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讲义(3)

2020-04-14 18:35

5.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6. 现役军人,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或被辞退后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重庆市法院系统、检察机关在职公务员;

7. 2015年7月31日后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四)类别 事业单位招考 公务员招考

二、录用的原则 (1)公开原则;

(2)平等原则;机会 分数 (3)竞争原则;编制 职位空缺 (4)德才兼备原则; (5)择优原则。

三、录用的基本程序 (一)编制录用计划 (二)发布公告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四)考试

(五)录用考核 (六)体侧 体检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七)拟录用、公式和备案

国家公务员招考时间

从2002年起,中央、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招聘工作的时间被固定下来。报名时间固定在每年10月的中旬,考试时间则在每年11月的第三个星期五。

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地方的报考时间不同(关注当地人事网或者报纸)

2003年—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情况分析表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5日至1994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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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四、选调生 1.何谓选调生?

就是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这批毕业生简称“选调生”。 2.选调生与其他国家公务员不同点 一是报名条件不同;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3.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大学期间担任过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截止2014年12月11日);

4.学习成绩优良,截止2015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15年12月31日);

5.截止2014年12月1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 7.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调名额400名,其中面向全国“985”、“211”高校2015届应届大学毕业生选调200名,其他普通高等院校2015届应届大学毕业生选调200名。 (重庆 2014) 二是培养目标不同; 三是选拔程序不同;

四是培养管理的措施不同。

各省情况不同,各地区政策不同。

3.选调生利弊分析 有更多的晋升空间

新录用的公务员一般直接在省市县机关工作; 选调生在基层 机遇与挑战并存

选调生是省、市、县委组织部掌握的后备干部,而招考录用的公务员,是普通的机关工作人员; 重庆市规定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选调人员关系在乡镇(街道),但须先到村(社区)工作,研究生至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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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工作1年,大学本科生至少在村(社区)工作2年。

根据工作需要,博士研究生可挂职担任乡镇(街道)副乡(镇)长(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可挂职担任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助理,大学本科生可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 (六)大学生村官 1.大学生村官

是指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主任助理或其他“两委”职务的工作者 。

2.大学生村官和公务员有何区别

大学生“村官”不是公务员,大学生“村官”是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

3.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需要具备的条件

中央有关部门规定,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 另外,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各省(区、市)此前已经选聘到村的大学生“村官”,本人自愿,通过组织考察推荐,可转为选聘对象。

主要选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是中共党员或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 不同地区,报考条件不尽统一

4. 部门负责招考大学生“村官”的部门

中央有关部门已决定,从2008年开始,连续用5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每年选聘2万名。

选聘工作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原则上由省区市一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统一组织实施或省、市两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共同组织实施。 各地根据中央有关部门分配的选聘名额,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选聘。同时,也可结合实际,自行选聘一定数量的大学生“村官”。 各地自行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也要严格选聘条件和程序,确保选聘质量。 5.大学生村官的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央有关部门确定的选聘条件和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基本程序进行。

6.对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补贴的规定 7.对大学生“村官”参加社会保险的规定

8.对大学生“村官”偿还学费和助学贷款的规定 9.大学生“村官”任期结束后的出路 一是鼓励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干部。 二是推荐大学生“村官”参加公务员考试。 三是扶持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 四是引导大学生“村官”另行择业。

五是支持大学生“村官”继续学习深造。 五、考试与录用考核的基本内容 (一)笔试

通用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行政职业能力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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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主要考察范围:

口头语言表达,风度、仪表与体魄,记忆、观察、想象、注意、思维等智力因素,理想、愿望、动机等状况,团结合作意识与能力,组织领导意识与能力,进取意识,性格、情绪、意志品质等个性心理特征。 面试比例:

国家1:3 地方1:3 重庆检察院法院1:2 (三)录用考核 报考资格审查。

考核需要回避的情况。 政治思想考核。 道德品质考核。 工作实绩考核。

第五章 考 核

一、公务员考核的含义

公务员考核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所管理的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

公务员考核与录用考察、晋升考察对照表 包括的内容

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 考核程序 考核标准 考核结果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 (一)考核内容

1、德——政治品德 职业道德 社会公德 个人品德 2、能——业务知识 工作能力

3、勤——事业心 工作态度 工作作风 勤奋精神 4、绩——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效益。 5、廉——廉洁自律

(二)考核的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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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称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三、公务员考核的范围 1、原则上:全员考核 2、特殊情况:

A:请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B: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现单位进行考核,相关材料由原单位提供; C:挂职锻炼的公务员:挂职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考核,超过半年的由挂职单位考核;

D: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根据其学习和培训表现进行考核; E: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F:无故不参加考核的公务员:定为不称职

G:受处分的公务员:受警告当年,参加考核,但不得评为优秀等次;高于警告的,处分期间,参加考核,但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四、公务员考核的方法

1、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

考核在有关行政领导人员主持下进行,行政首长对考核结果拥有最后决定权;体现行政首长负责制。

考核还应该走群众路线,让群众充分参与。

2、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

日常工作中的表现及功过进行的了解和记录。

定期考核是一种例行考核,按一定时间期限和规定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

领导职务的定期考核分为届中考核和届末考核;非领导职务主要是年度考核。

3、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定性考核是指考核者对公务员素质、能力和绩效进行的诸如好坏、优劣之类的概括性的综合评价;

定量考核是运用数学的方法,把需要考核的内容分解成若干个要素,并尽量数据化,通过对各要素情况数据的收集、整理、计算和综合分析,最后得出考核结果。

五、公务员考核的程序

(一)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

1、公务员个人总结;

2、主管领导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3、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4、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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