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乙烯燃气管道设计和施工及验收技术标准 - 图文

2020-04-21 07:10

5 聚乙烯燃气管道设计和施工及验收技术标准

1 总 则

1.0.1 为使埋地输送燃气的聚乙烯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供气,制定本标准。

1.0.2 本规程适用于工作温度在-20℃~+40℃,公称外径不大于630mm,最大允许工作压力不大于0.7MPa的埋地输送城镇燃气用聚乙烯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聚乙烯管道严禁用于室内地上燃气管道和室外明设燃气管道。

1.0.4 聚乙烯管道所输送的燃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规定。

1.0.5 承担埋地输送城镇燃气用聚乙烯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施工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和技术评定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1.0.6 埋地输送燃气的聚乙烯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1部分:管材》GB15558.1、《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3部分:管件》GB15558.2 、《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3部分:阀门》GB15558.3、《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系统的机械管件 第1部分:公称外径不大于63mm的管材用钢塑转换管件》GB26255.1、《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系统的机械管件 第2部分:公称外径大于63mm的管材用钢塑转换管件》GB26255.2的规定和有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聚乙烯燃气管道 polyethylene (PE) fuel gas pipeline

由燃气用聚乙烯管材、管件、阀门及附件组成的管道系统。聚乙烯管材是用聚乙烯混配料通过挤出成型工艺生产的管材;聚乙烯管件是用聚乙烯混配料通过注塑成型工艺生产的管件。

2.1.2 公称直径 nomainal diameter

工程篇

为便于应用而规定的管道(管材或管件)的标定直径(名义直径),公称直径接近管道真实内径或外径,一般采用整数,单位为mm。

本标准中,对于聚乙烯管材,公称直径是指公称外径。 2.1.3 最大允许工作压力 maximum permit operating pressure 管道系统中允许连续使用的最大压力。

2.1.4 压力折减系数 operating pressure derating coefficients for various operating temperature

管道在20℃以上工作温度下连续使用时,其工作压力与在20℃时工作压力相比的系数。压力折减系数小于或等于1。

2.1.5 聚乙烯焊制管件 polyetlene (PE) fiting from butt fusion 从聚乙烯管材上切割管段,采用角焊机热熔对接焊制的管件。 2.1.6 热熔连接 fusion-jointing

用专用加热工具加热连接部位,使其熔融后,施压连接成一体的连接方式。热熔连接方式有热熔承插连接、热熔对接连接、热熔鞍型连接等。 2.1.7 电熔连接 electrofusion-jointing

采用内埋电阻丝的专用电熔管件,通过专用设备,控制内埋于管件中电阻丝的电压、电流及通电时间,使其达到熔接目的的连接方法。电熔连接方式有电熔承插连接、电熔鞍型连接。

2.1.8 钢塑转换接头 transition fitting for PE plastic pipe to steel pipe

由工厂预制的用于聚乙烯管道与钢管连接的专用管件。 2.1.9 示踪线(带) locating wire/tape 通过专用设备能探测到管道位置的金属导线。 2.1.10 警示带 warning tape 提示地下有燃气管道的标识带。

2.1.11 拖管法敷设 pull-in pipeline through the ground 沿沟槽拖拉管道入位的敷设方法

2.1.12 喂管法敷设 plant-in pipeline through the ground 在机械开槽同时将管道埋入沟槽的敷设方法。

2.1.13 插入法敷设 polyethylene (PE) pipe insertion in old pipe 在旧管道内插入PE管道,达到更新旧管目的的敷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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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篇

2.2 代号

DN —— 公称直径;

MRS —— 最小要求强度(环向应力); PE80 —— 指MRS为8.0MPa的聚乙烯材料; PE100 —— 指MRS为10.0MPa的聚乙烯材料;

SDR —— 标准尺寸比,指公称直径与公称壁厚的比值。

3 材料

3.1 一般规定

3.1.1 聚乙烯管道系统中管材、管件、阀门及管道附属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凡非标产品,均应参照相应的标准进行性能试验和检验,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3.1.2 验收管材、管件时,应按有关标准检查下列项目: 1 检验合格证 2 检测报告

3 使用的聚乙烯原料级别和牌号 4 外观 5 颜色 6 长度 7 不圆度 8 外径及壁厚 9 生产日期 10 产品标志

当对物理力学性能存在异议时,应委托第三方进行检验。

3.1.3 管材从生产到使用其间,存放时间不宜超过一年,管件不宜超过二年。当超过上述期限时,应重新抽样,进行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管材检验项目应包括:静液压强度(165h/80℃)、热稳定性和断裂伸长率;管件检验项目应包括:静液压强度(165h/80℃)、热熔对接连接的拉伸强度或电熔管件的熔接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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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篇

(2)组批及抽样:检验组批的管材、管件应具备相似存放条件,存放条件差异大的不应组成同一个检验批。港华联合供应商供应的管材,抽取1个/批次进行检验,管件按GB15558.2规定分组抽取1个/组/批次进行检验,管件的尺寸分组和公称外径范围符合表3.1.3-1的规定;非联合供应商供应的材料,须对每种规格的材料抽取1个/批次进行抽检。

如1次抽样检验不合格,可加倍抽样检验。1次抽样检验或加倍抽样检验全部合格的,全部材料合格;加倍抽样检验未全部合格的,则全部材料不合格。

表3.1.3-1 管件的尺寸分组和公称外径范围

尺寸组 公称外径De范围 1 De<75 2 75≤De<250 3 250≤De<630 (3)过期后抽样检验合格的管材,在存放条件符合要求时,存放时间不应超过半年;管件不应超过一年。

(4)从生产到使用期间,管材总存放时间不应超过1年半;电熔管件不应超过3年。

(5)未密封包装的热熔注塑管件存放时间按管材的相关规定执行。 3.1.4 应按项目(如:CEA)对施工队领用聚乙烯管材和管件的数量进行控制。长时间不能使用的材料应及时办理退库或项目转用手续,避免因存放条件不当影响材料质量或使用期限。

3.1.5在聚乙烯管件领出或退回时,应检查确认其包装完好,包装损坏的管件不应出库或退库。 3.2 质量要求

阀门应选用质量可靠的大通径阀门,当管径为DN110及以上时,采用金属阀门,当管径为DN110以下时,采用PE阀门。新安装的阀门应以顺时针方向关闭。

埋地用聚乙烯管材、管件和PE阀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1部分:管材》GB15558.1、《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3部分:管件》GB15558.2 、《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3部分:阀门》GB15558.3的规定;聚乙烯焊制管件的壁厚应不小于对应连接管材壁厚的1.2倍,其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GB 15558.2的规定;钢塑转换接头等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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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篇

3.3 运输及贮存

3.3.1 任何时候都要保护好聚乙烯管材和附件,不得粗暴吊卸和搬运,并严禁与油类和化学物品混合存放。

3.3.2 管材、管件和阀门在搬运时,不得抛、摔、滚、拖;在冬季搬运时,应小心轻放。直管采用机械设备吊装搬运时,必须用非金属绳(带)吊装。

3.3.3 车辆运输直管时,应放置在带挡板的平底车上;船运直管时,应放置在平坦的船舱内。堆放处不得有可能损伤管材的尖凸物。装卸盘管时,必须采用非金属绳(带)吊装或人工方式;使用前不可将盘管捆绑带拆除。 直管和盘管均应采用非金属绳(带)捆扎、固定,避免相互碰撞,并应有防晒措施。

管件、阀门运输时,应按箱逐层叠放整齐、固定牢靠,并应有防晒、防雨淋措施。

3.3.4 管材、管件和阀门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环境温度不超过40℃的库房或棚内,堆放场所应避免阳光曝晒、雨淋和远离热源。严禁与油类、酸、碱、盐等化学品混合存放,库区应有防火措施。

3.3.5 管材应水平堆放在平整的支撑物或地面上,管道底部应放置方木或砂袋管托,管托高出地面不宜小于150mm。当直管采用三角形式堆放或两侧加支撑保护的矩形堆放时,在仓库内不宜超过1.5m,在施工现场不宜超过1m。直管堆放应稳固,管端应有封堵保护管盖。 当直管采用分层货架存放时,每层货架高度不宜超过1m,堆放总高度不宜超过3m。原厂捆扎的直管,堆叠不应超过两捆。盘管应贮存在盘卷架上或平放贮存,平放贮存时堆叠不宜超过二捆。 管件贮存应成箱存放在货架上或叠放在平整地面上;当成箱叠放时,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5m。

3.3.6 管材、管件和阀门存放时,应按不同规格尺寸和不同类型分别存放,便于取出,并应遵守“先进先出”原则。

3.3.7 所有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材料都应检查其有无损坏,发现不合格的材料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做醒目标记并单独存放,适时运离施工现场作废弃处理。 3.3.8 在施工现场发现损坏包装的聚乙烯电熔管件,应标记、单独存放并同时向管理人员报告。如经检查其熔合面洁净无污染,应及时更换新包装袋密封后保存;熔合面污染的电熔管件,应适时运离施工现场作废弃处理。

3.3.9 管材、管件在户外临时存放时,应采用遮盖物遮盖。在施工现场的管件,应存放在储物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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