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
(2009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7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09)22号)、《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省建设厅建建发[2009]93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本细则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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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必须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四条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计价规范的计算规则公开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经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活动。
第五条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 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 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应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专用章。造价员编制的工程造价文件必须经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建设项目各方应拒绝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工程造价文件。
第七条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八条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工作委托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负责。
第二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
第九条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的名称以及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工程量清单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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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签定合同、确定综合单价、调整工程量和合同价款、支付工程价款、办理竣工结算及工程索赔的依据。
第十一条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时,工程量清单必须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份,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不具有修改和调整工程量清单的权力。
第十二条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第十三条 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其编制工作时间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保证编制质量的前提下由双方在咨询合同中协商约定。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应对其承担编制的工程量清单质量负责,招标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咨询合同中约定质量标准和相关责任条款。
第十四条 工程量清单应依据《计价规范》、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计价规定、达到规定设计深度的施工图纸、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规范和标准、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常规施工方案及其他相关资料编制。
第十五条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采用的表格格式如下(具体见附件): 1、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1) 工程量清单封面 (2)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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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总价封面 (4) 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5)表1-1-1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6)表1-1-2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7)表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8)表1-3-A 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 (9)表1-3-B 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10)表1-3-C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1)表1-3-1 安全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2)表1-3-2 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3)表1-3-3 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4)表1-3-4 临时设施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5)表1-4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6)表1-4-1 计日工表
(17)表1-4-2 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 (18)表1-5 主要工日价格表 (19)表1-6 主要材料价格表 (20)表1-7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2、工程量清单报价分析表:
(1) 表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2) 表2-2 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3) 表2-3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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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表2-4 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
第十六条 招标人应根据建设工程的构成、发包方式及报价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要提供的纸质文件报表的种类和格式等具体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总价封面、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各类费用汇总表和计价表、主要工日、材料和机械价格表。
第十七条 采用电子化评标系统招标投标时,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招标时应提供不可追刻的电子光盘,光盘内含与纸质招标文件内容相一致的统一格式电子表格。电子表格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和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报表格式。预算软件应有电子表格导入、导出以及工程量清单锁定功能,避免投标人在报价时改动工程量清单。
第十八条 总说明的编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工程特征、招标项目中单位工程的组成,施工现场情况、交通运输、自然地理条件等。
2、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招标人应明确纳入总承包人管理的项目内容 及需要总承包人承担的职责。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4、工程质量、工期、材料、施工等要求。
5、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的要求,招标项目各类专业工程对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取费计算基数和最低费率标准。
6、招标项目各类专业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取费计算基数和最低费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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