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前评估与输血后效果评价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加强我院临床用血管理,科学合理使用血液,保障临床用血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医师在决定对患者输血治疗前必须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进行输血前评估,输血治疗后要做出输血疗效评价,评估、评价结果要记入病程记录。 二、输血前评估的内容主要是: (一)患者是否符合用血的条件
1、急性大量出血病人和手术中用血病人。 2、慢性出血导致 Hb<50-60g/L 的病人。
3、血液病、各种血细胞减少及各种疾病引起的血小板和凝血因子异常导致的出凝血障碍病人。 4、严重烧伤病人。
(二)患者病情及输血指征评估 1、患者的临床诊断; 2、引起失血或贫血的病因; 3、是否已进行病因治疗;
4、病因治疗与输血治疗哪个更有效; 5、相对于病因治疗输血治疗是否必须?
6、根据实验室检测指标,患者是否具有输血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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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如确需输血治疗,输用何种血液品种?数量多少?
8、急性失血引起的血容量减低的扩容治疗是否遵循了先晶后胶原则?扩容的疗效如何?是否确需输血?如需输血,输全血还是红细胞制品?
9、是否已考虑患者的年龄因素(如老年人或小孩)及心功能情况,输血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10、是否已做好发生输血不良反应的治疗及抢救措施? (三)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1、内科输血:(多为慢性贫血,患者对贫血已有较好的耐受)。Hb<60 g/L 或 HCT<20%时可考虑输血。(急性失血别论)输血指征应根据贫血程度、心肺代偿能力、有无代谢率增高及患者年龄等因素综合考虑。
2、急性失血病人的输血指征:失血量<血容量的 20%时,用晶体液扩容后,HCT>30%,不必输血。失血量>血容量的 20%~30%时,先通过晶体液或胶体液扩容,然后输血。因为在低血容量已被纠正的情况下,输血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提高携氧能力,改善组织低氧或缺氧,因此,最适输注品种为红细胞而不是全血。急性失血时由于红细胞和血浆是等比例丢失,故测定 Hb 和 HCT 仍在正常范围,不能反映失血的程度。
3、血小板输注指征:内科系统疾病:若PLT>50×109/L,不需输注;PLT在20~50×109/L之间可根据病人情况给予输注;若PLT<20×109/L 并伴有出血倾向,应立即输注;若PLT<10×109/L,不管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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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出血,立即输注。手术科室病人:若PLT<50×109/L,不能进行手术;产科手术PLT>50×109/L可以进行;如果进行头颅、眼睛、脊柱手术PLT一般要达到 100×109/L;PLT在70~100×109/L 可进行上腹部手术。
肾脏疾病晚期如尿毒症等,虽然 PLT 计数正常,但血小板功能伴有障碍,伴有出血倾向,适当输注可提高患者生存质量。 ITP:严格掌握
当伴有下列情况时,输注剂量要加倍。 (1)同种抗原(抗原抗体反应); (2)伴有脾亢; (3)DIC; (4)严重 G—杆菌感染。
因血小板多次输注后会产生同种抗体,而影响血小板的功能和寿命,因此,输用血小板要严格掌握适应症,一次足量输注。不主张预防性输注。
(四)成份血的适应症
1、全血只适用于失血量已超过 1000 ml~1200 ml,并同时有进行性出血,濒临休克或已经发生休克的患者。
2、悬浮红细胞:应用于临床各科输血,适宜血容量正常的慢性贫血的输血者和外伤手术等引起的急性失血患者。 3、浓缩红细胞(同悬浮红细胞)。 4、洗涤红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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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主要用于输注全血或血浆后发生过敏反应的患者。 ②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患者。 ③高血钾症及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
④反复输血已产生白细胞或血小板抗体而引起发热的患者等。 5、白(粒)细胞:白(粒)细胞减少症。 6、血小板:
①各种原因导致的血小板计数低于2万的病人。 ②血小板数量正常但血小板功能下降者。
7、新鲜冰冻血浆:凝血因子缺乏症或凝血功能障碍者。
8、冷沉淀:主要用于Ⅷ因子缺乏,纤维蛋白原缺乏,血管性血友病(vWD),儿童及成年人轻中型甲型血友病,各种大失血及低容量性休克并发的 DIC 以及白血病,肝衰竭所致的纤维蛋白缺乏,创伤、烧伤、烫伤、严重感染等患者。
在临床输血工作中,应当遵循“缺什么,补什么;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即科学合理的原则)。严格掌握输血的适应症,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输血或输入患者不需要的血液成分而影响患者的健康。 三、输血后评价
(一)输血后疗效评价:输血治疗患者的主治医师在输血治疗后第二天应根据输血治疗目的对患者进行血常规或出凝血相应的实验室检测,并观察患者病情有无好转、临床表现是否改善等,做出输血治疗疗效评价,并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二)临床输血质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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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每个月对本科所有的输血病例临床用血质量进行评价。 主要评价内容是: (1)患者是否明确诊断; (2)病例是否符合临床用血条件; (3)主治医师是否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
(4)输血品种和数量是否与患者病情相符、输血治疗是否恰当; (5)急性失血是否进行了先晶后胶的扩容、大量输注抗凝血后是否
根据病情变化补充了凝血因子(冷沉淀)和血小板; (6)非急症用血是否执行了备血制度和用血审批制度; (7)输血后是否及时进行了输血疗效评价、输血疗效如何; (8)输血治疗前是否履行告知义务及是否签订《输血治疗同意书》; (9)输血申请单填写是否规范,输血病程记录等各种输血文书记录
是否及时、规范、完整;
(10)输血不良反应治疗抢救措施是否得当,是否规范填写输血不良
反应回报单并上报。评价结果汇总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作为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的材料妥善保存,其余两份分别送医务科、输血科,以供进行“临床科室用血质量考核”。 2、医务处定期开展对各临床科室及医师合理用血情况评价,评价结果与科室质量管理和医师个人业绩考核及用血权限认定挂钩。并针对各临床科室和临床医师输血质量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出现较突出质量问题的相关医务人员进行输血技术规范培训和奖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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