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法责任法》教案(5)

2020-05-01 13:04

【侵权法第71条】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3、危险活动责任(“三高一下”);★ (1)责任主体:经营者; (2)免责事由:

①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免责; ②受害人过失——减轻。

【侵权法第73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难点:无过错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

责任类型 归责原则 免责事由 航空事故责任 无过错责任 受害人的故意 高速轨道运输 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可免责 责任 无过错责任 受害人过失——减轻 客运合同 人身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 自身健康、受害人故意、重大过失 责任 财产损害适用过错责任 承运人无过错 货运合同 不可抗力、货物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责任 无过错责任 耗、收货人或托运人过错 4、危险物责任(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 (1)责任主体:危险物的占有人、使用人; (2)免责事由:

①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免责; ②受害人重大过失—————减轻。

【侵权法第72条】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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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某研究所(委托运输公司)在装运存有放射性物质的铅箱时,一只箱子从车上掉下来,吴明(8岁)看见后,即取出箱中的放射性物质玩耍,结果因过量吸收放射性物质而得病。吴明的治疗费和其他必要费用应由谁承担? B

A. 吴明的监护人 B. 某研究所

C. 主要由某研究所承担,吴明的监护人适当分担 D. 主要由吴明的监护人承担,某研究所适当分担 难点1:遗失、抛弃危险物的责任主体: ①所有人承担责任;

②交由他人管理人的,管理人承担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法第74条】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难点2:非法占有危险物的责任主体: ①非法占有人承担责任;

②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法第75条】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他人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总结归纳:危险物所有、占有分离时的连带责任 遗失、抛弃危险物 非法占有 危险物

所有占有分离 所有人将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 占有人非法占有他人危险物 连带责任的主体 所有人与 管理人 所有人、管理人 与非法占有人 前提条件 所有人 有过错 所有人、管理人 过错推定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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