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涉税信息综合治理机制对我国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启发(3)

2020-04-21 02:15

规定:根据规定被要求提交纳税申报、保存任意记录或者提供任意信息的主体,如果故意未提交上述纳税申报、保存上述记录或者提供上述信息,除了法律所规定的其他罚款以外,则在法律或者规章所规定的时间,该主体被认定为轻罪,且定罪后被处以25000美元(对于公司而言是100000美元)以下的罚金或者1年以下的监禁,或两者并罚,并需承担诉讼费用。

4.涉税第三方信息采集

无论是在美国税务部门,还是世界其他国家税务部

门,普遍形成的共识就是:代扣代缴制度和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是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强有力工具。据统计,实行代扣代缴和有第三方信息报告的收入,例如工资薪金、利息、股息等收入,申报准确率达到了96%。不实行代扣代缴、无第三方信息报告的收入,申报准确率约为50%。事实证明,第三方信息报告有利于提高诚信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效率,同时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不诚信纳税人的逃税行为。

(1)美国做法。在美国,政府各部门,特别是经济

部门及与经济相关的部门,每年都必须向联邦税务局提供各种税源信息,如货币收付报告、国外银行账号、不动产转让、租赁公证等。美国联邦税务局每年收到的“税

11

源信息报告表”达13亿份之多。美国联邦税务局涉税信息采集还包括,行业内部数据库和刊物公布信息,以及媒体公布信息。

美国通过要求各种主体向税务机关进行信息申报的

方式,获取大量第三方信息。美国《联邦税法典》将信息申报连同纳税申报编纂在同一章节下,题目就是“信息与纳税申报”。在这一章中,共用65个条款6.2万字详细规定了包括任何政府单位及其机构或部门在内的几乎所有主体应向财政部长(税务机关)报送“关于遵守特殊规定的主体的信息”、“与其他人交易信息”、“获薪雇员的相关信息”、“养老金等登记与信息”、“所得税纳税申报准备的信息”等五大类源头信息的申报程序和内容、以及对这些信息的管理。

最新立法显示,从2011年开始,证券公司必须在投

资者发生投资转让时为其提供投资成本信息,以帮助他们准确、完整地填报纳税申报表。国会税收联合委员会估计,该项法律规定的实施,未来10年将为联邦政府带来约67亿美元的财政收入。从2012年起,电子支付交易平台提供商,包括贷记卡和借记卡交易平台提供商,必须向依托其平台交易的商家和联邦税务局提供年

12

度信息报告,报告在一个财政年度向商家支付的总金额。

除了美国,其他国家对涉税第三方信息采集同样非

常重视,以下列举德国、法国、澳大利亚和韩国的做法。

(2)德国的做法。《德国税收通则》是通过对有关

部门排除保密义务的方式规定税务机关获得税收信息的途径,在专门章节规定“行政机关或者包括德意志银行、国家银行和债务管理局在内的其他官方机构以及这些官方机构的机关和公务员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他们向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和出示材料的义务”。这样从税法上保障税务机关在获取第三方信息方面的绝对权力。

《德国税收通则》规定,地产所有者必须向税务机

关说明在其地产上拥有住宅、住房、常设机构、仓库或其他营业场所的情况:房主与租房者必须向税务机关说明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情况,特别是姓名、出生日期、住所、开业或就业及常设机构的情况;常设机构、仓库或其他营业场所的主人必须报送其经营情况。而户籍登记机关则必须向税务局通报其了解到的有关以上情况的变更信息。

13

(3)法国的规定。法国税法赋予税务机关一系列获

取信息的权力。《法国程序法》从第L81条至第L102AA条共用39个条款对该项权力做了详细规定,使获得信息权成为一项可以广泛使用并适用于全部税种的权力。一方面,该项权利可以适用于所有的税种,就是说,对于任何一种税,为了确定计税依据、实施税务检查或者征收税款的目的,税务机关可以了解一定数量的资料,必要时取得其复印件。另一方面,这些资料既可以向纳税人索取,也可以要求第三方提供。而且对于有些资料和信息,一些第三方必须主动向税务机关提供,换言之,在税务机关没有事先提出要求的情况下,有些第三方有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的法定义务。

法国程序法采取分别列举的方式,对不同的主体规

定不同的提供信息义务。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应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的相关主体有,支付自由职业者薪金或者版税的人员,用人单位和年金义务人,政府部门和由政府部门控制的国有企业、机构或者组织,全国农村账户和政策融资委员会,具有商人资格的人员,农业经营者(不管经营形式和方式如何)和农业经营者购销产品的对象组织,非商业职业成员,支付薪金或者分配资金的机构和组织,房地产业务经营商,保险业务经营人员,运输承包商,公共文件保管人,证券交

14

易所的职业中介机构,农业社会互助基金会,核发非划线支票的人员,向境外转移资金的机构,乡镇内部的财产转移——应当制作财产清单的纳税义务人,电视有偿服务机构或发行机构、信托公司等20类。 获取信息权构成法国税务机关为履行其税收执法而享有的一项重要税法手段,在预防和打击逃漏税行为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在资本所得的纳税方面存在相当严重的逃漏税现象,但现在,根据获得信息权,税法要求支付股息等款项的机构向税务机关提供支付明细的单据和凭证。自从这一制度实施以来,这方面的逃漏税行为几乎完全消失。因为纳税人知道如果少申报所得,税务机关可以立刻发现问题,并拥有一切必要的手段予以追缴。

(4)澳大利亚的规定。澳大利亚税法规定,出于间

接税法的宗旨,局长或为本宗旨由局长委派的个人可以在任何合理的时间进入和逗留在任何土地或产业,有资格在任何合理时间自由取得资料、货物或其他财产,可以检查、审查、复印或摘录所有文件,可以检查、审查、核算、测量、衡量、度量、测试或分析任何货物或其他财产。

15


美国涉税信息综合治理机制对我国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启发(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第5讲 质数与合数-举一反三 - 图文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