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套完整带表单
称、发放情况、修改状态等内容。
4.4.2文件的发放由综合办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
4.4.3领用人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上签名,每份文件都有不同的分发号,任何部门不得复制。
4.4.4质量体系文件的每一使用部门都编列有本部门现行有效文件的控制清单。
4.4.5综合办会同客服部对外来文件应定期(半年或一年)检查其是否有效,及时更换过期文件。
4.5文件的评审与更改
4.5.1文件发布使用后,可在认为适当时进行评审,当需要更改时,由更改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和原因,并附有充分证据。
4.5.2文件更改后,由公司领导或授权人进行重新批准,以确保其适宜性和充分性。 4.6文件的作废
对于需要销毁的作废文件,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统一销毁(至少有两人在场)并作好记录。
4.7本程序实施中产生的质量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5 相关文件
XXXX/COP4.2.4-1102A《记录控制程序》 6 附录
6.1 XXXX/QR4.2.3-01-1100A《文件发放登记表》 6.2 XXXX/QR4.2.3-02-1100A《收文登记表》
6.3 XXXX/QR4.2.3-03-1100A《文件资料销毁申请表》
附件:质量体系文件编号规则
1、为使质量体系文件编号规范,便于实施、管理和检查,特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本公司技术质量管理中所有与质量有关文件的编号以及所有质量记录表式的编号。
2、质量体系文件按性质分为“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支持性文件”、“外来文件”、“质量记录”五种。 3、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号 3.1外来文件的编号
凡适用于本公司的法律、法规或其它外来质量文件,将不再重新编号, 仍按原文件的编号、名称或其它简称使用。