师资队伍年龄老化、文化程度低和知识结构单一,外语、音乐、美术等专业教师缺乏,年轻教师、优秀教师向县镇和城市学校流动,部分课程无法开设,师资水平进一步下降,影响正常教学及教育质量等问题。
3.寄宿制学校配套设施不足,管理不到位情况。重点关注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校舍建设不足,寄宿条件简陋,供水、采暖、食堂等设施设备不健全,饮食安全及医疗卫生得不到保障,影响学生生活及学习等情况;寄宿生年龄过小、自理能力差,专职保育和管理人员缺乏,以及生均住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宿舍居住学生超过规定人数,存在一床多生或“大通铺”,影响学生休息及身心健康等问题;寄宿学生有关生活用品购臵费、住宿费、伙食费、管理费等费用情况,以及因宿舍不足,学生在学校周边租房、由家长陪读增加家庭负担等情况,分析上述费用支出占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比重;学校管理不到位,大量学生散居社会出现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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