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不小于最小安全距离,否则应采取安全保护隔离措施。
接地方式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执行,采用TN-S保护系统,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在临设总配电柜处加重复接地。接地体采用镀锌角钢∠50×5埋设。
配电系统采取分段配电,各类配电箱、盘外均应统一编号。停止使用的箱、盘应立即切断电源,做好标识,箱门上锁。
各种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均应采用接零保护。 照明、动力分支电源应装设漏电保护装置,室内照明线路按规范布线和装设灯具,特殊场所应按规范使用安全照明电源。
施焊地10米以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所有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当施焊地与气焊地在同一场地时,电焊机应与氧气瓶、乙炔瓶相距10米以上。
使用电动工具和设备时应在空载情况下启动。操作人员应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胶鞋,在金属台上作业时,工作台上应铺设绝缘垫板。电动工具和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进行修理。
室外照明灯具不应低于2.5米,室内灯头距地面不低于2米。在电缆廊道、排风道施工使用的照明灯具或移动式手提电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工作电压不得超过24V。
所有设备必须设有开关箱,开关箱应严密、完整、无损,开关箱上应有明显的保护接地线,开关规格应与所控制的设备相匹配。
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超过15mA,额定漏电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在露天,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必须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严禁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应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漏电保护器必须定期检查,保证灵敏可靠。 4.4.4.临时通信
在项目部基地及临时项目部建立相关通信设施,另在每座车站的地面出入口岗亭和站台岗亭各接入一路固定电话线路,以备业主建立全线地铁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平台。承担修建、连接、安装、使用和维修费用并给有关管理部门缴纳有关电信费用。工程交工后负责拆除临时通信设施。 4.4.5.临时排水和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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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施工期间,对所有驻地以及工作场地区域内的施工排水、粪便、污水、垃圾随时运走或收集处理。为保证施工区域整洁、有序,对于给排水、消防、冷冻系统管道冲洗、试压及设备调试用水,利用站台、站厅排水沟或布设临时排水管道有组织地排入废水泵房污水池内,然后用水泵提升到地面排入市政管网中。
地面排水砌筑排水明沟加过车盖板,通过水沟将废水就近排放到市政排水管网中。 污水的处理和排放,场地内设沉淀池和冲洗槽,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并做到所有的生活或其他污水分别处理后,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由排水渠排入市政水管网或河流。
4.4.6.材料和设备仓储
材料和设备仓储按照业主整体规划和布设要求,以满足仓储要求、方便施工、减少二次搬运为原则安排。
设备主要存放在站厅和站台两处。设备摆放整齐、分类明晰,不得有相对滑移或倒塌的倾向,并根据施工进度和地点合理地安排位置。
材料堆场满足空间要求,便于查找、移动或吊装,且不得影响正常的施工。对有关材料采取防雨、防尘等措施,并配备专人定期进行管理。 4.4.7.交通疏解
为减少干扰,保证市容优美、环境卫生,确保交通和施工安全,特制定相应的交通疏解管理措施。
布设施工场地的交通通道、进出场地的车辆出入口以及选定交通行驶线路,必须向当地交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其要求设置必要的交通指示设施、安排临时交通疏解维持人员。
施工场地的布置、施工顺序和交通疏解方案按南京市规划局、南京市公安局等批准的最终方案进行调整。
加强领导,在项目经理部成立“交通保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和副经理分别任正、副组长,工程部长、安质部长、派出所民警任组员,全面负责指挥工程施工地段车辆出入交通,并设立“维护交通纠察队”。主动联络和接受交警的指挥和业务指导,与工程所在地的街道委员会取得联系,协助本地段交通管理,出现问题及时疏解,避免堵塞。施工高峰期间,“维护交通队”24小时值班,在施工场地进出口协助组织交通疏解工作,维护交通秩序,保证施工安全。
在施工道路设置警告、警示标志及锥形交通标示围挡设施,夜间施工设置施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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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灯。
4.4.8.现场管理及文明施工
1)临时设施设办公区、生活区和施工区三个区域。
2)在员工生活区域靠近大门口处设置宣传栏、阅报栏,在确保不影响生产和生活的前提下,全面提供方便员工娱乐的各项生活设施。
3)现场管理组织:各站成立现场管理小组,由各站负责人专门负责,该管理小组除认真管理好本单位临时设施的日常管理外,还必须经常与建设单位保持沟通和协调,确保施工总平面管理正常和有序。
4)制定临时设施管理制度。
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设施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定期对项目分部现场进行巡查、监督,对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临时设施布置(包括临水、临电的铺设等)的行为立即制止和执罚。
7.5.7.3.11.合格供应商的控制
本工程开工前,为我方提供采购物资的供货商均经过符合我方《物资分承包方评审程序》规定程序的评审,在对其企业资质、资信、规模、产品结构、市场信誉、技术标准、历年使用的质量情况、售后服务等多方面的评价合格后,作为我方的合格物资分承包方。我方建立了合格物资分承包方名录,对名录中的供货商每年评价一次进行筛选。我方建立的合格物资分承包方名录及评审过程将提供给招标方或监理审核。本工程采购物资的供货商均是本名录中的合格物资分承包方,对招标方提出否定意见的物资供货商,我方将无条件取消其本工程合格物资分承包方的资格。 7.5.7.3.12.自购物资的质量控制
我方用于本工程的采购物资(含各类外加工件)都经过进货质量检查验收,验收的方式有货源处检验和施工现场进货检验,所有物资的检验结果都将被记录,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有隔离、标识和处置规定,保证不将不合格品用于本工程。
物资采购前要经过招标方的评审和确认。对所有原材料的质保书、原材料的检验、原材料的复试,严格按国家、行业有关规范、标准以及技术检验制度等规定进行检验或收集。对首次采用(或未曾做过焊接工艺试验评定)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都应进行焊接工艺试验评定,并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对特种金属材料将通过光谱检查确定其材质符合设计及采购文件的要求。试验报告向监理工程师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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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有权对我方的采购物资进行验证,该验证既不减经我方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也不排除招标方其后的拒收。
我方采购物资进场前均经过施工监理现场检验合格后放投入使用,未经检验的材料和配件禁止流入安装过程。
7.5.7.3.13.甲供设备和物资的质量控制
我方对招标方提供设备和材料等物资在使用和安装前均按相关程序进行开箱检验和金属材料的材质检验,并记录检验情况;开箱时采取三方在场的形式,即供应商、我方、监理三方同时在场开箱检验,对设备附件和装箱文件我方按照资料保管规定进行妥善保管,保存好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以有效防止使用这些物资和设备中的不合格品。在对招标方提供的物资设备中经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品,我方将立即以书面的形式报告招标方或监理,并采取隔离措施以确保不被误用。 7.5.7.3.14.设备的到货检验
设备到货后应及时组织设备供应商、监理单位进行开箱检查,必要时联系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到场检验,及时做好检验记录,如有设备缺陷和损坏还应留下照片等图象资料,检验后应有验收人员共同签字,办理相关手续,并作好保管和防护工作。
1、动力照明设备的到货检验:
成套配电柜、屏、台、箱、盘应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出厂试验报告,并在认证有效期内。
有铭牌,柜内元器件无损坏、丢失、接线无脱落、脱焊,涂层完好,无明显碰撞凹陷,附件齐全,绝缘件无损坏、裂纹,充气部分无泄露。
电气装置以及电器元件等型号、规格、整定值(动作电流)符合设计要求。 电气设备上计量仪表和与电气保护有关的计量装置或者仪表应检定合格,并有法定部门的检测报告,当投入运行时应该在有效期内。
2、通风空调设备外观检查:
到货时应有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合格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还应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
按照装箱清单检查设备以及所带备件、配件应齐备完好,所带技术文件资料不得缺损。
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
通风机进出风口的位置方向应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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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叶轮、机壳和其他部位的主要尺寸,通风机叶轮旋转方向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设备表面无缺陷、缺损、损坏、锈蚀、受潮等现象。 3、给排水设备到货检验
到货时应有装箱清单,设备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合格书和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备还应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
生活用水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和强制性规定以及国家和地方防疫卫生系统有关规定
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
设备表面无缺陷、缺损、损坏、锈蚀、受潮等现象 所带备件、配件应齐备完好
消防给水设备必须具有国家消防部门规定的强制性检、试验报告和型式检验报告。 7.5.7.3.15.物资的储存、保管
所有到达施工现场的设备和材料等物资都有明确的贮存、保管、防腐和领用制度,焊接材料等重要物资的保管、使用都将严格受控,确保所有设备和材料等物资技术性能、内在和外观质量符合到货时状况,以达到使用后的质量要求。
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材料按照一定的要求堆码整齐,做好防雨措施,挂牌标识,专人管理。
7.5.7.3.16.采购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的管理
我方的采购物资质量证明文件以及招标方提供的物资质量证明文件、技术标准、设备使用说明书等统一由物机部妥善保管,工程竣工后随竣工资料移交招标方。所有的质量文件将被归类编目并配索引,如施工中招标方需要,将随时提供和移交。 7.5.8.施工质量控制点和质量保证措施 7.5.8.1.给排水设备的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混凝土应按照标准留置试块,进行强度试验,其水泥应按标准进行复试。
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 立式水泵的减震装置不应采用弹簧减振器。 室内给水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室内给水设备安装允许偏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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